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承煊见他目中泛起困意,不禁问:“谭管事都是这个时辰才入睡的?” 谭五心道烦不烦怎么又问我睡觉,面上自然地点了点头:“日日如此。” 华承煊:“也包括城防图被盗那晚?” 谭五:“当然。” 华承煊:“文库房钥匙一直是你保管?” 谭五:“是。” 华承煊:“钥匙有没有可能离开你身边?” 谭五:“无论日夜,从未离身。” 华承煊凝视着这个胖子提出一个假设:“可是如果是有人半夜来偷你的钥匙,而你并无察觉呢?” 谭五照旧回答得简洁:“不可能。” 华承煊:“此话怎讲?”他究根问底,仿佛在说“你如果不多点解释,今晚决难过关”。 “刚才我已说过多次,我睡眠很浅。别说有人趁我睡觉来偷钥匙,就是一只蚊子飞过去都能吵醒,试问又怎么可能毫无察觉?” 这算是他说过最长的一段话。一个晚上都在谈睡眠不好的话题,不嫌啰嗦吗真的是。 全凭优雅的修养,谭五才没有当面发火,让你问个够吧,就你,还能查出我什么破绽么!谭五心里冷笑。 但预想中的穷追猛打并没有到来。华承煊只是点点头,很爽快接受了他的解释:“说的也是”接着又很自然地问“那把原锁在哪”? 谭五怔了怔,说“还在我这”,话音刚落一道肥胖的身影已闪走。 这胖子是有多懒得讲话。 华承煊倒不以为忤,干脆趁着这间隙仔仔细细环顾了屋内一圈。 胖子的房间几乎可以用一尘不染来形容,从杯子到桌子到柜子,通通齐齐整整。不是爱干净,简直有洁癖。 柜台上摆着两坛六月朝天椒,听说是夏至最热时采摘研制,号称辣中辣。由此可见这胖子爱吃辣还很懂。 胖子之所以会发胖往往是因为好吃还伴随懒惰,所以胖子大多肮脏不讲究。可谭五却是个例外。从和几个亲兵的谈话中华承煊得知谭五因为自己口味太重和兰州军格格不入而索性完全在自己房间做菜。 但炒辣菜一般油烟大,可谭五屋内却一点油烟味都没有,清洁如新,好会收拾好贤惠! 谭五贤惠地从柜子里翻出那把旧锁。 四四方方的黑锁到华承煊手里,属于市面上最常见最简陋的铜铁混合铸造工艺。掂量了一下比普通锁重很多,好像营造出“我很重我就不会被被撬”的错觉。 凑到微弱的烛光下看,仍能见到黑锁孔芯中间到边缘有许多深浅不一的刮痕,华承煊指着其中一处最深的几乎切进锁里的刮痕给谭五看,不禁发出感慨:“这个细作真不讲究,把好好一个锁刮成这样。” 就差没说谭掌事啊你这么讲究得连屋子都能拾掇如此干净的人,怎么撬锁手法这么粗暴。 嫌疑人谭五不予置评地看了他一眼。 这胖子如铜墙铁壁般少言寡语水火不侵,华承煊干脆指着几坛六月朝天椒转了话头道:“兰州的菜是太甜,我也吃不惯。谭管事喜欢吃辣,而且是最辣的辣椒,你是蜀人?” 坚硬冰冷的谭五终于眉目一变:“是蜀人。” 华承煊:“难怪了。谭管事有多久没有回家乡了?” 谭五抬眼:“十年。” 这胖子很懒,懒到能用三个字说完的话,他绝不用四个字来表达,简直比大宁出场费最高的歌姬还惜字如金。将军府上下评价此人每日只懂埋头整理文书,离群索居不善交际,但华承煊却从其淡而又淡的语气中品察出并不是不善交际,而是—— 不屑交际。 谭五不是懒,只是冷漠与疏离。 如同茫茫山林之中见到一双黑瞳,隐隐有碧色,你以为是只慵懒的野猫,凑近一看,方见猛虎,却是坐而假寐,无变色于峰虿。它终于缓缓睁开了眼,只因暴雨即将来临。 暴雨将至之前,其实谭五内心和冷冷的表面开始缓缓分离。 想起故乡,他眼中泛起柔和的光,故乡永远是美好的,过往的回忆在脑中悠悠一荡便足以让他整个人都变得疲软,如果不是因为家族苦难使自己的脸发福膨胀,此时连他眼角的皱纹都应该是英俊倜傥的。 刀光血影的痕迹,十年的怀旧离愁,都被藏进明明灭灭的烛火里。同样是十年,对于烛光对面的人来说,也是离乡背井迫不得已。 华承煊定定看着他,目光在烛火里有些摇曳不定。 静谧的夜总是特别容易勾起回忆。 也是在十年前,惠王华承煊被以“大不敬”的模糊罪名贬出京城,发配北境,未奉旨终生不得回朝。 