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老小围在桌边,一桌好菜端上来。
香气扑鼻的炖鸡块,清爽的野菜炒鸡杂,清炒蒜香野菜,还有一大盆黑面混白面的面条。
于枝枝捉到的野鸡个头还是比较大的,但于家人太多,还是分不到几块。
但是今天把于大壮买回来的肉加进去一起炖了,未免太过奢侈。
所以于枝枝干脆又发了些面做了花卷,放到炖鸡的大锅上蒸熟,一口咬下去,不吃鸡肉都是香的。
看到满满一桌子菜,于家老两口虽然觉得有些奢侈,但是读书的儿子和孙子、在外做工的两个儿子回来了,吃些好的也当是庆祝了。
和于明宣温文尔雅的书生样子有些不同,于高远早早考中了秀才,所以他身上多了些傲气,但并不迂腐。
只是他身上多了些长辈的威严,平日里非常严肃,但是对年纪很小的于朵还有一对龙凤胎,倒是非常温柔。
不过今天的于高远倒是难得的外显出兴奋的情绪来。
在大家都坐到了餐桌旁后,于高远高声宣布道:“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院长说明宣今年可以考了秀才,再和我一起试试参加秋闱。”
于明宣很聪明,十二岁时就成了童生,当时村学的教书先生说他可以试试考秀才。
但是于明宣觉得自己还需要再沉淀几年,于是拖到了现在。
于小兰没有成亲,也有哥哥和侄子考科举的缘故。
于家没有分家,于高远已经是秀才了,若是于明宣也能成为秀才,那就是一门双秀才。
到时候不只是于小兰,于枝枝和于朵谈婚论嫁也会比之前好很多。
家里的几个大人一听,顿时喜上眉梢。
于千水甚至拿出了自己珍藏很久的米酒,给成年的男人们一人倒了一杯,再给于明宣倒了半杯。
“爷爷,我也想喝酒。”
于朵爬上了于千水的膝盖,小手攥着筷子,想要蘸点酒吃。
于千水笑着让她蘸了点儿,于朵迫不及待地尝了尝,结果脸蛋皱成了一团,逗得大家哈哈大笑。
于枝枝忍笑,赶紧夹了一块鸡肉给她吃。
“姐姐,这酒不好喝,还是鸡肉好吃!”
于朵亲昵地蹭了蹭于枝枝的手臂,大声评价道。
马氏也表示赞同:“草丫今天做的菜可真香!拌面条太美味了。而且这面条也真是筋道,奶奶可做不了这么香的面条。”
于枝枝笑道:“奶奶喜欢就好。您再尝尝这鸡杂,就是选出来的可以吃的鸡内脏。我用草木灰洗得很干净,放了野菜很清爽。”
炖鸡的两个大腿分别给了两个读书人,两对翅膀则给了于大壮和于三石。
接下来好吃的肉是给于千水和马氏,再是赵氏和秦氏。
然后再是家里的其他几人。
所以到于枝枝这个捉了野鸡的大功臣时,就只剩下了一些又柴又硬的胸脯肉,还有一些带着肉丝的骨头。
于明宣看了,便将自己的那个大鸡腿给了于枝枝。
其他人倒是没说什么,赵氏却有些不满地嘟嘟囔囔:“她一个小丫头,不读书也不做重活,给她鸡腿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