九、 人高兴的时候,嘴角总会不经意的往上扬,连来喝酒的熟客都看出了端倪。一个个都道江南确是个养人的地方,只看看出来时愁眉不展、借酒消愁的李老板变成了这副春风得意的样子便知。 李老板少见的窝在了柜台后头,他正用昔日闻名天下的飞刀雕刻一位女子的容貌,她挺翘的鼻梁、修长的眉、灵动的双眼,都一一呈现出来,江湖上最可怕最锋利的刀在做这世上最温柔的事。李老板已经开始想念花妹妹了,略一思索才发现,自己每天做的事就是喝酒和想她,只是喝酒越来越少,想她越来越多。 今日的风有些急,吹的门外的灯笼一圈圈的转动,把李老板的心也吹起来阵阵涟漪,他把雕成的木像小心的收在橱柜里,知道时候还未到。 酒铺的门一向不关,起初是为了让过路的旅人能喝口酒暖暖身子,现在一起等着她,连着还没睡的店老板。 梆子刚想了一下,她便如约出现,一同来的还有她的枕头。 李老板见她穿的依旧单薄,拿着手边备好的披风便迎了上去,“怎么连枕头都一并带来了?” 花妹妹见李老板凑近,把枕头一扔,揽了他的脖子道,“我拎着枕头流落街头,能不能分半张床住?” 还未成亲,哪有姑娘自己跑到男方家里住的? 李老板有些想笑,待花妹妹半含嗔的双眸看向他时,再也忍不住的笑意便从心底里漾了出来,眼睛和嘴巴变得弯弯的,取笑道,“你怎么不干脆把被褥也一并带来算了。” 花妹妹理直气壮道,“你另一半的被子难道不是我的?” 李老板真是服了眼前这姑娘,他本以为会喜欢温柔知礼、满腹诗书的女孩子,谁想到一颗心完完整整的就落到了她的手里,平时古灵精怪、飞扬跳脱,偏生她一个眼神就能让他没了半分原则,什么克己复礼、三纲五常都抛到了脑后,多少年的圣贤书都读到了狗肚子里。 不过这是在正冲着大街的店里,他轻轻把花妹妹从身上扒下来道,“今天要喝什么酒?” “秋月白” “小姑娘家,喝那么烈的酒做什么?”李老板蹙着眉只给她倒了一壶葡萄酒。 花妹妹却不去碰它,笑嘻嘻道,“不点最贵的酒,今晚岂不是要让你白嫖,这怎么行?” 小酒铺的房契地契都拿镇纸压在柜台的里侧,李老板一手拿过这些塞到花妹妹的怀里,若即若离的吻她贴着唇道,“这些,再连上我,勉强能凑够今晚的份吧。” 回廊、花圃、亭台、山石……急起来一切都成了绊脚石,李老板再耐不住一步步走,抱起花妹妹半软的身子几下点地,便推开了房门。 十、 这几张纸你已看了一个早上,还不快来吃饭?” 房契和地契经过一个晚上的折磨早已皱的不成样子,花妹妹把它们压平,对着阳光琢磨了好一会儿。 李老板抢过契约,“你的你的都是你的,我们先吃过饭再看好不好?” 饭桌上花妹妹一边吃着饭一边偷瞄他,像是终于下定了决心才问出口,“为什么连契约上你都没有写全名?”上面只一个李字。 他们是推心置腹的朋友、是水乳交融的恋人,和旁人不一样的只是他们从未问过对方问题,这是花妹妹第一次开口。 李老板张了张口,最终什么都没说出来,只揉了揉她的头发道,“莫要问了,粥快凉了。” 他不愿花妹妹知道他的名字。他名叫寻欢,经历的都是坎坷与苦难,仿佛真的要用一生去寻找欢乐,却始终得不到。他用着那个名字,与状元失之交臂,亲手埋葬父兄,推开表妹,远走他乡,直到在这里安顿下来,忘了那个名字,一切终于慢慢的走上了正轨,若不是前些天遇到旧友陆小凤,他也快忘记曾经还有过一个名字了。 他怕,怕一说出口那个名字又要夺走他现在拥有的,更怕自己之前那些风流往事会伤到花妹妹的心。他知道她本该是荆棘花,却总像对菟丝花一样护着她。 李老板道,“不如你帮我取一个?” 花妹妹把一口粥咽到嘴里,急着要说话。 李老板见她这样子,笑道,“什么时候取都可以,可别呛着。” “真的什么都行?”她的眼睛放着光,李老板忽然觉得刚才说的话好像太草率了,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后悔也没有用,只硬着头皮道,“什么都行。” “那你就叫李铁柱好了。”见李老板皱眉又道,“不喜欢啊?那就叫李发财。” 李老板咬着牙根儿道,“你今晚不想下床了是不是?” 花妹妹故作无辜,“是你说叫什么都行的啊。” 李老板闻言恨恨的捏了捏她的脸颊,转身收拾碗筷。 十一、 花妹妹是圈不住的鸟。 李老板最清楚这个事实,江湖人难离江湖,她这么急着走定是朋友有难。 可这一离开,离开的也太久了。 今天下了大雨,不知道她手边有没有一件蓑衣? 他忽然后悔退出江湖,又庆幸远离是非,向前向后都是输,只好留在原处犹豫不前。他雕刻的手艺越来越好,平时还不觉得,猛然间抬头,才发现满屋满室都是她的雕像。他提着两坛酒进了百花楼,花妹妹的哥哥真的如她所说,君子如风。 日子水一般的流过,小镇上的生活千篇一律,说着时光难捱,从后往前看却发现一切过的比眨眼还快。 转眼就下起了大雪。 屋里早早就生起了火盆,风雪和她一起被吹进了屋子。李老板起身急忙将她塞到被子里,她的身上很冷、手脚冰凉。 李老板把她的手捂到胸口道,“外面真是太冷了。” 花妹妹尝试着解释,朋友遇到了麻烦,事情太多拖住了行程……还没等说完一半,李老板就吻住了她的唇,帮她驱赶口腔里的寒气,不必多说,他都懂。 到家就好。 十二、 江湖浮沉,一个个少年英雄声名鹊起,峨冠博带犹如过江之鲫,昔日的剑客侠士哪还会有人记得? 他拿起了飞刀,便再也不是酒馆里醉生梦死的小老板,突然有了魅力、有了光彩,像是变成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人。 这时人们才恍然间忆起曾经的三甲探花和他手中的飞刀! 只要他想回来,随时都可以。 花妹妹本该不可置信的眼睛里却带了些理所当然,“我早知你不是平凡人。” 李寻欢把她在背上紧了紧,眼中似有含泪,“我们快回家” 她被小人构陷身陷囹吾,李寻欢拼了命冲出重围才将她救出。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此刻他却爱死了这份身不由己,幸好他混过江湖,幸好还有旧友给他带消息,幸好他有一身武艺,幸好还有人记得小李飞刀! 她的伤看起来可怕,却并未伤到内脏,慌慌张张找了大夫,只开了些药,说仔细养些天就好。 伤刚好第二天,李寻欢便背着全部家底儿跑到花家去提了亲,他之前想得太多,经历这场劫难后,再不愿顾着什么花妹妹本该如何如何,栓在身边才是紧要的,两个人守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她不愿锅碗瓢盆、柴米油盐,他都愿意,能娶她,做什么都可以。 从花家大门出来的李寻欢还有些晕晕乎乎,宛如梦中。传言道花家只这么一个女儿,说亲的都能踏破了门槛,选夫婿可是千挑万选也没有合心意的,没想到他这一去,直接把婚期定在了下月初八。 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