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渐晚,月牙的尖隐隐浮现,凝实,仿佛一把银镰刀勾在贵价挑染的锦织布上。
然而,锦织是无法承受镰刀的重量与尖锐的,只能无力地看着自己被抽丝、撕裂,从蓝橙渐变,惹人哄抢的名贵锦织,到看不出颜色、被踩在泥里的恶臭抹布。
墨柳庄是有夜市的,这时半黑不黑,正是夜市开摊的时候,街边蔓延着烧鸡米酒的味道,极强势地钻进鼻子,让人欲罢不能。
李疏桐向那看去,一群短衣汉子,坐在小长凳上,拨开荷叶,冒出阵阵热气,神仙霞光般托住中间焦黄流油的烧鸡。
拧下一个腿来,汁水四溢,透明还泛着光,倒像是雨后青荷滚露珠;来不及欣赏此间意境,那汉子已将鸡腿递到嘴边,狠狠一咬!鲜嫩肥美,丝丝入味,如同一个沤在香粉里的娇艳女人,肌肤白皙胜雪、细腻如脂,款款像你走来,带起阵阵香风,迷醉中小手无骨若绸缎般在你脸上拂过,极尽挑逗,又痒又欢喜。
香!
汉子胡乱抹了把嘴,胡子拉碴还挂着些许油腥,满不在意,举起酒坛就倒酒在嘴里,同那烧鸡的味道,一起灌入肚中,好像腹内有烈火燃烧,蒸腾烧鸡的汁水,连打嗝都是烧鸡味儿的。
李疏桐不由得咽了口水。此时,他穿着单薄,一个人孤零零的游荡在街上,早就冻得直打寒颤,这时要是有烧鸡米酒暖身子是再好不过,可是……
他对手哈气,好像自己面前也摆着一只热气蒸腾的烧鸡,最后看向那处一眼,便头也不回的向庄外走去。
“母亲该想我了。”李疏桐这样想着,拍拍胸脯,那些银子还要留以后抓药用呢
出庄时,他心念一动,隐约耳闻目睹了人群的一场争论。
酒肆老板娘站在门口张望,有一搭没一搭的与街坊邻居闲唠:“三狗这孩子怎么还没回来?”
“准是又上山打鸟去了,昨儿让他爹打了,仍不长记性,还搞离家出走那一套!”
旁边一个街坊坐在石凳上,瓜子一撇:“你还说呢!要不是你家三狗,我家愣子能被带坏?跟着你家三狗,成日上山打鸟,下水捉鱼,不学好!连书也不念了!赶明少找我家愣子玩。”
酒肆老板娘瞬间火冒三丈,叉着个腰骂起来:“你以为我想?我花钱供他习武找师傅,他一个不高兴撂挑子不干了!活成泼皮样儿,也不知道学学人家小桐,又乖又文静,还知道干活孝敬孝敬娘!”
闻言,几个邻里也随之附和不断。
听到这里,李疏桐扶住脑袋,有些晕眩:“看来,还应该再练一练啊。”
其实他知道,三狗针对他的原因,无非是听了这些话,才有所不满,可他又何尝不羡慕三狗呢?
如此想着,便已出了庄门,他家位置是极偏的,若没有认得的人领路,就会像迷宫般,走上个几天几夜也说不准,更何况是晚上,山精野怪常会挑在这时出来害人。
李疏桐想不明白,为什么爹娘会选在这里住,据王大娘所说,在他与他娘搬来前,庄上的人是不知道这处的,且从未有人经过。
他站在碎石板上,石板通体发青,犹如断玉。
去到一角捡几块石子,一颗一颗向下方掷去,直到听得回声,他才按着方才扔石子的方向下了土坡。
连过几道迷关,前方景象一览无余。
远处亮着灯火,李疏桐顾不得其他,奋力向前跑去,母亲一定很想他!
而心中却有一股无力感升腾,好像,他回不去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