所有人都以为,北境苦寒兼又战事频繁,北漠铁骑茹毛饮血弑杀成性,在这样如地狱烈火般的环境下,那个年轻娇嫩的皇子是绝不可能存活的…… 谭五给客人添水,破天荒地将内心的悠远绵长匀了一点给脸色:“谁能不思念故乡呢。只是陇右战事未平时局不稳,又是路途迢迢的,兰州是个好地方,我还是暂且在此安身立命罢。” 多少筹谋打算都被这简单的“安身立命”四个中轻轻囊括。一切故事的开始竟皆只是为了活着。 月光斜窗而入,将人柔柔地揽入它怀中。 明月自古就多情,处处伴着旅人行。 华承煊叹气:“人生总是风云多变。” 谭五睥了他一眼。 眼前的胖子冷漠与深沉糅合起来产生古怪之感,华承煊越发怀疑,面上却若无其事地闲聊起来:“我在年少时曾由大哥带我去过蜀中游历。那一年正值邓末起义,虽说起了战火,但蜀中在我眼里依旧是人杰地灵的好地方。人好玩,景好看,吃的也有趣,”他饶有兴致地望着木柜,“就比如这六月朝天椒,是我大哥带我在一家酒楼里吃到的。听闻这酒楼可是大有名堂,只用天下最辣的辣椒,天下最嫩的江鱼,没有第三种食材。谭掌事可知道?” 谭五:“你说的是朝天鱼庄。” 华承煊拍掌:“是是,名字很霸道——这鱼庄的老板自己叫渔朝天,却给几个儿子取了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名字。老大就就渔大,老二就叫渔二,一点都不霸道。”他说到这里,故意顿了顿,语气幽深意有所指,“话说回来,谭五这个名字是否也是照着辈分取的?” 怀疑我用化名?思乡满怀之情忽地散去,谭五几乎转瞬就警觉起来:“是,我排行老五。” 华承煊顺着他的话自然而然水到渠成地问:“那你的父母和兄弟姐妹呢?” “我父母很疼爱我们。十年前恰逢母亲过寿,本来是阖家团圆的日子却被恶霸寻仇,母亲体弱惊吓过度,当场犯了心疾。父亲悲愤难当与恶霸决斗时,被小人动了手脚也败了。父母接连过世,我的四位哥哥一时没了主见,家产在一夜之间被恶霸掠夺了去……”谭五紧绷的神经不自觉地使语调愈发冰冷,回忆中的家族如千年寒冰般不可亵渎却有那么脆弱。 一室寂静,只有一个胖子娓娓道来他身世时低沉稳定的声音:“后来我四位哥哥也死于非命,只剩下我一个人逃了出来在江湖流浪至今……” 这一刻的兰州西城。 紧贴着西城门是几排木板搭的简易棚户,招待一些特殊客人。 兰州和灵州虽在敌对状态,但民间仍有商贸往来。送完货歇脚的外地商人被暂时安排在离城门近的临时棚户,等这几天盘查结束才能走人。 木材商人荣越就是其中一个。 “这酒可是我从灵州那个最有名的文刀酒楼买的!荣老板,你吐了太糟蹋啦!”一个大腹便便,看上去是商人中最富裕的老板粗鲁大叫。 “哈哈哈,再罚他三杯。”另一个商人勾着荣老板的肩膀,但后者正吐得直不起腰。 “不行不行。哎呀,我又要——”荣越连连捂嘴。 “好吧好吧,回灵州你再赔我的酒。”胖老板发话了,诸人便不好勉强。 荣老板连连谢罪扶墙而走,说要出来吹风醒酒。 城墙根有一排的紫荆树,都上了年岁,十分茂密。 树花是宽卵形,花大如掌,芳香沁鼻,五片花瓣均匀地排列,整棵树远看像是笼罩着一层粉色的烟雾,一大排过去,就像一波粉色花海。 微风一作,花浪一波一波的。 城里许多孩子会来这里爬树摘花,白天猴子似的满树窜,天天弄得一地花泥,扫一下,次日又这样,所以负责打扫的小兵索性放弃清理这里。 好像永远也掉不秃的树花沙沙作响掩盖了做贼心虚者的悉悉索索。 三、四、五、六、七—— “对了,就是第七棵,朝南最长那根树枝被折断!”荣越心里一喜——被折断的树枝还和树干筋骨相连,打了个结,在风里一荡一荡的,不注意看的话会以为是哪个捣蛋的小孩折下来。 这是城里的细作约好的暗号,意味着又有情报要他来接收。 荣越一脚踩进花泥里蹲着刨树根。他的动作很稳定,早没有了之前在棚户里醉醉颠颠的样子。 前面有个小水洼,前几天连日暴雨积累下来的,落下的花瓣已经不能飘在水面,成了半泥半烂的状态,浑浊的水纹好像在他蹲下去的那刻波动了一下,又波动了一下。 荣越猛一抬头,警觉地瞧了瞧四周。肚子里的酒瞬间蒸发成背上做贼心虚的汗。 夭寿,细作真不好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