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坚信哈尔曼奇·纳什无罪的斯坦福大学校友们,专门成立了“纳什辩护委员会”,他们花费数月时间,起草了长达六百多页的起诉状。
接着,他们又将诉状内容浓缩成百页小册,大量刊印后,在民众中分发,营造了宏大声势。
在上诉请求提交五个月后,最高法裁定:重审伊芙琳·纳什案。
理由是:当检方仅依靠间接证据时,不但要证明被告有犯罪可能,还必须推翻辩方所有合理的无罪推论。
1938年2月,二审开庭。
辩方吸取上一次失败的教训,他们聘请了新的医学专家团队,对伊芙琳·纳什跌倒的事故做了更详尽的分析。
数十名证人到庭,证明纳什夫妇二人的生活,一直非常和谐美满。
所谓的“第三者”丽贝卡·布洛林,此时已经与男友结婚,她在法庭上对出轨猜疑,做了严肃且有力的驳斥。
二审陪审团十二人,在经过四天商议之后,得出结果:9票有罪,3票无罪。
这意味着,此案必须进行第三次审理。
1938年11月,发生重大变故:因陪审团名单不规范,第三次审理被叫停。
1939年1月,第四次审理,控辩双方的证据和质证内容,与之前几次审理相比,没有太大变化。陪审团经过两天艰难讨论,最终结果:有10人投出弃权票。
显然,还需要进行第五次审理。
至此,检方意识到,不会再出现任何有利的新证据,继续审理下去,只会令结案遥遥无期。于是,他们主动放弃了对纳什教授的起诉。
被关押了三年多的哈尔曼奇·纳什,终于被释放回家……
看完伊芙琳·纳什案的所有文件材料,季良疲惫地躺倒床上。
这是个没有结论的案件,年代久远,斯人已逝,许多信息已无从查起。该如何做出准确的判断,以令洛威尔先生对自己满意呢?
季良不敢怠慢,开始上网查阅资料,做笔记,做分析。但努力了两天之后,他发现此路不通。
因为,他和当初的检察官们一样,并没有更多有效的证据,无论如何做功课,求证推导,答案都始终模棱两可。
哈尔曼奇·纳什,究竟有罪,还是无罪?这根本是不可能解开的题目。
在第二天的晚上,季良终于想明白了一个问题。对于此案,也许大侦探洛威尔他自己,也未必有明确的答案。
无论判定纳什教授有罪或是无罪,只要逻辑能够自洽,就算是好的答案。
想到这里,季良摆脱了思维束缚,决定另辟蹊径,找到一种自己独有的,与网上的诸多分析文章不同的剖析思路。
季良自幼爱看侦探故事,对于案件分析,有浓厚兴趣。因此,越是面对疑难的案件,对于他,越是一种乐趣。
到第三天晚上,他信心满满地带着自己的笔记,来到洛克·洛威尔先生的家中。
洛威尔从这个年轻人的脸上,看到了自信的容光,为他倒了杯水之后,便安静地坐下来,洗耳恭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