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爹再一次睁开眼睛,他已经身处尸山血海之中。
他挣扎着爬出,眼前的景象让他心如刀绞。
那些曾经并肩作战的兄弟们,如今都已成为了冷冰冰的尸体。
搬运尸体的士兵在夜色中偷懒抱怨,还用手中的刀随意扎着他们脚下的尸体,这一幕深深刺痛了余爹的心。
然而,余爹知道,他不能就此沉沦。他记得张角临终前的嘱托,记得那太平经中的教诲。
他逃离了官军的包围圈,隐居于太行山脉的深处。这里的土匪们虽然粗鲁,但生活却相对安宁,官府也鲜少来犯。
余爹利用自己的厨艺,在土匪窝中谋得一份生计。然而,他心中的火焰却从未熄灭,那是张角临终前传递给他的信仰与使命。
每当夜幕降临,土匪们围坐在火堆旁畅饮时,余爹总是借机向他们讲述太平经的教义。
起初,他们对此嗤之以鼻,甚至嘲笑他是个疯子。然而,余爹并未气馁,他坚信这些教义能够为他们带来内心的平静和希望的曙光。
夜色渐浓,土匪窝的火堆旁,余爹又开始了他那似乎永无止境的讲述。他抿了一口酒,清了清嗓子,笑道:“各位兄弟,今儿咱们聊聊那《太平经》里的趣事,咋样?”
一个土匪打趣道:“嘿,余老爹,你那经书里还能有啥趣事?不都是些念咒画符的玩意儿吗?”
余爹嘿嘿一笑,摇了摇头:“那可不一定,比如说吧,这经书里说,最高神是个叫太平金阙帝晨后圣帝君的,听着就像是个金闪闪的大老爷,比咱这太行山里的金子还耀眼呢!”
另一个土匪撇嘴道:“金闪闪的大老爷?能比咱手里的刀还厉害吗?”
“哎呀,你这刀啊,比起那神仙的手段,可就差远了。”余爹故作神秘地说,“那神仙啊,不死不灭,身子里头还有神呢,咱们啊,顶多算是个肉身凡胎。”
土匪们一阵哄笑,其中一个笑道:“余老爹,你干脆也别做饭了,改行去当神仙吧!”
余爹也笑了,他接着说:“别急,还有更有意思的呢。这经书里还说了,要是咱们这地上的皇帝治理得不好,老天爷就得发威,小则让人生病,大则能让国家灭亡。所以啊,咱们得盼着明君,就像盼着好天气一样。”
“明君?咱这荒山野岭的,明君来了也找不着咱啊!”一个土匪调侃道。
“哈哈,说得容易,其实啊,这《太平经》里还教咱们怎么修身养性,怎么守一之道,说久了还能成神仙呢!”余爹眨了眨眼,“不过啊,我觉得最重要的还是那劝善的思想,说咱们得为子孙后代积德,别让他们替咱们背黑锅。”
“背黑锅?咱这行的,背的黑锅还少吗?”一个土匪自嘲道。
余爹摇了摇头,认真地说:“那可不一样,这背的黑锅啊,是说咱们做的坏事,会连累到子孙。所以啊,咱们得行善积德,别让那些小家伙们跟着咱们倒霉。”
土匪们沉默了一会儿,似乎都在思考着余爹的话。然后,一个土匪拍了拍余爹的肩膀:“余老爹,你说得对啊,咱们虽然是土匪,但也是为口饭吃。以后啊,咱们少干点缺德事,多积点德,说不定哪天也能成神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