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元旦前两天是周六、周日,和元旦放的一天假正好连在一起,理应有三天假期的时间,我完全可以回临溱镇老家一趟,看看父母,但是,上周五,我的头儿汪大锦就吩咐我说,他应南都大学文学院邀请,到作家班去讲课,需要三、五天时间,这个假期,请我值好班,别耽误报纸副刊按时出刊。报社副刊就他妈我们俩儿,他去扬名去赚外快,我他妈的只好放弃回老家探亲的假期,守在报社,编稿、排版、校对,一把搂,什么都干了。我嘴上骂归骂,但我还是把汪大锦当成了领导,按着他的吩咐,兢兢业业的组织起副刊的稿子。我们这个创办刚刚三年的《南都晚报》,特别是我们这个副刊部,声望还没树起来,有点儿名望的本地写手、作家瞄着《南都文学》这类正儿八经的纯文学期刊,并不青睐我们这类新闻加文学的副刊。所以,给我们《南都晚报》副刊投来的稿子,几乎没有什么像样的东西,大部分是业余作者、大学生、中学生写的作文一类的玩意。编起这个副刊真是有点儿头疼。有没有好的稿子,总编不会管你的无奈,只能靠自己想办法筹稿。好在和新闻版每天都得有稿子,每天都得出整版不同,副刊是一周一期出周刊的。这样,我还有足够的时间来凑齐版面。不过,此时,我还真得佩服我的头儿,汪大锦,他在的时候,他能自己动手写,水平如何暂且不说,起码能填满版面。而我,虽然是北师大汉语言文学专业的高材生,但我,很是不会写些什么文学的东西,特别不会写适宜在报纸副刊上刊登的东西,因为这些东西,要符合气候,要文学性与新闻性兼顾。无奈,我只好把传达室老大爷送过来的乱七八糟的几封牛皮纸信封装着的稿子逐一的拆开,看看能不能找出几篇像样的,完成这一期的版面。在一堆儿信件里,我发现一封厚厚的信件,竟然没有邮票、邮戳,只有收信人一栏写着《南都晚报》副刊部几个字,落款也没有通讯地址。很显然,这不是从邮局邮递过来的。我打开信封,抽出信瓤。信是用蓝色钢笔水写的东西,看上去,字写的不大不小,笔画有些僵硬,但细致、连贯。我铺平厚厚的稿纸,耐心的读下去。读完,我感觉身上冒出一股冷汗。严格的从文学写作的规则上来讲,这还算不上一篇文学作品,属于情感故事哪一类的文字叙述。这篇东西我出冷汗的原因不是文字本身,而是作者所写这个故事的本身。这篇稿子里写了这么一个故事:作者儿时,有一个小伙伴,是个圆脸,梳着短发,白白的、微胖、说话快快的、很文静,右脸颊耳垂下方有颗痣的女孩。他与这个小女孩在镇里上初中的时候在同一个班。女孩经常欢喜穿一件红风衣。女孩还喜欢看文学类的书籍,喜欢听流行歌曲,最喜欢听的歌曲是《把悲伤留给自己》。男孩和女孩时常结伴上下学。只是,由于男孩幼年丧母,家境原本就十分困难,到初中临毕业的时候,男孩的父亲又因突遇车祸,而那个肇事者竟然逃逸,使男孩的家庭愈发支离破碎。为了给父亲治病,男孩的家里拉了一屁股债。为了给父亲还债,并养家糊口,男孩无法再就读学业,初中没毕业,十几岁的他就不得不辍学,外出打工。在南都市闯来闯去,最终,男孩投靠了在南都市的一家开小餐馆的远门亲戚,跟这门亲戚学了肉案。在打工中,他没日没夜的干,像一头在磨道里带着眼罩,永无止境的拉磨的驴子一样的劳作。不仅如此,他还受尽了远房亲戚的白眼和盘剥。经过几年辛苦的打拼,他终于有了开餐馆的经验。于是,为了赚更多的钱还债,他又高利贷举债,在绿岛南路兑了一家经营以梅干菜扣肉为主打品牌菜的小饭馆,男孩自己又当厨师,又当肉案,又当服务员,又得每天起大早骑着带有货架子的老式自行车去买菜。没日没夜的苦熬苦干,只是期望多赚些钱,来还上外债,改变家境。男孩也喜欢文学,也喜欢听歌曲《把悲伤留给自己》。其实男孩一直在暗恋这个女孩。但是,由于男孩性格内向,不善言辞,长相平平,家境也不好,初中就辍学,就一直没有向女孩表达。两个月前,男孩听说女孩考入了南都大学,也来到了南都市,男孩便鼓足勇气,在南都大学找到了她。起初,同在他乡异地,又是初中同学,又有对文学的共同爱好,两人自然而然的很亲密。
