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亮和许浪做好了准备,约大家周五下午四点在上次见面的饭馆碰集合,开个联盟成立会,晚上也一起吃个饭。
会议由周亮主持,他先宣读了他和许浪一起讨论制定的《联盟规则》,在李越原来提出的三条原则的基础上,增加了几条内容。大家都没有意见,不用表决就通过了。
关于盟主(理事长)的人选,周亮和许浪事先征求过李越的意见,李越说让陈曦做盟主更合适,理由是自己不会在这里一直干下去,做个参谋就可以了。
陈曦本来也要推辞,李越就把先前跟周亮和许浪说过的话又重复了一遍,并且表示,自己一定会全心全意地支持盟主的工作,并做好参谋和后勤支持工作。
他特别向大家强调说:“无论在哪里,只要是个团体,都要有自己的规矩。尽管我们现在定的这些规矩还可能不成熟。但既然是规矩,大家就都要遵守,所谓‘先说断,后不乱’嘛。”
李越提议,从今天开始,以后每次开会都先分享一下工作经验,今天就首先请周亮和许浪给大家讲一些行业规则,当然,这其实也是他最想知道的。
于是,周亮和许浪就介绍了一下医院进药的各个环节和要点,比如临床科室的主任、药事委员会、药剂科主任、采购中心主任、主管副院长、院长,以及财务负责人等在采购、发药、结算回款等各个环节中各自所起的作用,一个新药如何才能进入医院,需要打通的关键环节有哪些,大概的费用是多少……他们讲的都是些行业内公开的规则,当然也有明的、暗的之分,比如费用。
这些行业规则或者说“道道”让李越以前也有些耳闻,但今天听他们详细一说,才算是真的入了门,原来这里面不仅环节多,而且花样和花费都不少。
然而更让他吃惊的还是医院的进药价格,居然是在主管部门规定批发价的30%~70%之间。也就是说,一种批发价100元的药品,医院进药只需要30、50元,顶多70元,就可以了。
然后,也是按照物价主管部门的规定,医院在批发价的基础上加上15%出售,也就是病人买药的价格是115元。
从批发和零售的价格差来看,一种批发价100元的药品,卖了115元,医院只赚了15元的差价。但是实际上,医院可能实际上赚到了85元。只不过有70元是厂商返利的。
而这里面的关键是,批发价和零售价都是主管部门规定的,医院没有违规,医生更没有。由此看来,老百姓所担心的看病贵的根源究竟在哪里,其实还是比较清楚的,不能把板子打在医疗机构身上,更不能打在医生身上。
批发价和零售价是谁定的?为什么定得这么高?而厂商为什么愿意30元就卖?他们一定是还能赚钱的。这其中的关键点到底在哪里,其实也是不言自明。
周亮和许浪还特别提到,在药品的实际销售过程中,虽然有区域代理保护政策,但仍然有加货、炒货的事情,一些有背景、有资源的人,会利用自己在渠道上的优势额外加货。甚至做大型医疗设备的,还有假捐赠的情况存在。
李越听完他们的介绍之后,也谈了一些自己的看法:“首先,我们要弄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不用谈什么高大上的理想、情怀。实际点,我们就是来求财的,否则也聚不到一起来。
既然是求财,还是要在商言商。老话说“无商不奸”或者“无奸不商”都不对,但也都有些道理。
坑蒙拐骗的事情我们不做,但要动脑筋、想办法。我们不是有背景、有资源的那类人,也只能想那些正常途径的办法,不能总是依靠一些歪点子。
我们所做的事情,说到底还是个营销,但我们并不是直接卖东西给客户,而是想办法让医院和他们的医生把我们的产品卖给客户,说白了,医院是我们的销售的对象和渠道,医护人员是我们的前端销售人员。
在这里,我就要纠正一下大家以前的一个观念,就是只有医生才参与了我们的销售活动,所以我们促销的对象也只有医生。”
许浪插了一句话:“还有药房。”
李越点点头,继续说:“对的,但药房也不只是统计处方量和通知补货,而是也直接参与了销售。
其实大家也都知道,同一个药理名称下的药品,会有不同的商品名,大多数医院同一种药物不会只进一家的,而是会同时购进2-3种不同厂家的产品,这些同类产品会存在剂量和价格上的差异。所以,当医生开处方写的是药理名称的时候,药房发药就显得非常关键。
而住院病人的领药与发药,是由科室的护士来实施的。当然药,房的人也肯定会参与。所以,一定要重视护士长和药房主任的工作。
这就是为什么不同厂家的产品,在用药速度和销量上有差异的真实原因,也是医生统计的用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但他们自己也不在乎的地方,当然,有些医生确实有时候也会因为没有认真统计而随便写一个数。
只要药理名称一样,不同厂家的产品其基本的药理作用就是一样的,当然也会存在剂型、包装、剂量和品质上的差异,但差别更明显的是价格。
我也不太明白一样的药为什么有的只有卖十几块钱,而有的却要上百元、甚至更贵,但对医生来说,其实最重要的首要条件都是一样的:好不好用。他们首先在意的不会是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