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的宗旨,与欧阳修政治思想多少有着相通之处。
改革朝政因循腐败的现状,扭转国家积贫积弱的局面,致力于富国强兵、民生安乐,这是欧阳修长期以来孜孜追求的政治目标。
然而,王安石的激烈变法手段,尤其是重视“国计”、忽略“民生”的做法,与欧阳修的宽简政治、爱民政治格格不入。
随着年岁增大,欧阳修已不像青壮年时代那样血性刚烈,而是变得宽容忍事。正如今年春天他致朋友黎醇的信中所说到的:某性自少容,老年磨难多,渐能忍事。
对门人王安石主持的这场变法运动,欧阳修还在冷静观察,不想急于亮出自己的观点。
在青州辖境临淄县(今山东淄博东北)担任知县的蒋之仪,是蒋之奇的胞兄。他得罪了京东东路安抚使司、转运使司的官员。这些官员知道他的胞弟蒋之奇忘恩负义,兴起“长媳案”诬陷欧阳修,想借欧阳修的手打击他。他们在欧阳修面前变着花样儿说蒋之仪的坏话。
但是,欧阳修仔细观察以后,发现蒋之仪的工作并没有过错,于是想方设法保全他。
登州沙门岛(今山东长岛县庙岛),是北宋死囚赦免犯的流放地。
岛上的罪人寨主向来专横滥杀,因为犯罪稀少,容易控制。
换了一个叫马点的担任登州知州以后,严格监督,不允许寨主滥杀罪人,结果罪犯多了,又不怕寨主,肆无忌惮,难以驾驭。
安抚使司的官员打算允许寨主恢复原先的惯例办法。
欧阳修认为使不得,朝廷已经赦免了这些罪犯的死罪,寨主怎么能够肆意滥杀?他奏请朝廷减少发配到沙门岛的罪犯人数,并将岛上的服刑多年、罪情较轻的放还一部分。
从此,沙门岛上安定无事,许多犯人赖以保全了性命。
熙宁三年正月二十四日,神宗颁发诏书,命令各路散发青苗钱,既禁止强行摊派,也不许阻挠发放。青苗法,是王安石变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又称常平新法,是对常平仓法的进一步改革。
具体做法是:每年夏秋粮食还没有成熟的时候,老百姓需要借贷粮食,就把借贷的粮食折合成现钱贷付,粮食收获以后,随税钱同时纳还。为了防范借钱人负债逃跑,官府强制贫户与富户相互担保。在农民青黄不接的时候,由官府取代高利贷者向农民借贷,并且限制为百分之二十的息钱。
应该说,立法的本意,在于压制高利贷者,便利老百姓。
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官府借助行政命令放钱收息,朝廷派出四十一个使者前往各地催督发放,并以青苗钱发放的多少来考核官员政绩,这就难免导致强制摊派,坑害百姓的利益。
韩琦上书请求罢免青苗法,神宗一度有所动摇。
王安石见势不妙,赶紧称病不朝,请求出知外郡。
为了安抚王安石,保障变法运动继续深入开展,神宗罢黜了韩琦的河北四路安抚使,让他改任大名府路安抚使。
欧阳修目睹青苗法的种种弊端,实在忍受不住,上奏《言青苗钱第一札子》,请求朝廷先做三件事:
一是为了表示青苗法旨在利民,不在谋利,取消百分之二十的利息。
二是对特困户、私压拖欠户暂停继续发放青苗钱。
三是罢免派遣各路催督青苗钱发放的提举、常平官,废除强行摊派,让百姓自愿借贷。
奏疏上呈朝廷之后,迟迟没有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