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兴民丝毫没看见女学生骑车而来,他此刻正如同一只蜘蛛、春蚕,拼命努力的为自己编织梦想的网络,企图把人世间一切的美好都收入彀中。女学生很快看到了他,紧张的忘记了所有,车轮子七拐八拐。“咣当”一声,撞到了兴民的裆部,车子和人摔在一起。女学生赶紧向他鞠躬道歉,一个劲的说对不起。她并没有去扶他起来,不是怕讹,也不是不诚恳。假若被撞的是一位大爷大妈,她会毫不犹豫的扶起来,捶肩揉腿,背他就医都没问题。可是他是一个小青年,和自己相差无几。她的性格不允许她那样做。只有一个劲的鞠躬,让他看到自己的认错态度。
兴民把车抬起来,自己也起身拍土。口里埋怨着是谁不长眼睛?正要训时,眼前一亮。看到她不像是天地间的人,更不可能是这穷山沟沟里的人。她是小说家刻画的,是诗人歌咏的;是画家描绘的,是女娲娘娘独创的。她红霞一样热情绚烂的脸庞照亮了、唤醒了他深埋着的爱情的憧憬。
看到这个男孩能站起来,她的心没那么跳的厉害了,这才想起来弟弟。弟弟也是个小小男子汉,摔倒也不哭,自己爬起来拍土,然后静静的依附在姐姐身后。姐姐一回头,弟弟就把手伸上去,姐姐放心的拉住了。
“你……没事吧?”她低着头说。声音是那么的柔弱,语气是那么的缠绵。兴民自诩能和所有人打成一片,怎么今天笨的口才丧失,嘴巴失灵也算了,眼睛也失灵了,闪闪忽忽的眨眼不停。女学生推好自行车,让弟弟坐上去,推着车子远去了。
兴民的样子活像犯了错的人,且久久得不到原谅后懊恼的样子。他好像失去了什么,一直望着那个女孩远去的方向。一见钟情可以形容吗?不,不是这种感觉。而是春风唤醒了冬眠的土地,且播了种子有待生长的感觉。他认为那个女孩就是春风,自己就是那块硬邦邦的土地。遇见她,开始变得松软活跃起来。
后来他才知道这个女学生名叫柳旭芳,小名叫橘姐,和姑姑家是一个村子。她是一个“三极女孩”,极善良、极勤劳、极美丽的女孩。夕阳如血,红遍周天,这梦幻般的色彩与心里的春风相沐浴,兴奋啊!激动啊!年轻人的不安分啊,全都需要宣泄。他像野兽一样狂奔,像波涛一样呐喊。这种外人看作是“神经病”式的行为,在他身上发泄的多么舒畅,多么痛快。
一口气狂奔了五六里地,倒在小河滩上,一处杨树坡地。这里离家不远了,天色成了非洲兄弟的面孔,扑哧一乐,露出一弯明亮洁白的“牙齿”。喘息之间,觉得手里轻轻飘飘的,跟之前不一样。之前左手一直比右手沉重,怎么现在一样轻了呢?
“猪蹄!”
“哎呀……哎呀!”
兴民握拳紧捶脑门,痛恨自己“见色忘义”,把孝敬爷爷奶奶的猪蹄也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