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疑惑吃完饭,今天,他感觉喝酒也不在状态,虽然内心的答案一直是否定的,但万一这就是真的呢?席间大家说的都是工作方面的事情,没有一位领导给梓涵明示或者暗示,牛书记也显得很淡定,只字未提延安的事情,也没有说关于梓涵可能提拔的事情。
看来,是梓涵想多了。不,应该是牛书记的司机在逗梓涵呢。
两天之后,延兵找到了梓涵。
延兵将要去延安,接一把手。
他告诉梓涵,法律处这里由梓涵负责,他极力推荐了梓涵,而行领导也认同。
梓涵有些始料不及,又似乎有些水到渠成的感觉。
上市以后,银行的部门称谓发生了变化,“处室”改称呼为“部门”,处长、副处长的称呼也变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此时,梓涵依然是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但加了一个“括号”——主持工作。
作为法律部门的“主持”,梓涵主政一个部门,顿时感觉身上有千钧的重担,有些喘不过气来。
之前,总行法律合规部对于全辖的法律合规体系进行了改革,总行的稽核部变更了内部审计功能,将这部分职能并入法律合规部。
省行随之进行了重大的改革,将原来的地市稽核中心撤并,人员归法律合规部管理,渭南稽核中心的王志敏成为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主抓内部审计工作,其他稽核中心的原主任、副主任成为督导,同时将退二线的刘东明,还有营业部原主任冯家栋调入法律合规部担任督导。
原来稽核部的众多人员调入法律合规部,由于办公条件有限,这些人员都在四楼改造后的大办公室(原市行的会议室)办公。
法律合规部一下子就成为省行机关大部室,人员将近三十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督导、高级经理等管理人员就六七个人,所以,管理这样一个部门绝非原来那样简单。
之前,梓涵作为负责诉讼、咨询业务的副总经理,可以超脱游离在其他业务范围之外,所有事情由延兵操着心,他只负责自己的“一部三分地”。内控业务有其他管理人员操心,原来稽核的事情可以由老王负责管理,但目前的局势发生了根本变化,梓涵接过延兵的接力棒,却发现自己有那么多事情不懂,有那么多事情需要协调处理,感觉头晕目眩、心乱如麻。
延兵匆匆离开,也没有交代多少事情,因为法律合规部的改革也是年底前才进行的,稽核部这些人员过来没多久,他就被紧急调往延安“灭火”、“救火”,在一个雨夜他就匆匆赶往延安赴任了。由于工作上需要办理交接,梓涵根本走不开,没有办法陪延兵一起过去参加他赴任延安分行一把手的会议。
此时,延兵的孩子还比较小,延安距离古城有三、四个小时的车程,所以,对于这个调动,他有很多无法解决的困难。
当初,应该是行领导提出过让梓涵去延安赴任,最有可能提议的就是牛书记,但刘行长否决了。他认为梓涵书生气十足,无法管理延安的现状。李卫东的很多做法是比较过分的,但这里的员工动辄写告状信到检察院,完全就是一种置人于死地的做法,可见凶险程度不是一般人能镇的住的。
延兵对于延安相对较为熟悉,而且,他担任一把手多年,在市行的时候就是行长办公室的一把手,省市行合并之后,他又有两个部门以上的工作经验,与政府、省行各部门较为熟悉,协调能力是成为地方一把手的先决条件。
延兵属于刚柔兼有类型的领导,刘行长觉得他有能力镇得住延安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