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对待酒,很有些不同寻常的地方。
其一,古代Z国的酒,从一开始,就是粮食谷物酒,而不像古希腊古埃及那样是葡萄酒之类的果酒。《淮南子》说:“清醠之美,始于耒耜”,《说文解字》解释酉,也说:“八月黍成,可为酎酒”。
这看似只是酿酒原料的不同,但其实并不合理。谷物酿酒远不如水果来得容易。水果,只要糖分含量稍高,很容易在自然界酵母菌的作用下发酵,所以日常生活中,人们常会从过分成熟,或即将腐败的水果上,闻到酒味。但是谷物却不能与酵母菌直接发生作用而生出酒,因为谷物的主要成分不是糖,而是淀粉。淀粉必须先经水解变成麦芽糖或葡萄糖,也就是糖化以后,才可能酒化。因此谷物酿酒,黍、糯米、高粱等原料必须先浸泡,吸足水分,并形成酸浆,然后较长时间地蒸煮,使淀粉颗粒充分膨胀。水量和火候的控制,都需要技术和经验,半生不熟或者过烂,都会导致发酵中醪糟腐败变质。此外,谷物成酒需要添加糖化发酵剂,其它地区后来在很长时期内,都是用发芽的小麦先进行糖化再加酵母发酵,Z国古人却发明了用酒曲使糖化和酒化同时进行的复式酿法。而且,酒曲的制作是单独进行的,即低温季节酿酒、高温季节制曲。
要说古人不知道水果能够发酵成酒,不太可能。据考古发现,7000年前河姆渡遗址,就已经食用杨梅了。而且,各种书籍上,也不时可以见到关于石洼石洞里的天然美酒、猿猴“造酒”之类的记载。但是,古人却选择了酿制非直接可得、工艺更加复杂的谷物酒。
不仅在制作方法上舍易求难,用谷物作原料本身也让人惊讶。陕西眉县仰韶文化遗址出土了一组酒器:一个葫芦瓶,4大5小9个杯子,而稍后的龙山文化和大汶口文化,也发现了丰富的酒器和谷物遗迹,因此,研究者们认为,七八千年前新石器早期,谷物酿酒已经有规模化生产的能力了。七八千年前,新石器时代,按照今天通常的看法,还是原始社会,生产力非常低下,无论是耕地面积,还是单位产量,数量都非常小,古人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要用珍贵的粮食酿酒?
第二,古人是知道酒的危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