女孩是一个穷学生,况且学校食堂的饭菜实在是乏味,男孩有自己所开的小饭店的便利,便偶尔在食客走没的晚上,约定女孩到自己的小饭店吃些可口的饭菜。对于男孩的盛情邀请,女孩也没拒绝,曾经光顾好几次。男孩开店用去了很多钱,囊空如洗,但他还是积攒每天赚到的些许零钱为女孩买了一个金戒指。在一个没有食客的晚上,女孩按上次约定,来到了小店。男孩鼓足勇气,向女孩表达了自己的爱慕之情。女孩虽然未置可否,但是,当男孩掏出金戒指,跪下,当面给女孩戴在手指上的时候,女孩并没有拒绝。然而,此后过了十几天,女孩却不再应约来小店。男孩心里很焦虑,一天傍晚,男孩去女孩所在的学校去找她。在学校门口,男孩恰好遇上了女孩。在学校大门旁,女孩似乎在等人。男孩问女孩为什么不再来小店找自己。女孩表现出令男孩十分不解的冷漠,并说,你以后不要再找我。男孩追问女孩原因,女孩一脸骄傲的告诉男孩,说自己已经有了男朋友,是高干子弟,作家,人也高大帅气。男孩一时不知所措。就在这时,一辆军车牌照的高级轿车,停在了男孩女孩的面前。高级轿车一阵子鸣笛后,从车上下来一个高大帅气的男子,朝着女孩招手。女孩看见那辆军牌的高级轿车,抛下呆愣愣的男孩,飞蛾扑火般奔过去。男孩想跟着追了上去,想喊女孩的名字,但一切都显得毫无气力。男孩呆呆的望着,女孩只是回头对他莞尔一笑,和那个高大帅气的男人钻进了轿车。女孩哈轿车男子一溜烟的走后,男孩并没有离去,她隐蔽在校门旁,痴痴的等女孩的归来。直到等到夜半时分,那辆军牌轿车,才把女孩送回到校门口。等女孩和轿车里那个高大帅气的男人亲亲热热恋恋不舍的道别后,在女孩欲买进校园大门的档口,男孩闪身而出,呼唤女孩。女孩看见男孩依然等在这里,很是厌恶的呵斥道:“你怎么回事,还等在这里干嘛?”。男孩拉起女孩的手,女孩想甩掉,但男孩死死的拉着,唯恐她再次被那个高大帅气的男人用轿车载去。女孩并不在乎男孩的痴情,而是轻蔑的说,你这样拉着我的手不放,是不是想要回那个破戒指?我那个高干子弟当作家的男朋友说那个戒指是个假的,让他从我手指上摘下给扔掉了。如果你心疼那十块八块钱,好办,我和我那个作家男朋友说,让他给我钱,我还你买戒指的钱,一千够不够?不过,你从此不准再纠缠我。男孩感到万念俱灭。看到来稿中所写的这些,虽然,故事令人辛酸,但这类所谓的情感故事无论是文艺作品里还是现实生活中,都已司空见惯,所以,并没有让我感到有什么值得出冷汗的地方,只是男孩下面继续写下的心路历程,让我竖起了汗毛。他写道:“父亲的车祸遭遇,让我认识到了人性的丑恶。打工备受盘剥的经历,让我深刻的认识到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句话。在我曾经心仪的女孩在被比我富有、高大、帅气的男人拥有后,我的矮小、拮据、丑陋,不仅仅是相形见绌,更是令我的自尊和对生活的信念被彻底的被击溃。”最后,男孩写下了一句话:“人生不过如此,凡是我得不到的,我将把她毁灭!毁灭即是拥有!”这个故事当然不能登上报纸的副刊,我随手把这篇稿子扔进了废纸篓。但是,我心底莫名其妙的深深的烙印了这个男孩和女孩的故事。我觉得,我有责任和义务去找到这个男孩,试图去说服他,改变那种偏激、狭隘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而且,更重要的是,我想知道,男孩所说的那个右脸颊长着一颗痣,喜欢穿红风衣的女孩是否真的存在,她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