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未至,梦乡被雨淋得冰凉,冻得赛尔睁开眼,看向侧卧在身旁的姐姐。他撕好卷纸,把纸巾铺在姐姐的嘴角,免得哈喇子继续淌、浸湿了整只枕头。
他悄悄翻到下铺,发现妈妈也是同样。有时候,他得说,梁人的俗语就是准——外甥随舅,侄儿随姑。姐姐这马虎的性格,怎么看都不像叔叔和阿姨,倒是与妈妈完全吻合。或许,这就是基因遗传的魅力吧。
当然,他并非暗指妈妈太幼稚,只是略微感叹,嗯,略微感叹。
他轻轻地走出卧房,还没进卫生间,便看到格林小姐坐在沙发上,过夜的棉被也早早叠好。
“文德尔,醒了吗?”
“伊利亚姐姐,早——”
他忙热了牛奶和面包,请格林小姐先行饱腹。等进入卫生间,见到从酒店拿来的一次性牙刷,他不免拍拍手,暗暗夸朋友的心是够细致,替他省去不少麻烦。
用完早餐,朋友的请求还是拘谨:
“文德尔,我想陪你走走…我们出去逛逛,好吗?”
虽说拘谨的格林小姐与平日相差甚远,可他知道,并非每个人都是自来熟,还是顺应对方的习惯为好。更别说,或许这拘谨才是朋友真实的内在——尊重,永远是最得当的态度。
既然如此,就尊重她,陪她逛逛吧。
看啊,朝晟的乡村,和格威兰的格调不甚相仿。没有大型的农场,牛羊也是散养,至于猪和鸡鸭、大鹅?猪多是圈在林地,往丛林边沿一望,就能看见母猪领着猪仔,在草丛和树荫处拱来拱去;鸡鸭不是在竹笼里,就是在菜地、草丛里闲逛,主人们并不担忧它们会走失,随它们在外面啄大青虫;鹅是最自在的,要么飘在小溪里、优雅地昂着长颈,要么走在青草间的村路上、大摇大摆,见了人便上去蹭。
这不,没走多远,这对赶早的朋友,就见到有个孩子拿着根茅草,在那里挑衅大鹅。小武唤了声,孩子便看过来,扔了茅草打起招呼,还问这金头发的姐姐可是城里来的金灵?
小武正介绍着朋友的昵称和国籍,调皮的孩子却哇哇乱叫。原来,被惹毛了的大鹅啄了来,咬住他的裤腿,还拿大翅膀扑扑地扇他。
等赶跑了鹅,他拉着小武的手到河边坐下,拿石片打水漂,抱怨阿武哥是去了国外耍、认识了新朋友,两年不回来陪大伙玩了。他说,村里的这帮孩子,除了他这种没到学龄的,是读书的读书、进城的进城。不到假期,没几个能回来。想和以前一样,一群人拥在一块,听故事、讲笑话、掏鸟窝、抓鱼虾,是越来越难了。
小武反是笑了。他告诉男孩,进城读书是必然的,城里的叔叔阿姨和男孩女孩,都是好性格、易相处,去了学校,认识了新朋友,就不会这样寂寞了——看,他的新朋友、格威兰来的奶绿姐姐,就是在学习的途中结识来的。
“阿武哥,那个…格、威…兰?好怪的名啊,真拗口。奶绿…奶绿姐姐?格威兰人,都是你这样白皮肤、绿眼睛,还有金头发的嘛?”
“嗯,眼睛…蓝眼睛,比例占大多数。”
小武生怕孩子听不懂,忙替她解释,告诉孩子,多数格威兰人的眼睛是蓝色的,绿色的反而是少数。
“那…那里跟咱们这边一样吗?就是…好说话吗?”
“好说话?你看,奶绿姐姐不就很和善吗?哪里的人啊,都是相同的,别说格威兰啦,就是共治区,好心的人、耐心的人都多了去啦。”
“共治…区?阿武哥,留学留坏了,开口好深沉,我听不懂啦!不过,听上去,外面的世界,也不可怕啊。我听大人们说的,好像别地儿的人都是豺狼,恶得很,我还想去长长见识…听阿武哥这么一说,也大差不差嘛,就没必要去外面闯荡啦。”
聊完外国,男孩又谈起小武离乡时错过的精彩。比如,村里有哪户人家的儿女成了亲,摆了多少酒席请客,做酒席的师傅,当然由小武的叔叔担当。男孩可说,那顿饭吃着爽亮,尤其是汤,煲得清香,和爷爷奶奶那加了酱油的汤不是一个味道。小武则是告诉男孩,大家的厨艺各有风范,兴许,等他到了读大学的年纪,一年回不了一次家后,又会觉得爷爷奶奶的酱油鸡汤味道最好。
这一说,男孩又撇撇嘴,说阿武哥还是这样讨人喜欢,要是和姐姐换换男女就好了——小武走了后,每当他的姐姐教训村里的孩子,都没人敢去制止。
以前,笑他的姐姐是木灵老阿姨,顶多是被打屁股,但这两年啊,可就有罪遭了。要被按在大石头上,被揪耳朵、捏鼻子,被扒光藏着的零食,当着面慢慢嚼完,一口都不留下,就是要被欠完才能开溜。
他只能劝男孩,还是尽量少挑人的心刺,特别是对年龄看得很重的木灵幼童——嗯,哪怕他们的年纪都和梁人的叔叔阿姨相当了,他们也是孩子。强加那些搞怪的称呼,当然会弄得他们不愉悦,好不礼貌。
“还是阿武哥好,”说着,男孩突然贴过来,在他的胸前蹭了又蹭,“喊阿武哥阿武姐,阿武哥也不生气!阿武哥,好脾气!当姑娘,讨人喜!”
