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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书城网 > 万国征服者 > 第二十二章 封胡遏末

第二十二章 封胡遏末

埃提乌斯穿着带着家纹的针织甲,他撩起背后站直只拖地面的绿色披风,长着长长纠结在一起仿佛生命树枝的鹿角和眼神清澈的白鹿绘耀其上。

他将带有家族的徽章的披风裹在身上,已经不需要披风阻挡流矢了,这伙强盗压根没有几张弓,他需要在针织甲外头装点好自己的形象。就像曾经早期罗马某位将军说过的:一辈子的衣冠是一个姓氏荣耀的最好诠释。

其实两个孩子身后还吊着一匹骡子,那是咬定青山不放松的不儿罕合勒敦,跟定了阿提拉的萨满..中年汉子骨瘦如柴,不擅长打架,只是凭借萨满的身份从营地里要来一把轻弩,在三十步以内的位置上轻弩易操作好上手,只是没有甲的不尔罕始终不敢冲得太快,那些红眼病一样的强盗吓到了他,而萨满本也不需在这个时候担负起保卫世子的责任。

这个识字的男人远远落在后面,身下那匹骡子也越发惫懒,随了主人,在金戈铁马的战场之前踟蹰,不儿罕合勒敦想起昨天给了世子那块狼的图腾,不爱讲笑话的严肃男人总是绕开狼残忍野蛮的一面,诉说狼群之内家庭成员的柔情。还有它们的贪婪狡诈。

大概孩子只把“谁谁厉害”的表现记下了罢?不儿罕合勒敦看着坐在马背后邪举着细细的长矛的阿提拉,看着孩子将狼皮大袄披在身上,看着那个衣服大到像个馕古歹一样挂在身上,后面的豹皮斗篷上歪歪扭扭地绘着一匹苍青色的孤狼。

那狼头本是不尔罕打招呼给蕞音让她为世子绣上的,哪知道只关心自家幼崽的女人工活极慢,等到出猎这一天,蕞音只是绣了狼头的上段,底下一段是不儿罕合勒敦用油布蘸着涂料给黏上去的,歪歪扭扭、煞是难看。

但孩子看了却对他说了声谢谢,那是阿瓦尔语..当孩子变着法儿用萨尔马提亚那边的波斯语种说出感谢之言的时候,不儿罕合勒敦笑得像个脱水的鲶鱼,他确实咬钩了,就是在战场上缺乏点勇气。

但不儿罕合勒敦没有想到狼和鹿在他的眼里如今是那样的天作之合,他们一个驾马,一个挺着长矛,当豪情万丈的棕发孩子驱策矮马冲进几批高种马包围的时候,背后的黑发孩子挺起了矛。

迎面而来的男子似乎低估了孩子的勇力,他只是挥舞着打磨的骨刀,试图架开粗刺来的长矛,却不料孩子的手又快又准,那力道也远远比被他们压制的匈人瘦弱步兵要强。

长矛准确地刺入了男人的眼眶,而奴隶们使用的用粗枝细磨之后的矛尖,在磕碰之后发出清脆的断裂声响。这或许正中下怀,因为阿提拉正盼着这一看就不耐用的有九尺来长的长矛立马断掉。

教他练把式的阿米尔老师就曾说过:对付没有甲胄的敌人、木枝满含细刺的断口,也会造成可怕的杀伤。另外,多利用你的力气,你四岁的力量就比很多食不果腹的奴隶要强了,而对方看着矮小的你,一定会放松警惕。

今天这些话得到了验证,当阿提拉用断裂的矛尖准确刺入另一个强盗曝露的口腔内壁的时候,长矛二次断裂,成了一根不堪大用的短棍,它也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帮助两个疾行的孩子挑了两个贼人落马。

埃提乌斯听到背后长刀出鞘的清冽声响,他急忙拔出短刀,就感到左臂一凉,印有家徽的披风裹布出现一道可怖的裂口,而轻便的臂甲被一把锈刀一分为二,在这把钝刀将劈开的下臂的时候,他看到一把身后的那把直刀先一步刺中对方的手腕。

埃提乌斯很想夸赞一句自己的伙伴,但他无暇回顾,更无暇分心和背后那颗闷葫芦说话,他看到阿提拉和那个粗大的汉子对起了刀,那个至少有六罗尺长的大人和他在对刀,孩子的刀法看似师承名家,实则继承了自我主义的一股疯狠劲头。大约什么样的训练和曾经的血汗都比不上如今的实战,他看到双方的马刀在胶着,阿提拉挥手又砍伤了一个男子的臂膀,但强盗们左右包抄上来,他们陷入了围攻。

