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师就是这样,我有切身体会。”傅士雷肯定地说。
“哎,那样的老师我们怎么没赶上。”方华遗憾地摇摇头。
正说着,厨房里传来陈庆民的声音:“大过节的,别提那些烦心事了,快来尝尝我的手艺,绝对独一无二!”
杨清美重新绽放出笑容,招呼大家进餐厅。
众人有说有笑,亲如一家,融洽的气氛感染着每一个人。
傅士雷孤身一人来到临港镇工作,茫茫人海中,能够和这些素昧平生的人相识、相知,他很知足。此时,他的内心更加坚定了以前的看法:一个人,只要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工作,就能有所作为;一个人,只要地地道道做人,真真诚诚交往,就能收获友情。他感觉上天对他不薄,不但工作比较顺利,还有这么多关心自己的人。
转天,傅士雷到书店买了几本初三复习资料,给杨清美的女儿送过去。回来后,他顺便到商业街逛逛。
华灯初上,霓虹耀眼,秋风习习,皓月高悬,傅士雷不由得又想起了老家。此刻,老家虽然没有灯红酒绿的繁华,但那简朴的屋窗透出的昏黄柔光更能牵动游子的心肠,更能使人平添几多思家的愁绪。
信步走到商业街的中心地带,傅士雷清晰地记得,大前天,就是在这里,肖嘉怡带着学生来帮忙,那个飘逸的身影、那张清纯的脸庞仿佛就在眼前。街道旁的高音喇叭里一遍遍地播放着《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若在平时,傅士雷很讨厌这种甜腻腻的歌声,可今天他却感觉这歌声异常美妙,每一句歌词都拨动着他青春的心弦。
他不由自主地从贴身的衣兜里掏出一条手帕,那是肖嘉怡上次给他擦血的手帕,洗净以后,他就一直带在身上,既想还给肖嘉怡,又舍不得还,这种微妙的矛盾心理,让他时而甜蜜,时而烦忧,时而畅想,时而清醒,他的心情就像风儿吹动的一池粼波,种种复杂的滋味此起彼伏,交替出现。
在内心深处,傅士雷明确知道自己喜欢肖嘉怡,只是喜欢而已,因为更进一步的关系他根本不敢想。他总觉得,肖嘉怡是那样地清纯可爱,是那样地蕙质兰心,自己只能是仰望其美丽的倩影,甚至连仰望的资格都没有。如果肖嘉怡是天上美丽的仙子,自己则只是地上的一只爬虫,二者有着天壤之别。而且,肖嘉怡还有一个当局长的父亲,而自己只是一个农村出来的孩子,要家世没家世,要权利没权利,要钱财没钱财,根本就不配赢得肖嘉怡的感情。他一直把喜欢肖嘉怡看成是一种奢望,甚至有的时候他觉得自己的这种奢望都是对肖嘉怡的一种亵渎。就为这,他曾多次暗骂自己恬不知耻,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因此,对于肖嘉怡,他仅仅是喜欢,其余的真的不敢想。可是那种莫名的感觉又让他不能不想,每当这个时候,他总有一种既痛苦又幸福、既渴望又忐忑的心情。他不恨自己的家人,他们没能给自己一个坚强的后盾,但他们却给了自己亲人的关怀,让自己知道什么叫感恩,什么叫做人。但他真觉得自己从各个方面来说,都只配偷偷喜欢肖嘉怡,那挥之不去的音容笑貌只有在梦中才会给他带来无比的甜蜜。
他抚摸着那条手帕,愣在那里很久。这时他又想起了肖嘉怡说过的话:“你可别忘了还我一条手帕呀!”他知道肖嘉怡是在开玩笑,但他还是不自觉地走进了万隆商场。
进了商场,傅士雷立刻被琳琅满目的商品晃花了眼,再看价钱,更是让他羞得直捏自己的衣兜。此时他才意识到,自己辛辛苦苦挣了一个月的工资根本买不了什么东西,这让他真正有了囊中羞涩的感觉。他不敢再看了,直接找卖手帕的地方,可偌大的商场,好像根本就没有卖这种小商品的柜台。最后好不容易在一个把角儿的地方看到他需要的东西,一问价钱,让他大吃一惊,一块小小的手帕竟然要四十五块钱!他死活往下杀价,可对方就是不松口,好像看准了他非买不可似的。
看着他犹犹豫豫的样子,售货员用轻慢的口气说:“不是本地人吧?这可是正规的大商场,不比外面的小摊子,想还价就还价。我们要的价可是有物价部门审核的,是明码标价,不能降的。”
她见傅士雷不说话,继续说:“不过,说实话,你倒是挺有眼光,这上面的图案可是手工绘制的,这年头儿,手工绘制的都比机器织的要贵。这东西,要是送给女朋友,特有面子,如果送外面买的几块钱一条的那种,那多栽面儿啊,你说是不是?”
