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硕衡瞳孔紧缩:“顾寻之!”
顾寻之一挑眉:“怎么?刚说好要和阎月朗共进退,现在就想把我送进宫里去邀功?”
实在是区硕衡的表现有点吓人。
他上前一步,仔仔细细的上下打量顾寻之:“你不记得我吗?”
“我、我应该记得你吗?”这动静把顾寻之吓一大跳,下意识就要往后退。
却被区硕衡眼疾手快捉住了:“太子哥哥大婚时,你为了抢地上的那个喜糖一把把我推进了池子里,难道你不记得了?”
这下轮到顾寻之目瞪口呆。
他是真的不记得。
好像那时候身边是有什么落水,但是关他什么事呢?
捡糖和花生才是要紧事。
“我父皇生病时,太子哥哥和太子妃被召入宫侍疾,太子妃可是把你一起带进宫的,你还同我偷偷钻狗洞去了掖庭,险些被侍卫捉到。”
“是你?!”顾寻之比区硕衡更震惊了。
他那时候还小,大约八九岁的年纪,正是猫嫌狗烦的年纪。
陪着小姑姑进宫侍疾,心思却都飘到了外面的景色里。
某日,他趁着大人们不注意偷偷溜出了院子,遇见了同样溜出书房的区硕衡。
小孩子是很快就能熟悉起来的。
他们完全不在意对方的身份,只知道自己多了一个朋友。
直至离开皇宫,顾寻之都只是以为自己遇见的是个小内侍,压根没往皇子身上想。
毕竟谁家的皇子爬墙头钻狗洞那么熟练。
“你、你不是个内侍吗?”
顾寻之的目光不由自主就往下扫,惊的区硕衡下意识侧了侧身。
“我何时说过我是内侍?”区硕衡无语:“哪个内侍能陪着你在宫里那么乱跑,况且那时候我还穿着缂丝的缎子!”
“啊,是吗?”谁认得出什么缂丝什么绸缎。
顾寻之尴尬的挠了挠脖子。
区硕衡继续说:“当时太子哥哥出事,我自身难保,没办法去救你们,可我还是叫人去找你们了,无意中遇到了追杀你们的人,只能帮你们拖延了一些时间……”
这事阎月朗和顾寻之都知道。
他们出京之前遇到了三波袭击。
顾寻之的功夫不如阎月朗,在阎月朗接连抵御了两次之后几乎命绝。
顾寻之便咬着牙背着浑身浴血的他朝城外去,身后很快又追上一拨人,他本以为他们就要死在这里了,却没想到跳出三个浑身黑衣的年轻人拦住了那些人,为他们逃跑争取了最宝贵的时间。
“那时候的人……”
“是我、唐玉和阿言。”
这种事,真是比说书人的故事还巧。
三个毫无关系的男人,原来早就在很久之前,就已经有了细微的联系。
他们也终于第一次坐在一起好好的谈一次。
秋季的梨园已经有了落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