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他坐上车,再不像上回那样拘谨,而是双臂展开,翘着腿,仰躺着哼起歌来。即便接他走的司机投以诧异的目光,他还是独占后座,毫不在意后视镜里的形象。
到达酒店后,他见到守在门口的保镖,大笑着伸出手,在人家的肩膀上拍了两拍。而后,他听着保镖的警告,只晓得点头答应,哪管那张嘴说的都是些什么。
听完了,他叫路过的服务生拿瓶汽水。可惜,这里没有汽水,只有新鲜的果汁。所以,在保镖的鄙夷中,他喝着西瓜汁,等着卡麦尔来见他。
卡麦尔还真的如约而至。不过,身为东道主的他,并没有敦促坎沙与海芙碰面,而是表达了对坎沙明白事理的赞赏。
然后,卡麦尔邀请他、命令他参加今日的酒会。
又是一场奢靡的盛宴。陈列美食的银质餐盘,如士兵般正对为一列列,摆放在一排排加长餐桌上,任客人享用。而宴会厅的中央,还空出了歌舞场,有乐队奏鸣舞曲,有客人牵手环腰。看那些伴舞的女郎,身段是婀娜,仪态是讨巧;看那些起舞的宾客,不少是格威兰人。
他们跳着的舞蹈,是刻板的优雅,看得坎沙哈哈大笑,朝卡麦尔说:“看他们,巴掌明明往人屁股上拿,又总是收回去,胆子真差啊。哎,不,是…好虚伪,好虚伪啊。”
他的声音太洪亮,招得几位客人瞥来观望,颇为不满。
保镖按住他的肩,沉声警告:“注意态度,坎沙·杜拉欣…”
“无妨,”卡麦尔命保镖退下,邀请他离开宴会厅,去招待贵客的包厢等候,还特意叮嘱道,“坎沙,现在,不能那么放肆了——明白吗?他们的怒火,哪怕仅有一丝咬住你,你都无法扑灭,直至焚烧为灰烬,永不能复燃,明白吗?”
“了解,所以吃什么?格威兰的菜?那难吃得很啊?”
卡麦尔盯着他,眼睛眯得像是狐狸瞧见野兔,许久才给出回答:“标准的中洲厨师。坎沙·杜拉欣,如果你藏着什么歪心思,最好立刻发难,别弄得塔都斯也救不了你。”
“塔都斯?他今天来吗?”
“自己去看吧。”
进入包厢,他失望地摇摇头,听卡麦尔介绍,知道了肥肚子的家伙是市长,而留胡子的白皮是军队的上校。老大一张桌,算上他和卡麦尔,竟然只有四人——哦,最后一位客人抵达了。
不,是真正的主人,巴迈·达西欧。
和两位客人握过手后,巴迈走向他,搭着他的肩膀,语气是十足的欣赏:“不错,孩子,有舍才有得!女人嘛,放得下就过去了,又不是女儿老婆跟亲妈,有什么大不了的?对吧?”
“嗯,叔叔,能别碰我衣服吗?我怕脏。”
一句话,包厢内的温度迅速降到零点。他是拨开巴迈的手,全不在意那难言的脸色,笑着在巴迈的肩头回敬两巴掌:
“叔叔,我不是说你啊!我是说他俩,你瞧,这个肥头大耳,简直能掐出油来煎肉;还有那个,啧啧,眼里头阴得像雷阵雨,一看就是个猥琐的老不正经。叔叔,我猜得准不准?有没有猜错啊?”
巴迈的表情,比方才更为难堪:“坎沙,坐下。”
“嗯,坐——什么时候开饭啊?叔叔?”
保镖走上前,按住他的双肩,示意门外的大汉进来帮忙:“你太不懂规矩了…”
可巴迈一挥手,让所有人退下,更是两手搭在桌沿,说得格外凝重:
“孩子,人哪有事事顺心的?拿我们这桌来说,我真的能肆意妄为吗?我不行。你看他,你以为他是市长,他就可以为所欲为?他也不行。来,还有他,格威兰人,军队的贵客,他就能心想事成?不,也不能啊。孩子,妥协没什么,谁都有妥协的时候,你要学会接受,好吗?”