埃提乌斯手里只有一柄还算锋利的短剑,但马战不比步战,特别是没有盾牌的时候,一寸短一寸险,他这个矮小的孩子只怕努力伸出手,也够不着对面马上的敌人。

但阿提拉的行动往往出乎意表,这些眼睛血红接近白日目盲的强盗们貌似不耐久战,可一个四岁的孩子更没有堪比成人的耐力,当埃提乌斯准备策马迂回绕开这些包抄上来的强贼,找到混战中那个且战且走的紫色身影的时候,却忽然发觉背后一松。

凶狠的小豹子选择了扑击!四个强贼尾随着他们,匈人的马虽然耐力好却并不快,哪怕负担的仅仅是两个孩子,也无法将那些比它更快的高头大马甩开。还有至少四骑在追,他们迟早要陷入包围。

于是更决绝更果断的阿提拉选择了决死一击,他扑向对方,半空中就把刀子飞掷出去,那砍了一个人的钝刀早已卷口。像豹子一样侧扑人后颈的阿提拉早已揪出了涂了麻醉毒的匕首。

就在那个红眼汉子一把揪住他的时候,四岁的孩子将涂满毒药的匕首送入对方后颈,而后趁着对方松手去捂住受伤的位置,他飞快地抢下对方手上跌落的刀子,反手架住敌人同伴的一劈。

“埃提乌斯!帮帮忙!”四岁的阿提拉意识到自己不可能一口气打倒四个骑马的强盗,他需要帮助,可自己扑出去的时候打马前行的埃提乌斯已经迂回了十步远,罗马人在找和他披风上家徽一样的同伴,马尔基尼头盔掉落,那个骑士砍死了两个人,在七八个人的包抄中数次与死亡交错而过。

“埃提乌斯!跑快点!他们常年吃人肉!他们受到了神的诅咒!他们的眼睛看不见!”

马尔基尼刺刀第三个对手的时候,冲着后方大喊。他已经无暇抽身了,那些一次性的劣质长矛本只可以刺倒一个对手,他的罗马短剑在近身砍倒两个敌人的时候也卷了刃,这个罗马骑士靠着轻甲硬抗了两刀,肩甲彻底瘪下去,护臂被削掉一片,没有兵器的骑士拨转马头,想要与他们汇合。

“哥哥!”埃提乌斯看着前后遇险的同伴,私心上当然是优先选择亲人,选择罗马人。但这个比自己年龄更小的孩子给了他与所有人不一样的感觉...他可以静静聆听自己说一个下午那些从书上看来的所有“知识”,在番邦异域,这个静默的孩子仿佛和所有人都不一样。

没有匈人的粗野狂暴,没有那些人的狼戾残忍,他是上天赐给自己最好的玩伴,那双会说话的浅色眼睛里藏着所有的心事,有时候倒映着朝霞和晚晴..就像不曾言语的情人知己,仅仅是聆听对方的呼吸,也能猜到彼此所有的心事。

他在瞬间作出了选择,他打马狂奔,将这匹耐力极好的匈人马让给近在咫尺的阿提拉..自己飞身下马,一个翻身从到地的强盗死尸上拔起锈刀,他也是小小的男子汉,不能只会驾马,做个赶车的御手。他学过搏杀手段,还有一手连父亲这个在他年纪都自叹不如的剑术!

“我把心留给你..马尔基尼,我们都是罗马未来的将军。但此刻,我不能抛下朋友!阿提拉一个人下了驴来帮助我,我不能抛下他!”

这些话究竟只是在这个不擅长情感表达的小大人心里徘徊,战场上埃提乌斯没有机会也没有空隙大声喊出这些话,等到他翻滚一圈拿到强盗们的武器重新站稳的时候,左右后三骑已经围过来,这些红着眼的强盗仿佛看到了能动肉嫩的猎物,那些未曾钉马掌马蹄子磨损的厉害的被驯服的野马也喘着粗气,马蹄上因为跑过了乱石堆而血淋淋一片。

前方的那匹马倒下来了!马上的骑士太胖而野马已经不堪役使..手握锈刀的埃提乌斯瞅准了这个机会,他学着刚刚阿提拉那样扑出去,在空中将刀子平放伸直,利用冲刺的惯性将满是铜锈的刃口刺向对手的薄弱部位..眼睛、耳朵、鼻子、口..一切挡不住金属的位置都可以。

至于那披了兽皮的肥胖身子,埃提乌斯怕自己力气不够,在扎入脂肪的时候钝刀被卡住,甚至只有孩子手掌宽的薄薄刀片会断掉,对于这些强盗不知道从哪来的武器,埃提乌斯有一种天然的高傲。

罗马的冶铁技术,已经远远超过你们这些蛮人!甚至已经有了钢刃,而连行伍都不成的强盗,连武器保养都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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