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这里或那里在市民之中可能还有少数的农奴,他们并不是城市公社的成员。他们是修道院或领地的世袭奴仆,这些修道院或领地在城市中保留着少量不受城市法制约的土地,在那里旧的事态还在继续着。而这种例外的情况正好证实了一般的规律。市民和自由民成为同义词。自由在中世纪是与一个城市的公民资格不可分割的属性,正如今天是与一个国家的公民资格不可分割的属性一样。
在城市中土地自由与人身自由同时产生。在商人聚居地中,土地实际上不可能由于那些妨碍土地的自由让与、阻止土地作为信贷工具并获得资本价值的刻板繁缛的法律,而始终固定不变并置于商业之外。因为城市内土地的性质改变了,所以土地自由益发不可避免。土地变成了建筑的地面。地面上迅速盖满了鳞次栉比的房屋,土地的价值随着房屋的增多而逐步提高。因此自然而然地出现这样的情况:久而久之房屋的主人获得了建房所占用土地的所有权,至少是持有权。到处旧的领地的土地变成了自由地产即自由租地。城市的租地就这样成为自由的租地。占用土地的人如果本身未成为土地的所有者的话,他也只有向土地所有者缴纳租金的义务。他可以将土地自由地遗赠、让与、出租以及作为他借入的资金的抵押品。当一个市民用房屋作为抵押向别人借款时,他可以得到所需的流动资金;当别人用房屋作为抵押向他借款时,他可以得到与借出的款项相应的收益:用今天的话说就是贷款取息。因此与旧的封建的即领地的租地相比,城市法中的租地——在德意志称为城区或城堡法租地,在法兰西称为城堡租地——有非常明显的新颖之处。在新的经济条件之下的城市土地终于获得了适合于它的性质的新的法律。旧的土地法庭或许并未一下子消失。土地解放的结果并不是剥夺旧领主的土地。除非有人赎买,否则他们仍然保留所领有的土地。但是他们对于土地还行使着的领主权,不再造成自由租地持有者对他们的人身依附。
城市法不仅取消了个人的奴隶身份和土地的奴役状态,而且取消了阻碍从事工商业的领主权利和税收。商品通行税给货物的流通增加了非常沉重的负担,为市民所深恶痛绝,早就力争摆脱之。加尔贝的日记告诉我们,这就是1127年佛兰德尔市民关心的主要问题。正因为僭越者诺曼底的威廉没有履行答应他们的放弃商品通行税的诺言,他们起来造他的反,并且招来阿尔萨斯的蒂埃里。在12世纪时各地的商品通行税都自愿地或被迫地修改了。有些地方以缴纳年金的办法赎买商品通行税;有些地方改变了征收方式。几乎无论哪种情况,商品通行税都差不多完全置于城市当局的监督权和审判权之下。这时城市的长官们负责商业的管理,代替旧的城堡主和领地官员规定度量衡标准,管理市场并且监督工业。
如果说商品通行税是在移交给城市政权的过程中发生变化的,其他的领主权利则是另外的情况,这些权利与城市生活的自由运转不相容,因而无可挽回地注定要消失。我想在这里谈谈农业时代留在城市外貌上的一些痕迹:付税后方可使用的公共炉灶和磨房,领主强迫居民在那里磨麦子和烤面包;各种各样的垄断权,据此领主享有在某些时间无人竞争地出售他的葡萄园的酒和他的家畜的肉的特权;住宿权,规定当领主在城里逗留时,市民有向他提供食宿的义务;征用权,据此领主可将居民的船只或马匹拨归自己使用;召兵权,规定居民有跟随领主去打仗的义务;各式各样和各种起源的惯例,因为它们从此以后再无用处,所以成为压迫人和使人恼火的,例如禁止在河流上建桥的惯例或者强迫居民提供组成旧堡戍军的骑士们的给养的惯例。所有这些到了12世纪末差不多只留下一点回忆了。领主们在试图抵抗之后终于让步。久而久之他们认识到他们显而易见的利益在于不要为了保留一点微小的收入去阻碍城市的发展,而是要排除城市发展道路上的障碍,促进城市的发展。他们终于理解到这些旧的贡赋予新的事态之间的矛盾,而且终于自己也称这些贡赋为“抢劫”和“勒索”。
如同人的身份、土地制度和税收制度一样,法律的内容本身也在发生变化。错综复杂和形式主义的司法程序,宣誓保证人[17]、神意裁判、裁判决斗,所有这些常常任凭偶然和欺诈决定案件的判决的原始作证方法,不久就该轮到它们来适应城市环境的新情况了。随着经济生活变得越来越复杂和活跃,根据习惯法采用的官样文章的旧契约逐渐地消失了。裁判决斗在商人和工匠居民中间显然不能长期保留。同时可以看到,在城市长官法庭上,证人作证很早便代替了宣誓保证人作证。古老的偿命金代之以罚款和肉刑的制度。最后,审判时限原来很长,也大大地缩短了。不仅司法程序修改了,法律内容本身同时也在演变。为着讨论婚娶、继承、动产抵押、债务、不动产抵押,特别是讨论商业法的问题,一个全新的立法机关正在城市中形成,而且城市法庭的判例越来越丰富和精确,产生了民事习惯法。
城市法不仅从民事观点来看,而且从刑事观点来看,也同样具有特色。在像城市那样四方杂聚的地方,在那种充满背井离乡的人、流浪汉和冒险者的环境中,为了维持治安,严格的法纪是不可少的。在任何文明社会中盗匪总是被吸引到商业中心,为了慑服盗匪,严格的法纪也是不可少的。情况确实如此,所以早在加洛林时代城镇看来已经享有特别的治安,最富裕的人在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