“嗯,有理。能吃了吗?我好饿啊,叔叔。”
在一种难言的气氛中,美酒、好肉与精致的餐点,悉数端入包厢之内。他不等别人开动,便撕掉一只羊腿,大口啃起来,边吃边说:
“真好,就得带骨头的才好吃。嗨,你是谁来着?我听说你们格威兰人,讲究吃饭不吐东西,是真的吗?要是真的,这里的牛羊骆驼还有猪,你不是都没口福享受了?哈哈哈,这谁定的规矩啊,像个猪头似的,真好玩,是不是啊?”
见上校的目光闪烁,市长的视线立马向门口甩去:“要发疯,就出去发,这不是你撒野的地方…”
他全然不理会客人的批判,专心啃着羊腿,啃得满嘴是油。啃完了,他把骨头扔在桌上,拿衣服抹干净手,畅快地拍拍大腿,说:
“肥猪,你声音真难听啊,还带喘气的?嘿,你心脏有问题吧?火气别太大,当心上头了,咚——交待在这里啦。”
在别人想要发难的时候,上校却示意大家安静,看向了桀骜的他,拿手指刮起胡子,玩味地说:“孩子,你想用愚蠢的言辞挑衅我?知道吗?在那狂妄之下,是无能的怯懦。”
“是吗?哈哈哈,来,说说,我倒真想听听,我是哪怯了场,叫你觉得怂?”
“达西欧先生,你没有告诉他吗?你还是太狡猾了,非要我当这个恶人啊…来,孩子,听着,稍后,待享用完这些佳肴,你要陪着我去三十三楼,看着你的朋友、你的女友是怎么在你的面前,被夺走初夜,羞耻、惊恐又难以抵抗,那是多么美好的折磨啊,你能想象吗?只怕,你从未见过——”
“嘿,巴迈叔叔,你看,我说的没错吧?”他仰头大笑,又撕掉一根牛肋排,咬了起来,“这就是个老种猪啊,哈,你有女儿吗?你有孙女吗?是不是跟女儿孙女也这么玩过?哈,总不会是儿子孙子吧,哈哈,你是狗、猪吗?是养殖场的猪狗,被人拿去配种,配出纯种吗?哈哈哈…说真的,你这还不够恶心人啊,我看,扯了你的小毛虫,从后面塞进去,从嗓子里拽出来,会不会让你更爽一些?”
“放肆!”
这回,巴迈可不敢护着他了。随着保镖的低喝,厢房的门立刻开启,门外的壮汉迅速进入。所有人已经准备好,只等控制住这个不知死活的陪客者。
“唉,好吵…你好吵啊,你,好啰嗦啊。”
他一手抓着牛肋骨,一手握向保镖那压在肩头的腕,摇着头,将什么东西弄断了。
是手腕和牛肋。在同一时刻,两种坚硬的骨质,不论生熟,都碎在了他的手里、他的口中。
“成天护着人,肯定累得要死,来,好好歇着吧。”
保镖还没来得及叫痛,便被他单手抡动,砸断了餐桌。那些打手正想冲来,却见他拿起那条牛肋骨,捅穿了保镖的脑袋,在听到了笑嘻嘻的警告后,把刚掏出来的手枪扔在地上,拔腿就跑…
“再不滚,就陪他睡去咯。”
一瞬间,厢房里静悄悄的。他拍拍手,走到上校身旁。在绕过卡麦尔和市长时,他不忘提醒:“别动,动了就睡觉哦?”
然后,他抓住上校的肩膀,拿小指头掏起耳朵,无聊地问:“怎么样,我的想法够有创意吧?有没有兴趣试试啊,老东西?”
上校的眼神又在闪烁,不过这次,是多了些恐惧的颜色:“你…是圣恩者?”
“圣恩者?呸,不好听,他们怎么说?是叫…觉醒者?别打岔,我问你,有没有兴趣——”
上校担心,再敢浪费时间,恐怕是要头身分家了。于是,圣洁的金芒涌现而出,编织为两层奇迹的光盾,将坎沙的手弹开,为传送奇迹“天国之门”的启动争取时间——
不消一秒钟,奇迹化为光沙,彻底粉碎。
“这是什么?是…教典里说的,护身奇迹?真有意思,真结实,真漂亮啊…”这次,他的手抓紧了上校的肩膀,抓得肩骨止不住地哀嚎,“别想着跑啦,来,说说,到底有没有兴趣啊?”
