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青殷到净房漱口净面,便去了学堂。
杜若将软缎绣鞋的鞋面翻过来,只见绣珍珠的地方,里面打了一个很大的结:“……难怪姑娘说硌脚。”
好好一件浪漫的事,因这个结,硌得人不上不下的。
不过,杜若还是将这双绣鞋当宝贝似的,洗干净,晾干了,放进箱底,并留了一张纸条放鞋里:太子殿下亲手缝的珍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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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立在寝殿门口,看到甄青殷出门,便出来,与她一同去学堂。
甄青殷脸颊红润,眉梢眼角俱是笑意:“殿下,下午好。”
太子放慢步子,笑道:“心情舒畅了?”
“嗯。”甄青殷点点头,收到巨款自然是开心的,没有什么烦心事是一匣子银票解决不了的。
太子手中扣着一把扇子,敲着掌心,暗暗琢磨,以后每月送分红的时间改一改,改在她最生气的那几天。
银子真是个好东西呀。
他爱。
甄青殷也爱,丝毫没有名门贵女视金钱如粪土的那一套,深得他心。
连爱好都相同,看来他们的姻缘是天注定的,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太子低头,甄青殷今日穿了一身藕粉色的襦裙,青春靓丽,乖巧可人,中午她便穿着这一身粉,咄咄逼人,用最温柔的语气,怼得王临渊三魂丢了六魄。
随着行走,少女裙摆下的月白绣鞋若隐若现,绣鞋上的银线在阳光下一闪一闪,极为惹人眼。
太子问:“怎地不穿上午那双鞋?”他记得那双鞋是粉色的。
因为硌脚。甄青殷羞答答地回答:“杜若告诉我,掉的那颗珍珠,是殿下亲手缝上去的,这双鞋子有纪念意义,我让杜若收起来,等我们老了,拿出来,讲给我们的儿孙听。”
太子一听,有些不好意思,后悔没给杜若封口费,又随着她的话,幻想未来儿孙绕膝的画面。
唰一下打开折扇,轻轻摇着扇子,凉爽的风送到甄青殷身上。
“也不必如此,寻常小事罢了。孤曾去过西北的军营,与军营里的士兵同吃同住数月,因此懂些缝衣烹食的日常琐事。”
太子说得轻描淡写,甄青殷却转过头看他,唇角情不自禁弯起:“殿下到底有多少面,是我不知道的?”
这段经历,在董素素的原着里并没有。
古代的士兵是很苦的,只有穷得快吃不起饭的人家,才会送儿子去当兵,且老百姓对兵丁是既怕又瞧不起,不像现代的解放军战士受人民崇敬爱戴,当兵是件光荣的事。
卫极能去军营,与士兵同吃同住,说明他性格坚韧能吃苦。
太子瞧着她狡黠的笑容,想捏一下她的脸,只捏了捏沁凉的玉扳指,和颜悦色道:“孤的面多着,你且慢慢看,定不会让你感到无趣。”
这是在回敬昨日她让他“也”努力些。
他活着,她就休想看旁的男人。
甄青殷好气又好笑,卫极真如系统吐槽的,小气、吝啬、记仇。
——奇了怪了,这两日怎么总想到系统,难道经过风筝和糖葫芦事件,她成了惊弓之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