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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倒霉

不过,与那时的误会不同,现在的警员可不会在听明白事实后道歉,而是往他的肚子上补了两脚,顺带骂道:“绕话是吧?绕话是吧?不承认是吧?再辩两句啊?来啊,再辩两句啊?”

“够了,别太过了,”大胡子打了个哈欠,叫年轻警员收住脚,跟他出去休息休息,“太冷了,出去喝杯热水吧。现在的学生,不懂事就算了,还嘴犟得跟鸭子一样,别理他了,走吧,喝茶吧。”

等年轻的警员走出去后,坎沙还蜷缩在地上。他捂着肚子爬起身,听见房间的安全门插入了钥匙,反拧了几道,便忍着寒意,用心地端详房间里的桌子椅子,以及天花板上的长条灯和一个闪着红光的摄像头,还有那贴在墙上的广播器,最后把目光落在什么也看不见的单透玻璃上,说出曾在电信和电视剧中听过,以及黑帮小说中常见到的单词:

“审讯室…审讯室啊。”

虽然被揍得疼,但审讯室的空调风冷到刺骨,倒也能缓解些肢体上的痛觉。因此,坎沙扶正了椅子,好坐着休息,在犹如蜂蛰的疼痛中眯上眼睛,在这冰冷的深夜里去试着睡一觉。

可审讯室的灯调亮了。那灯泡白到发冷,把坎沙照得无所遁形。就是把眼皮合死,他也能看见粉色的光亮,根本睡不着觉。坎沙一手捂着被扇红的脸,一手压在桌子上,拿脑袋枕住小臂,才勉强创造出些许黑暗,以便回复精神,且顺道想想这警署里的条子是哪出了问题,偏要对他拳脚相加。

“不准睡,起来,不准睡…”

是广播器响了。坎沙敢说,这讨厌的催促声绝对属于那大胡子警官,而这毫无情绪的嗓音,听着是要比上课打盹时老佩姆的厉骂更讨厌、更烦人、更心颤。

管他的呢,声音就再吵,也难不住高中生的疲累。被折腾了一晚上,坎沙是硬撑不起来了,干脆当那吵闹的广播是数学老师在扯高嗓门讲课,眼皮子越合越粘,直至再也分不开,渐渐打起了鼾。

光暗相交之时,坎沙看到了些不该存在的东西——前些天买来的那本自传。最近,他才翻了几十来页,刚看完作者考取军校的部分。

他记得书里有说,帝国的军校里,老生欺凌新生的行为是司空见惯,连作者本人也逃不过前辈的魔掌。入学第一天,就要趴在一把立着的匕首上,背负几十斤的沙袋、做足一百个俯卧撑。若是捱不住,没开刃的刀尖会抵着腹肌,压出一块淤青,叫人疼的死去活来。要是想逃,会被学长们架回去,非得做完不可。假如真的撑不下去,好心的学长会集体往受训者的头上吐口水、撒热尿,热切地羞辱一番,明天再继续“特训”。而不幸的作者是没能通过,不仅被狗尿淋头,还得舔学长的皮靴,承认自己是个窝囊废。因此,作者说,在成为圣恩者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借着关系,把当年的前辈都调去博萨的前线,让壮志难酬的前辈们去为帝国效力,与朝晟人痛快地厮杀。

如果说,军队里的暴力欺凌是前辈对新人的考验,那这些警署的条子对目击者的拷打,是图什么?坎沙又不是来当警察,抢他们饭碗的,他们生什么气呢?

这时,一只粗糙的手拧住坎沙的耳朵,将他扯出了迷离的梦境,甩回了寒冷的光明。

“起来。”

大胡子没耐心地揪着他的耳朵,硬是把他拉起来站着。真不知坎沙是给疼醒了,还是让喊醒了。等他揉着惺忪的眼眶,年轻的警员是端着塑料杯走上前来,把一杯冰水泼到他的脸上,随即与大胡子走出审讯室,再次将门反锁,就是不给他机会辩解、质问或讲话。

不过,坎沙能听到,在门锁上前,大胡子该是对年轻的家伙训了句…是在说…

“学着点儿,对付这种愣头愣脑的呆瓜,别急着动拳头,先晾在一边,熬着他就好。”

熬?熬什么熬?

冷水泼头,坎沙的眼皮子也不打架了,就是四肢发软,胸闷得慌…就跟躺在地上,叫学校最沉的胖子从三楼跃下,一屁股压在胸口般的沉闷。这难受的郁闷,他每次熬夜写个通宵后,都会遇上,只不过,今天他忙的不是作业,而是如何避免被打。

不能睡,也睡不着,坎沙以肘顶桌,抱着头,隔着单透的玻璃与那些警员对望,嘴不停地鼓,又不念出声,是在问、问这些条子,也是在问自己…

到底是说错了哪句话?

