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挑了挑眉,呲了呲牙,如同野兽般低吼道:“戈登探长,我相信在不久之后,当你无意间发现这份礼物时,一定会很开心的……”
“希望能在这里见到小丑先生,哦,也许第一个找到我的会是蝙蝠侠……他就像一只军犬,总是能闻到我犯罪的味道。”
哈利将手枪别在腰上,朝着漆黑的地狱厨房走去。
很快,他就碰到了来自地狱厨房的特有惊喜。
只是从一个巷口走到另一个巷口,短短的五分钟后,一把锋利的刀子便怼在了哈利的腰子上。
“小鬼,把你的钱包拿出来,不然就宰了你……”
威胁声在哈利耳边传来。
嚯,被打劫了吗?
这还真是从未有过的惊喜啊!
我哈利有多少年没有被打劫过了!
我喜欢这种感觉。
是啊!哥谭就是这样一座一直野蛮生长的城市啊!
不会因为你响亮的名声,不会因为你曾经做过的滔天罪恶,就没有人威胁你,就没有人将刀子放在你的腰上。
在这座恶之花盛开的城市里,每一个坏蛋都想踩着另一个坏蛋上位,稍不注意就会迎来死亡。
我喜欢这一代的哥谭罪犯,他们很有勇气,也很有活力。
哈利慢慢转过身,打量了一眼比自己高一个头的抢劫犯,微笑着问道:“老兄,你打算抢劫多少富兰克林?”
“哦,提醒你一下,刀子放在腰上没有威胁力,插进肾脏不会让人立马死去,只会把人弄伤,你应该把刀子放在胸口上,这样一用力就会刺破心脏……”
“还要注意一点,一定小心后背上的骨头,不熟练的话,你很可能扎到骨头缝里,卡住自己的刀子……”
“其实,我还是觉得放在脖子上面会更好,只需轻轻一抹,动脉就会喷射出大量的鲜血,这种威胁会很直观,也会更令人感到恐惧。”
“老兄,方便问一下吗?你是谁的人?企鹅人的手下吗?你看起来不是很专业?”
哈利十分友善地向眼前的抢劫犯传授着犯罪经验,毕竟,难得碰见一个敢打劫自己的坏蛋,这真的很有趣。
“小鬼,把钱包交出来!”
身材高大的抢劫犯,怒目圆睁,摆出一副凶狠的架势,但他拿刀的手却在微微颤抖。
他低下了头,瞅着马路,不敢与哈利的眼睛对视。
见鬼,我竟然会害怕这个可恶的小鬼……
哈利皱了皱眉,冷冷地看着眼前的抢劫犯,他说:“老兄,你就是这样打劫的吗?你就是这样犯罪的吗?难道你没有听懂我的话吗?”
“好吧,看来你刚才是真的没有认真听,你上学的时候一定不是一个好学生……我再重复一遍,在抢劫的时候,要把刀子对准心脏,要把刀子放在脖子上,这样才有威慑力。”
“来,重新进行你的抢劫,按照我的方法做……”
哈利命令道,他不是一个很有耐心的人,但为了眼前这个胆子大的抢劫犯,他愿意耐心一次。
抢劫犯浑身颤抖,他紧紧地攥着手中的刀子,迟迟不敢行动。
“唉!”
哈利见此,叹了一口气,一把拿起抢劫犯的手,开始了实际操作,将刀子放在了自己的脖子上,讲解道:“老兄,看来,你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啊!将刀子放在脖子上只是第一步,你还需轻轻一划,放一点血,放心,这种伤不会致命,只是看起来很吓人。”
说罢,哈利转了转头,脖子与刀子微微一擦,红色的鲜血顿时喷了出来,狠狠地命中了抢劫犯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