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风,有时像刀子一样,只要轻轻一下,便将衣甲刺透。许多新募来的杂役,还穿着单衣,他们掰开冻僵的手指,将繁重的物品卸下马车。这场景让穿着夹袄的王然唏嘘,真不知道这个兵当的到底值不值。
马常胜部的帐篷,搭建在最外面,靠近树林的地方。虽然是被寒风最早光顾,但也少了那些管事之人的盘问。没有积雪,兵士们只好在已经干涸的小溪里刨土,将下面带着冰霜的泥土,掘出来煮。营地的中心处,却是不一样的场面。自带的冰块,在釜中溶解,鲜美的羊肉,滋滋地蹦着油花。
马常胜一早便领来了口粮,足足比前阵子多了近两倍,看来今晚能吃上一顿干的了。他让王然留了一些口粮和一只狗腿给金五,说他老人家最近吃不饱,还咳的厉害。
铁蛋的小脸被火烤的发红,他将小手互相揉搓着,不时地哈着白气,他喜欢看到周围人的笑脸,即便是被折磨的近似枯槁。
马常胜将一支树枝丢到篝火里,贪婪地看着架子上的狗肉,笑道:“兄弟们都记住了,有我一天,便不能少了你们的。”
王然暗道:够呛,看你那瞧着狗肉的眼神,就透露出十万分的杀气。
“什长,这些口粮真是一顿的?”新兵刘二小心地问道,其他的几个兵士也纷纷看向马常胜。
马常胜将狗肉翻转一下,抬眼瞪向口水四溢的刘二,“吃不了,你便放下,哥哥带回去。”
“嘿嘿,什长说笑了,即便全给我,怕也是个半饱。要不明日让铁蛋兄弟再多打些,咱们也好美美地吃上一顿。”
“想啥呢?眼下这光景能有多少野物。若得了,那也是大人们的。”马常胜拾起一块石子。轻轻打了过去,转脸一指众人,“都给我记住了,明日定要打起精神来,若是有什么闪失,责罚是小,丢了性命便不好了。”
凛冽的风,席卷着冰冷的大地。带着哀鸣,吹佛的山林里枯僵的树木。太阳慢慢地升了起来,赫赫煜煜,蔑视着一切。几声低沉的号角声响起,步军士卒们由低级军官率领,成扇形展开,慢慢逼近森林,他们将锣和木棒互相击打,发出刺耳的声音。一队队骑兵与猎狗已经早早冲了进去,搅扰着寂静的一切。
马常胜这两伍弓弩被分配到李隽的夫人处,早就在坊间听说过这位郡主特别的漂亮,今日一见,真是英姿飒爽。一身漆红的牛皮札甲,再配上青色的高头大马,让人有种不敢直视的威严,身后跟随着的五名女兵,也是威风凛凛。其中一名女兵的手臂上,还落着一只鹰:它接近半米高,眼睛黄黄的,脖颈与尾巴有些灰白,但缀有褐色,身体总体呈暗灰色,喙和爪子象勾子一样锋利,爪间上还有条白线。
“郡主,野兽怕是都蛰伏起来了?”一位头戴皂帕的女兵焦急地注视着远方。
李夫人听罢,将俏眉一挑,嘟起嘴道:“那我不管,便是挖地三尺,也要给我弄出几只来,今日咱们定要试试这只鹰的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