听着售货员不冷不热的话,看着那令人生厌的表情,傅士雷没再多说,用手指了指那条白底绿花边的手帕,说:“给我拿那条吧。”
售货员一边夸傅士雷识货,一边高兴地把那条手帕递到他手里。傅士雷仔细看了看,挺满意,他觉得这条手帕特别配肖嘉怡的那条裙子。于是,他不再犹豫,迅速付了账。
来到街上,那轮玉盘已然挂在头顶,皎洁的月光照得四周明净而安谧。抬头看着月宫中的玉兔和桂树,他不由得想起了家乡的圆月。小时候,每次过中秋,吃完团圆饭以后,母亲都要带他来到院中,看那黑色天幕上挂着的玉盘,给他讲嫦娥奔月和吴刚伐桂的故事,他总觉得那时是最温馨最幸福的,他也时常随着母亲的故事而心驰神往,飞向天空,飞向月宫,飞向更加遥远的地方。而如今,自己身在异乡,孤身一人为了理想而奋斗,不能和最亲的人共叙离情,心中的凄凉自是难以抑制。
正在他凝神呆立的时候,忽然身后有人拍他的肩膀,他一惊,猛然回头,竟是那个抢肖嘉怡包的人。没等说话,那人满脸堆笑地说:“哎哟,大哥,果然是你,咱们还真是有缘。”
傅士雷板着脸问:“咱有什么缘哪?”
“怎么没缘?上次遇到大哥你,咱是不打不相识,这次在街上闲逛,又遇到你,这不就是一种缘分吗?”那人很认真地说。
傅士雷不愿意和他多纠缠,就说:“你说有缘就有缘吧,我还有事,先走了。”
“别走哇,大哥!我还欠你二十块钱呢,今天正好遇上,还你。”
傅士雷没想到他这么讲信用,伸手拦住他,说:“算了吧,不就二十块钱吗,你也别放在心上。既然你说咱们有缘,就当交个朋友吧。”
“我就知道大哥是个爽快人,不会讲究小节,我特愿意交你这种朋友。这么着吧,反正闲着也没事,干脆我请你喝酒去吧。”
“不用了,我已经喝过了。”
“那是从别的地方喝的,跟我没关系,现在是我请你,大哥得给我这个面子,不然就不够朋友了。”说完,他吹了一声口哨,从四下快速聚拢过来三个年纪更小的青年。
三个小青年来到那人跟前,躬身喊道:“大哥”。
那人把脸一绷,指着傅士雷说:“你们眼瞎呀,这才是大哥,快喊!”
三个人立刻转向傅士雷,齐声喊道:“大哥”。
看着傅士雷惶惑的样子,那人说:“大哥,忘了自我介绍,我叫马子义,这几个都是跟我混的小弟。我是他们的大哥,你是我的大哥,他们当然喊你‘大哥’了。”
“别这样,还是让他们喊你‘大哥’吧,我担当不起。”傅士雷说。
“嗐,这‘大哥’就是一种尊称,是说你说话、办事够朋友、讲义气,也没别的意思。得,咱也别争这个了,走吧,大哥,喝酒去,我请客。”
傅士雷上大学的时候,同班的哥几个也都称兄道弟,参加工作以后,住单位宿舍也和周永军他们称兄道弟,但他觉得那种关系和眼前这几个人不同,所以,他坚持说:“你们几个去吧,我还有事,就不去了。”
“大哥,你这就是瞧不起我了,我是真心实意邀请你,换了别人我还不给这个面子呢。”马子义瞧了瞧旁边的几个小弟,“你们说是不是?”
