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延兵属于刚柔兼有类型的领导,梓涵恐怕属于理想天真型的领导,他自以为凭借知识就可以无往而不利,自以为只要人品端正就可以克服一切困难,自以为只要以身作则就会得到属下的认同,自以为工作中业绩突出就会得到领导的认可。
对于那些管理失败的案例,梓涵会这样认为:那毫无例外是管理者自身的问题,或者是知识水平不够,或者因为人品低劣,或者是业绩不佳,领导不认可。
现在由他自己接手管理一个部门,他虽然在这个部门工作了多年,而且担任副处长(副总经理)已经快六年了。心的话:“难道,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如何管理?
他觉得,也许,可以按部就班,沿袭以前的做法。
但是,以前的法律部管理内容单一且并不复杂,这个部门的工作,除了法律诉讼就是法律咨询服务,而且法律是他所学专业,梓涵想,也许自己通过了司法考试资格,加上这些年做副总的经验,就一定可以成为一名合格的管理者。
而且,他李梓涵又学过管理学相关的知识,可惜这个时候,他的研究生课程中所学习的“管理学”、“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等这些知识都已经还给老师了,那么,是不是翻翻书还可以再捡起来呢?
这几年,随着法律合规部门的改革,内控合规是这个部门业务之中的新内容,梓涵又很少涉足。现在,法规部又合并了几个稽核中心,接管了全省的内审工作,这些内容梓涵更是一无所知,短时间可以让老王全面负责,梓涵作为一把手似乎可以在这方面做个“甩手掌柜”,但是,长期下去是绝对不行的。
还有人员的管理。部门的人员比以往增加了一倍多,还有几位以前就做过处长、主任的一把手,如何管理和协调他们?稽核部门众多人员来自各地市稽核中心,如何协调管理他们?如何平衡和协调稽核中心过来的人与法律部原有人员?
这些事情想想都头痛,而且,他作为一把手,又是法律合规部门负责人,省行的众多会议都需要一把手亲自参加,突然一下子工作就增加了许多内容,所要考虑的问题也陡然增加了许多。
职能和工作内容变更的法律合规部主管行领导,也由原来负责风险管理的副行长变更为总稽核。周总对于内审方面的工作是非常重视的,她尤其是对于基层内控管理更加重视。她认为,撤销地市行稽核中心,无形之中削弱了省行对地市分行的监督,如果法律合规部的工作跟进不及时,全行的内审工作不到位,基层出问题的可能性就非常大,甚至可能出案件。
对此,梓涵不以为然,他因为自己的精力依然放在法律诉讼和咨询方面,对于其他事情他并不熟悉,所以他不想插手自己不熟悉的领域,也担心自己不懂稽核内审业务,工作中可能会闹笑话,会被领导和同事、下属看不起。
老实说,梓涵对于总行这种业务调整非常不理解,这是徐启明行长调往总行担任稽核部老总的创新之举呢?还是“甩锅”之举呢?梓涵不得而知。
其实,这种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业务调整,其中一定要波及、影响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会牵扯到众多人员和部门的整合,这岂能是总行一个部门老总就可以决定的呢?
与业务部门、其他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联系等工作,也摆在了梓涵的面前,尤其是与法律诉讼、执行业务高度交集的资产保全部。
现任的总经理来自莲湖路支行一把手,泼辣的“女汉子”吴春丽,如果与原来保全部的刘东升相比,刘东升反而显得可爱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