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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存在的意义

印象里,鹿群的迁徙,总是伴随着这样那样的风风雪雪。

特别是冬天,散放了一个夏季的鹿群,大多数会在食物短缺的时期,想起时刻燃着营火的人类营地,充足的干草和人类手指间珍贵的盐分。

驯鹿是半野生的,当然也有少数因为贪恋营地以外的自由,在森岭里走的太远,以至于“迷失”的个体。

驯鹿人不会放弃任何一头宝贵的驯鹿,因为驯鹿和驯鹿人是共生的。

要召集整个鹿群,往往要经历不远万里的跋涉。

这不是说的那么容易,只有经验最丰富的猎手才能在深秋错综复杂的兽径里辨认出迷失在野外驯鹿的蹄印。

当然,还有熊的掌印。

这些面对危险的应变能力,就是一个部落和鹿群在残酷的大兴安岭生存的关键,同时也成就了一个好猎手在部落里举足轻重的地位。

一个部落的传承是否兴旺最主要的衡量标准不是拥有多少驯鹿,而是有多少个这样的猎手。

我的父亲就是这样一个令人敬仰的老猎手。

他熟知森林里每一个不为人知的隐秘,飞禽走兽都逃不脱他敏锐的五感,他射出的箭可以轻易的射中百步以外金花鼠的小脑袋。

他会挤早晨最新鲜的鹿奶,给他的独女缝制最紧实暖和的皮袍,教她唱流传在部落之间最古老的歌谣……

唯独,不会教他唯一的女儿如何成为一个优秀的猎手。

我走在他身边,看着他把一切最好的都给了我,觉得安心的同时,有时候却也难掩失望。

我抬头承诺,我今后会成为一个好猎人,像他一样优秀。

我天真地想,只要坦陈的告诉这个在我心里无比伟岸的背影,我真正想要的是什么,横亘在我们之间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他却头也不回向着既定的目标走着。

“他会懂的。”

就在我这样坚持着,一边拉着他的大手慢慢长大,我逐渐发现了事实——我的坚持似乎只能给他,给这个一直竭尽全力保护我的人,带来无尽的痛苦。

我不懂这是为什么,但我决定改变。现在想想,小孩子的愿望其实没有那么复杂,他只是希望对他好的人都好好的而已。

得知我想要成为学者的愿望后,一夜之间,他几乎帮我买来了他所能找到的全部书籍,还持之以恒的自学通用语,教导我认字。

幼稚的笔迹,每一横每一竖的进步都能得到他欣喜若狂的赞美。

虽然我还是讨厌义兄朝鲁,那可以跟着他练箭的臭屁模样,看的我很不顺眼,但看多了他挂在嘴角的笑意,也就觉得追逐梦想的时间没那么紧迫了。

我可以先成为学者,再来做猎手,谁叫我有一个福利爸爸呢,近水楼台就是这么任性。

我可以一直这么幸福下去,父亲的时间却等不了,就在我立志成为学者的第二个冬天,父亲旧疾复发,毫无预兆的死于百日咳。

现在,我也死了。

浑浑噩噩中我好像又回到了那年春暖花开,站在了病榻前。

“不是说挺过冬天就没事了吗,看哪,春天都来了啊。”

阿爸,你骗人。

我站在床前突然想要像小时候撒娇一样,亲昵地拉拉他的大手,再一次感受那让人安心的粗砺。

哪怕已经是冰冷的……

寻找的手却扑了一个空,我掀开被角,床上却空无一人。

这一发现惊得我全身的血管都冷了,血液仿佛逆流一样向头顶冲去。

怎么会这样?!

一个场景暗了下去,身后却亮起了灯。

走到光圈的那一刹那,我又重新踩进了熟悉的积雪里,南国没有这么大的雪,那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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