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涵显得有些自以为是,他作为一个“拉托”的人,实际上对于解决问题所起的作用并不大。
因为,即使梓涵确实认识梁院长,而杨行长身为一行之长,假如想要认识梁院长,甚至更高层级的领导,肯定比他更容易。而且,今天晚上大家相谈甚欢,完全是因为人家法院的领导是看在银行一把手的面子上,而不是梓涵这个中间人。
可惜梓涵当时并没有这样想,他自以为解决省高院司法建议函的问题,就是自己大功一件,就可以在杨行长心目中占据一定的地位,就可以稳固自己在省行法规部的地位,甚至可以尽快转正。
在各部门的述职会上,梓涵将收回菊花园大厦资金的事情浓墨重彩说了一番,又将诸如协助总行举办的两次会议、员工合规档案之类的破事儿说了个彻底。但是对于作为“第二道防线”(也不知道哪位脑残设计的“三道防线建设”)如何解决“屡查屡犯”问题,他似乎谈不出什么新意。
杨行长发挥他自己的认识,将“二屡”问题增加了“屡改”,后来变成他经常说的“三屡”问题。梓涵还经常性地、有意地在内控委员会报告中更正为“屡查屡犯”,因为梓涵认为这是总行定的“调子”,似乎是一条“铁律”,不应该有所创新。
这种增加一种说法,看似无所谓的事情,在领导眼里恐怕是另外一回事儿。当然,梓涵不应该“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也许杨行长就随口一说,或者他认为,这些问题又不是什么原则性的问题,又不是“铁板一块”,完全可以突破和创新。
梓涵不像其他的老总,尤其不像那些浸淫机关多年,那些“多朝元老”们可以准确“揣摩圣意”。机关嘛,就是务虚更多一些,尤其是像法规部这种后台部门,你不是一条“老泥鳅”,如何在这种“人精”聚集之地混得风生水起呢?
梓涵肯定不够这个资格。
刘行长主政的时候,将风险管理放在极为重要的位置,也许是他大国企的经历,又因为他从大国企直接到了总行,而且在总行的风险管理部工作。
上一任的徐行长拓展有加,但是后来赶上了金融风暴、经济出现下行趋势,继而影响房地产业的发展,所以不良资产如雨后春笋,不断爆雷。
其实那时候的房地产企业规模都比较小,而且,可能银行想想办法,帮助一些企业度过难关,也许是双赢的局面。
但是,刘行长的质朴刚健,导致很多贷款到期以后,就是不给办理展期或者盘活,所以省行的不良率一直居高不下,总行对此也无可奈何。
之所以刘行长提出想回到总行,总行立刻同意,也许总行的领导也认为,刘行长确实不适合做一方“诸侯”,也许觉得他做事的手法过于偏激,对分行的整体发展不利。
好在省行体量偏小,在全国系统内影响不大,不良资产比率再高,也不至于影响总行全局。
杨行长来自宁夏,出身基层。从他经历看,他在银行很多部门都干过,又在西藏工作多年。虽说,那里的业务体量在华都银行总的盘子里微乎其微,但毕竟那里是苦寒之地。
高原,对于人的身心都有摧残,能够坚持在那里就相当了得。
与刘行长相比,杨行长算是一个“苦孩子出身”,虽然他的家世也绝非一般。
那么,经历不同,看问题的角度也不同。
杨行长来了以后,将工作重点放在业务发展方面。他在业务发展的同时,希望各部门协调配合分支行,保业务发展,而且还不能出事儿。
省行之前出过多起案件,虽然没有出过广东、黑龙江、海南那样的惊天大案,但也属于劣迹斑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