坎沙是苦思冥想,试着从自己身上找问题,但又找不出什么问题。从坐进审讯室开始,他是问什么答什么,有一句说一句,没有任何遗漏和隐藏,说的全是实话。那么,警官们怎么会不满意?是因为他手贱,拿指甲刀钳断了鱼线,破坏了现场?可是嫌犯在受害者的身上留了那么多证据,这点为救人而做出的破坏,真的会把警官们触怒成那样?

揉着肿胀的淤伤,坎沙的视线愈发低沉。直至盯向桌面,在洁如白纸的桌子上看见遮蔽灯光的黑影,他才恍悟,问题不是在他自己身上,是在审讯室外的警察身上…

他们不想听真话。

但他们是警员啊,是要来办案的,不听真话,要听什么?听假话?可如果撒了谎,麻烦就大了——再不懂法,坎沙也明白,在涉及死人的案件上说假话,那就是作伪证,挨打都算轻的,不锒铛入狱,都对不起那敢说谎的傻。

没等坎沙思忖明白,审讯室的门又打开了。这次,大胡子瞟了年轻的警员一眼,把签字笔拿到自己的手上,心不在焉地挑起了指甲缝里的污垢,然后在桌面上画了两道,又对着笔尖哈了口气,继续书写文字,继续问话。

“小子,现在是凌晨三点,大家都很累,所以,别浪费我们的时间,有什么,你就答什么,脑子放灵光点,知道吗?”

“知道。”

大胡子后仰而坐,拿鼻孔看着他,开始审问信息。

“好,姓名?年龄?住址?本人或监护人联系方式?”

“坎沙·杜拉欣,十七岁,本地人,家在…”

回答完个人的信息,坎沙掐了掐大腿,抖擞精神,准备给出一份完美的答卷,好早点脱身,回学校睡个觉。

“为什么到警署来?”

“因为我目睹了一场凶杀案,看见了可能的犯罪嫌疑人。”

“哦,仅仅是这样吗?你确定,从你看见那个男人,到进入厕所之间,受害者是活着的吗?”

“是活着的,因为在我见到受害者时,受害者还有气息。”

“好,那为什么,在达…在目击者报警后,你就敢保证,受害者死了呢?”

“因为我试图去救受害者,但是在我把勒住受害者的鱼线剪断时,她死了。”

“你是用什么剪断鱼线的?”

“指甲刀。”

“你为什么带着指甲刀?”

“剪指甲。”

“是吗?我来帮你复盘一下——也就是说,在九点二十分之前,你恰好撞见了慌张的犯罪嫌疑人;在九点二十分的时候,你恰好钻进女厕所,发现了受害者,并恰好带着一把能剪断鱼线的指甲刀,试着解救了她;在九点二十三分钟的时候,你救出了更受害者,却发现她已经死了,并叫你的同学报警,对吗?”

“对的,警官。”

“杜拉欣先生,你不觉得这太巧合了吗?”

“哪里巧合,警官?”

“哪里都是巧合。不如,让我猜猜,在九点二十分之前,你撞见了一位上完厕所的陌生人;在九点二十分,你闯入女厕所,发现了被捆缚的受害者,有了那么些,冲动的念头,所以你就侵犯了受害者;在九点二十三分之前,你结束了侵犯,害怕她揭发,然后你就收紧鱼线,勒死了她;在九点二十三分,你剪断鱼线,让在外面等候的同学去打报警电话。我的推理是否更符合实际情况呢?杜拉欣先生?”

坎沙张大了嘴,舌头上下翻动,喉咙上吞下咽,却鼓不出一丝声响。过了一分钟,他才在空调的冷风下瞪大眼睛,仔细地端详大胡子警官的面容,从那眯紧的眼缝里,看到了小学里的淘气孩子抓住鸟雀后,把鸟雀捏在手里,看鸟雀窒息的无聊…一种玩弄无能反抗者的得意的…无聊。

“警官,你是想说,我在三分钟里,犯下了起色心,侵犯她,杀了她,放下她好伪造现场等一系列罪行?”

“为什么不能呢?”

“警官,您从受害者体内提取些体液,对比一下,不就清楚您的推理是对是错了吗?”

坎沙刚说完,大胡子就前倾身子,双手撑在桌上,把藏在胡子里的嘴巴笑了出来,笑出了一口发黄的、满是龋坏的烂牙,无奈地摇起了头:

“小东西,你是一点儿也不识相啊。”

话音方落,年轻的警员便抄起了椅子,将之拍在了坎沙的脸上,把他一直砸、一直打,揍到他躺在墙角,才掐着他的脖子,对着肿成南瓜的脸吐了口浓痰,说:

“痛快点儿,你只有一次机会,一次。现在,回答我,到底是不是你干的?”

坎沙迷迷糊糊地张开嘴,小声地挤出了他的回答:

“不是。”

好,大胡子扶着头,掏出警棍扔给年轻的警员,抱手靠在他们对面的墙角,欣赏同事管教这不知死活的蠢东西的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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