完全没有迟疑,上校踢开座椅,忍痛跪在地毯上,用尽语言的天赋,请求他的原谅、恳请他宽恕自己一回。
他就那么听着,听得心满意足,听得嘴角歪斜。他松开手,像老人逗狗似的,抓着上校的头,摸了又摸,感慨道:“你还真是贱啊。叔叔,你看,叫他们白皮、骂他们白皮猪,没差吧?行了,我原谅你了,起来吧。”
等上校颤巍巍地站直,讨好地缩着脖子后,他又拿住上校的肩膀,很诚心地说:“你看,我都原谅你了,你还怕什么?你就这么怂、这么贱,这么没种?哎,看得我心烦…去,回去坐着吧。”
于是上校挺直腰板,往后退了两步,一屁股落在座椅上。坎沙是捧腹大笑,看着巴迈·达西欧,笑得眼泪挂上眼角,说:“你看,叔叔,叫他坐还真坐,你说,白皮猪是不是——贱,啊?”
在巴迈回答前,他的手掌猛拍而去,把上校的脑袋夹成一片肉泥。
“呼…叔叔,你看,我真的原谅他了——这么虚伪的人,这么虚伪地活着,这么下贱、放荡地生存着,多叫人痛苦、多叫人难受啊。现在,我拯救了他,祝他获得…帝皇的宽恕?升上天国,和他最喜欢的小朋友去快活吧。”
他走了。在经过市长的时候,他一拍头,狐疑地回望着这头肥猪,问道:“刚刚,是不是你先挑的事?你的嘴怎么这么贱啊,你是长舌妇吗?不吭声能憋死你?你少说两句,我没准就走了,他也不用上天国享福了,你说,你这嘴是不是贱?是不是贱呢?”
稍许的迟疑后,市长扇起自己的嘴巴,点头哈腰地赔礼道歉:“我嘴贱、我多嘴!是我没长眼,看不透您是、您是圣恩者——不不不,伟大的觉、觉醒者!我、我是说惯了,跟那些人训惯话了,您千万别放在心上,您…”
“呵,我才说了一回觉醒者,你就学会改口了?看来,你是真的贱啊。这样,我帮你一把,让你回你最喜欢的地方,继续打着你的官老爷架子,嗯…继续发号施令?怎么,我够大度吧?”
“当然、当然!您简直是全大地最——”
又是金芒,又是光盾,又是破碎的光沙。他握穿两道奇迹的庇护,捏住市长的脸,咔吧一掐,便抓烂了讨好的嘴脸。然后,他拿桌布擦走手上的血,从地上抓起两片驼峰肉,蘸了椒盐就嚼,摇着手走出包厢:“叔叔,我先走了,你们慢慢吃,不着急。”
当门轻轻合上,达西欧家的两父子凝视着三具尸体,一个正起衣领,一个掏出电话。相同的是,他们的喉咙都在鼓动——哦,是在吞唾沫,不要命地狂吞唾沫。
“嘿,等等——”
一声抱歉的笑,吓得他们双双起立。
是坎沙回来了。他先看着跌落在地的手机,又看着指节打颤的卡麦尔,挠着头走过去,搂着那快要散架的肩,诚心地说:“抖什么?你怕什么啊?瞧你这样,我还没感谢你呢——谢什么?当然是你教我的啊,那句…死才是唯一的公平嘛。怎么,你要说那是你骗我的,是胡话、假话?唉,你怎么能这样呢?真是…叫我失望啊,卡麦尔·达西欧。”
“坎沙,不关他的事,那些事情,都是我的意思…还有他们的意思,”那眼里的玩味,让巴迈抢先开口,揽下所有过错,“我们也是迫不得已…我们是中洲人,我们斗不过格威兰人、斗不过这些白皮,我只能帮着他们,替他们干丧尽天良的丑事。你要恨,就冲我来,他只是听我的话做事,他是迫不得已,他…”
“卡麦尔,塔都斯的事情,你和叔叔说了吗?”
卡麦尔真想说没有,可实在鼓不出声音,只能疯狂地摇头,用最简单的动作,来回答这位搂着他的圣恩者。
“那阿姨呢——我是说你妈,你和塔都斯的妈妈,还有你的妹妹、塔都斯的姐姐呢?”
没有、没有,在父亲的困惑中,卡麦尔死命地摇头,回答他…说没有。
“好,你还真是个好大哥哦,我看走眼了,佩服、佩服…嗨,不过你说,你这么好个当哥的,怎么就跟条狗一样,帮着那些蠢猪咬我?嗯?为什么呢?是什么把你变成了这样?是你的父亲、亲爱的达西欧先生吗?”
