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逊站在村附近的矮山上,脸上带着兴奋劲望着远方,握着镰刀的手心不停滴出汗来。
来了……
日落斜阳的余晖中,十数个骑着矮马的人影缓缓浮现,在即将落山的夕阳中不断放大,抢先夜幕一步到来。
他们的身影在纳尔逊的眼中渐渐清晰,皮肤黑得像抹了煤灰,他们的头上都顶着用稻草编织成的歪斜头盔,尽管难以起到防护作用,却也让他们模糊的相貌增添了几分威慑力。
村里的许多人听说了起义军即将到来都选择了离开,富农地主们早早就将财产装上了马车,在听说了附近出现动乱时就将财产转移到了城市中。
稍有些钱财人也都已然撤离,村庄里剩下的只有些工匠们和常年在此生存没有其他去路的居民,其中年轻些的都在翘首以盼起义军赶紧到来,老人们则都紧闭着门窗,期望着动乱赶紧结束,早些恢复生产生活。
除了他们,村庄里还有另一批人,是从附近城市调来的城防部队,配备着远射转轮手枪以及马刀。
弗萨克帝国与鲁恩王国不同,后者是个信仰多元化的国家,有着三个不同教会和平竞争,而前者整个国家都流行着对战神的信仰,连信仰蒸汽与机械之神的信众都几乎没有。
这无疑让弗萨克帝国的科技水平相较于蒸汽教会重要据点的因蒂斯共和国和大兴科教的鲁恩王国相比存在一定落差,境内的军队缺少高压蒸汽步枪这种强力杀伤武器,虽然机枪这种重火力在正规军队中已经普及,但城防军与警察部队还装备着较差的武器,而战神的虔信者们更是以近战搏斗为荣,对剑术与大型武器的狂热让他们在枪械方更更为疏忽。
这也是起义军占据优势的客观原因,若是这种规模的起义在因蒂斯或者鲁恩王国内部爆发,事件很快就会从警察部门转移到机械之心手上,转轮机枪、高压蒸汽步枪和火炮能够在极短时间内将这些只有少数热兵器的农民打散,他们的勇敢会被转轮机枪的轰鸣声轻易击碎。
不过,在这个名为康诺斯的小村子上演的是另一个画面,骑着矮种马的人们刚一出现在远处的地平线处,这些城防军们就已然端着武器做好了撤退的准备。
在他们心里,面对这种相当于小型战争的事件,弗萨克帝国一定会很快派遣正规军前来,他们的目的只是拖延叛军的行进,甚至只是表现出有人在与叛军作战,以让城市中的居民安心。
“撤退!”随着军官熟练的喊出口号,所有城防兵都如蒙大赦,赶紧弯着腰排队向后小跑而去,只用了不到十分钟就撤出了康诺斯村。
大捷,帝国的士兵都不敢反抗!
纳尔逊内心激动不已,他越发确信自己的正确的,弗萨克帝国即将迎来重大变革,他迫不及待想要成为带来变动的一员。
十几个起义军骑兵很快进入了村庄中,他们忽然分散开来,跑向了村中四处。
“喂,英雄们!我想要加入你们!”纳尔逊从矮山上跑下来,边踉跄着奔跑边喊着,生怕对方没听见自己的生意,害怕对方将康诺斯村的士兵们赶走后就迅速纵马离开,像是他听说过的那些故事们一样。
忽然,他脚下踩了一空,整个人脑袋栽倒地上,身体不受控制地侧着翻滚起来。
“哎呦!”
疼,丢人。
两种糟糕的感觉很快萦绕在纳尔逊心头,幸亏矮山并不算陡峭,而且他的身体非常结实,没有受到什么重伤,只是身体在滚动下山时被一路的石块留下了不少划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