那几个人齐声称“是”。
其中一个留着板儿寸头型的小弟说:“大哥,你就去吧,义哥经常跟我们提起你,说你既能打,又讲义气,今天碰见了,你就给个面子吧,我们也趁这个机会敬敬大哥。”
傅士雷向来吃软不吃硬,一看这几个人近乎哀求的表情,便同意了。
他们来到一条僻静的街道,马子义指着前面的一个小饭店说:“大哥,不怕你笑话,兄弟我现在只能请你到这样的小店,等我真正有钱了,一定请你吃大餐。这个小店的砂锅丸子不错,咱去尝尝。”
进了小饭店,马子义等傅士雷坐下以后,自己才坐下,其他三个人也才跟着坐下。马子义喊来老板,要了五份砂锅丸子,又要了一箱啤酒。
傅士雷很少说话,更多的时候是听他们几个在那儿海阔天空地瞎侃。从聊天中,傅士雷了解到,马子义今年才二十岁,中学毕业以后,由于成绩太差,没考上高中,就一直在社会上混。有人给他找过工作,可每次他不是嫌活儿太累,就是嫌钱太少,最后干脆什么也不干,就整天这样混日子。他父母在他上初一的时候离婚了,谁也不要他,他只能和奶奶住在一起,日常生活全由奶奶照顾,可前年奶奶也去世了,那些亲戚们看他整天不学无术,生怕他惹出什么祸端牵连上自己,就都躲得远远地。其他那几个小弟和马子义的情况大同小异,都是因为各种原因而过早地进入社会。
两瓶酒下肚,傅士雷忍不住劝了几句:“你们年纪还小,整天这样混下去也不是长久之计,我看还不如先找个工作干着,等以后有机会再去干自己喜欢的事。”
马子义摇摇头:“大哥,我的几个亲戚也是这么说的,可是你不知道,像我们这样既没文凭又没后台的人,就算找了工作,受累不说,还总遭别人的白眼儿,甚至经常被人家欺负,我可受不了那种窝囊气,倒不如现在这样,落得个逍遥自在。”
傅士雷想起马子义抢包的事,禁不住说:“不工作也不是正道啊,总去干一些偷偷抢抢的事,早晚会进去的。”
马子义脸微微一红,端起面前的啤酒一饮而尽,之后抹了抹嘴说:“大哥,那都是过去的事了,从今往后,我再也不会干那些下三滥的事了。我向你保证,我要是再干糟蹋老百姓的事,天打五雷轰!”他挺直了身子,拍着胸脯说,“我们现在给别人看场子,挣的钱够花了。”
“什么场子?”
“赌场,那地方钱多。”
“那可是犯法的事呀!”
“没事,我们也不赌,就是替别人看着,防止有人闹事。公安局就是来抓,跟我们也没什么关系。”
“怎么没关系……”
“就算有关系,关系也不大。今天初次跟大哥你喝酒,咱不谈这个了,来,干杯!”
傅士雷知道劝也没用,况且又不是自己的事,便不再过问。到底刚刚二十多岁,年轻人的豪气犹在,他和马子义每人拿起一瓶,嘴对嘴喝了个精光。
马子义竖起大拇指说:“大哥,你不但够义气,酒量还这么好,来,咱们接着喝。”
马子义虽然是个粗人,但傅士雷并不讨厌他,在马子义身上,傅士雷总觉得有一种自己没有的东西,或者说自己身上也有,但就是埋藏得太深,没有显露出来。至于这种东西具体是什么,他也说不上来。反正,和马子义接触,自己是放松的,是真实的自己,这就足够了。思家的感情阵阵袭来,傅士雷彻底放开了,他想用酒精麻醉自己,压制住那种感情。
异乡异地,非亲非故,喝酒畅聊,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几个人喝得昏天黑地,也不知道喝了多长时间,更不知道喝了多少酒,反正都醉得差不多了,马子义坚持送傅士雷回宿舍。
到了环卫局门口,马子义拉着傅士雷的手,醉醺醺地说:“大哥,以后要是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兄弟赴汤蹈火,在所不惜。在临港这屁大的地儿,你兄弟我说话还是有点分量的。”
傅士雷也是醉话连篇:“别开玩笑了,兄弟,我能有什么事找你呀,我要是找你还不让人笑话呀,怎么说我也是有正经工作的人,你做好自己的事就行了,我的事不用你帮忙。”
“话不能那么说,大哥,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只要大哥用得着我,我决不含糊。”
“得了吧,我有事也不会找你。”
“那大哥就是看不起我马某人,怎么着咱们也哥们相称了,你不答应我可不行。”
“那好,我就答应你,看看你到底能给我办什么事?”
“一言为定,大哥可不能反悔。”
“一言为定,决不反悔。”
“这才够义气,我没有看错你这个大哥。”
目送傅士雷进了大院,马子义才招呼着三个小弟晃晃悠悠地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