对此,奶绿小姐是摇着头,拍拍男孩的后脑勺,敦促他松手:“不礼貌…”
不等他们闹多久,没学上的小孩子都醒来了。他们是往河边赶,围着多日不见的好哥哥,你一言我一语地问候交流。在稻田掐了几条黄鳝,在河里掏了几只泥鳅,谁捉了蟹子、谁捞了虾米,谁摘了野果、谁采了蘑菇…当然,摘野果和采蘑菇的免不了挨顿打,再也不敢进林子冒险了。挨打的时候,他们跟家长说啊,要是还有阿武哥看着,教他们远离危险的野菜,他们哪里会受罚呢?
千错万错,都是小武的错。到头来,他只能顺着孩子们的要求,介绍新的朋友——国外来的奶绿小姐,再把这两年的见闻稍加修改,隐去不合适的部分,当成是小故事,讲给孩子们听了:
“在中洲啊,有个心地很好的孩子,搭救了落难的公主。可是,摆在他面前的,有三道难关——一是要把公主献给领主,用来换取信任的商人;二是贪图公主的美丽,要强娶公主的领主;三是不愿得罪领主,想着与事无关,甚至劝他顺从商人和领主的亲人、朋友与村民…
然后啊,他勇敢地拿起长剑,刺穿商人的心脏,斩落领主的头颅。他带着公主远走他乡,在辞别前,他向各位乡民送上忠告——面对不公,冷漠就是纵容,唯有奋起反抗,才能捍卫幸福…”
孩子们问他,这是不是中洲人的童话,他只能笑笑、不作解释。在孩子们继续闹腾前,家里的消息发来了,催他带着客人回来,享用正餐。
当他和朋友送别孩子们,走回木屋的途中,他的朋友捏着衣摆,小声地说:“赛尔,对不起,如果…如果不是我害你拖延了日程,先和你去找海芙,也许…”
“伊利亚姐姐,那不是你的错。是驻军和官员,还有麻木的人逼疯了他,我们…”
“可我是格威兰人,是王庭的…是我的国家、我的父亲…害得北共治区…”
“唉,伊利亚姐姐,你不是说过吗?王庭的意志,又不能为你左右,别自怨自艾啦。只要认识到问题的根结,努力去改善,尝试去革新…牺牲的人们,会宽恕我们的过错。”
“那,赛尔,你能宽恕我吗?”
“说什么傻话呀?伊利亚姐姐,那些误会没干系的,我不是保证了嘛,早就原谅你啦!好啦,来,进屋吧,开饭咯——”
很遗憾,正餐由他的妈妈主厨,虽然烹制用心,但比起他和叔叔的老练,味道还是逊色一筹。
吃完饭啊,他的家人们,又拉着格林小姐聊天,是把他从小到大的事情,不论好糗,通通讲了一遍。譬如被男孩子们当姐姐,被女孩子们揉脸蛋,刚进城,就成了女同学心里的宝贝疙瘩,还有女学长同宿照顾…
越听,他越想拦住妈妈的话头——因为这些话题实在太奇怪了,怎么听怎么别扭。他不知道妈妈是想表达什么,可他听得出,妈妈是越说越亲昵,叔叔阿姨是越听越满意,而姐姐是越听越恼火…
就这样相处了些天,格林小姐总算松了口,答应去晨曦了。他也和家人说好,没两天就会回来——不,有班布爷爷帮忙,兴许早上出发了,天没黑就能回家吃晚餐。
在和班布先生通讯、表明格林小姐的意愿后,璀璨的金芒将他二人笼罩,跨越千万里的界限,把他们从林海变到了晨曦。
是的,晨曦。再睁眼,他们立足在巨树之上、白云之下。哪怕在电视里见过晨曦的全貌,赛尔还是两腿一软,头皮发麻——站在千百米的高度,小小的少年难免恍惚。这回,他要扶着藤蔓编织的围栏,才能稳住双腿,不至于坐倒。
说来也怪,按瑟兰的时间,该是夜晚,可这株通天的巨木顶端,竟然见不到闲逛的精灵。要知道,晨曦的巨木之顶,是露天的广场,即使最外围、最矮小的巨木,横截面积也有近十平方公里。在电视里,不分白昼黑夜,注定是人头攒动,可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