摇头、摇头……哦不,是点头。卡麦尔看着父亲,哆嗦地点头,点得父亲相当心寒,也相当满意。
“唉,你看,卡麦尔…我其实…怎么说呢,我其实是很感谢你,很欣赏你的,你别不信啊,你看,就一两天的时间,你送给我多少礼物、教会我多少道理啊。可是你瞧瞧,你现在是什么样子?多让人惋惜啊…我不过是照着你教我的理做事,你怎么就想不明白、不能接受呢?难道,你都没胆子扛一扛你自己说的理?”
点头、点头,又摇头。
坎沙松开搂着肩的手,在卡麦尔的脸颊上拍来拍去,像是小孩子拍皮球,玩得兴起。拍乏了,他不由感叹道:
“你看,说到底,你也是个虚伪的东西。活得这么虚伪,肯定很累吧,不过别担心,有的是和你一样虚伪的人,跟他们混在一起,你肯定会快活——行吧,就这样,我也原谅你啦。”
话音未落,他便卯足力气、扇在卡麦尔的脸上,将那惊恐的头颅从脖子上抽飞,狠狠地撞在墙上,碎成一坨粑粑样的玩意。
最后,他走向巴迈·达西欧,给这个帮过自己的人,送上最深情的拥抱,满怀歉意地低下头,说:
“抱歉了,叔叔。我知道,你是有苦衷,毕竟你们大人总有难处,我们小孩子想不懂。况且,你也是个坦诚的人,我清楚。虽然我舍不得让你继续受苦,想帮你享享福…但是,你要是真走了,去了天国,真不知道是仇人多还是朋友多…算了,你看,反正到哪都是受罪,到天国了,应该安全些。你在这里的苦,就由塔都斯代你受吧——没办法,要怪就怪他恶心到我了,叔叔。”
这回,他的手法温柔不少,仅仅是掏出巴迈的心脏,便鞠躬告辞了。
在上楼前,他顺着音乐的源头,回到那处宴会厅——他踢开门,又反手把门锁拧烂,在宾客的哗然中迈开大步,学着《搏击全明星》里冠军庆贺胜利的招牌动作,当众狂奔欢呼。
“把这个神经病赶出——”
最先张嘴的人,第一个被他抓住。那是个搂着舞女亲热的格威兰老头。而在他的手里,老头就跟小鸡仔似的,只能扑腾着腿,试图踹开这个力大无穷的年轻人,且不去听他的笑声:
“哈哈,你们还真专注啊!比街头喷漆的艺术家还上心!护场子的跑了,你们都不知道啊?来,陪我跳个舞吧!”
怎么跳?当然是一手抓着一个人,如甩鞭子般乱蹦。甩死一个,就再抓一个;拍死一个,就再找一个。不管是格威兰人还是中洲人,不管是男的还是女的,不管是宾客还是侍者,不管是抵抗还是逃跑,不管是尖叫还是求饶,都被他当成鞭子抽、当成牛羊打,砸得血肉横飞,染得地毯更为暗红。
“停什么?你们继续吹、继续弹、继续奏啊!”音乐停了,他非常难受,暂且收手,请乐队的成员回到原位,再拍拍胸膛,向幸存者喊道,“来,谁会唱索菲拉的歌——就是大明星索菲拉啊!要女人来,女的来唱!你们,来!伴奏啊,来点带劲的,继续!”
几位女郎纵情高歌,乐队指挥忘我地挥动,他则是抓着逃不开的人,继续表演他的舞蹈,且跳且高呼:“好好好!再来、再来!再动听些!我还没有爽过瘾啊!哈哈…”
不知多久,他终于腻味了。他踢开锁死的门,走出痛苦呻吟的宴会厅,到电梯前,摁下三十三楼的按钮,吹着口哨,走到熟悉的房前。
他推开门,笑呵呵地四处打量,喊道:“海芙,你在吗?”
没有人回答他。海芙仿佛消失了,去了他看不到的地方。
“没事,海芙,你别怕,我知道你在…我知道你在这里啦,等等我,马上好…”
说着,他走进浴室,拿冷水冲了个凉,湿漉漉地来到客厅,往沙发上一趟,举起胳膊,看着母亲送给他的戒指,将这身上最贵重的物品摘掉,对着吊灯的光彩,迷恋地自说自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