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一个男人把一个女人推倒在沙发上,并且对其进行了殴打、撕衣服等行为,都无法被认为其行为属于强奸,而原因仅仅是他们领了结婚证。”
任真的声音有些冷,“我认为这很难说服在场所有人。”
“那我倒想请问一下公诉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丈夫对妻子的侵犯才属于强奸?”
“我认为辩护人的问题带有主观色彩,在法庭上我们不应根据常理认知认定事实,并且该问题的举证责任在辩护人,因此公诉人拒绝回答该问题!”
听了任真的问题,旁听席上几乎所有人都点了点头,黄景见状连忙开口。
虽然法官下判决理论上不会受到他人影响,但是任真的问题中隐含的误导太狡猾,黄景第一时间就提出了反对。
“公诉人的回应合理,辩护人,请你从法律方面出发,对公诉人的观点做出回应。”
张黎夏点点头,表示认可。
“好的,审判长。”
任真没有过多纠缠。
他那几句话只是铺垫作用,感情牌在法庭上的作用本就有限,想要站得住脚,还是得从专业入手。
「啊?怎么就拒绝回答了?」
「对啊,我还很好奇这个问题的答案呢,所以夫妻之间真的没有强奸存在吗?」
「而且法官还真的同意公诉人不回答?这不明摆着偏心嘛!」
「这话可不敢乱讲!小心直播间没了!」
「他说合理就合理?我不同意!」
“大家别急。”
张紫瑜及时止住节奏:“我很理解大家的心情,包括我个人也是很希望任律师的辩护能够成功。”
“但在法庭上,个人感情是不能改变法律的。”
“任律师的问题很合理,但婚内强奸在实务中,本就是一个存在着诸多说法的难题,从辩方的角度,自然会认为强奸行为的成立毫无疑问。”
“但从公诉方的角度看,首先要考虑到这方面在实务中具体认定标准的问题,其次,是辩护人提出了张闻海的行为属于强奸这个观点,所以应该是任真负责这方面的举证。”
“所以公诉人的回应没错,法官的处理也没错。”
从专业角度给出解读,张紫瑜忍不住在心里为温璇担忧起来。
虽然任真的辩护观点出其不意,但婚内强奸的认定向来是个难题。
想要从这个方面突破,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
“针对公诉人的观点,辩护人认为首先应当明确的,是张闻海是否在客观上实施了一定的侵害行为。”
“从现有证据及当事人陈述看,张闻海在案发当晚,对温璇实施了推搡、撕扯、殴打等行为,在客观要件上,完全符合强奸的外在表现。”
“对这一点,请问公诉人是否有疑问?”
「这个我懂,先客观后主观,两者结合才能定罪!」
「你小子,学的还挺快!」
「朕封你为本直播间御用课代表,以后张律为难观众的时候由你来抗雷。」
在网友们活跃之时,黄景已经完成思考:“没有疑问。”
见黄景做出回答,张黎夏也是点点头。
法官本就是一个中立裁判的角色,双方提出观点与证据,据此认定事实。
对于双方都认可的部分,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官就不需要再过多的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