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成晃了晃程启胳膊。
程启嘴角抿着,似笑非笑。
十二年的记忆像电影画面般在他脑海里一闪而过,陌生,熟悉,亲切,疏离。
程启感觉自个有点不争气,因为他竟然再次对这个女人心动了,那是一种生理上的本能的喜欢。
他想起了某个不知名大师说的不知名的话——曾经第一眼就能心动的人,再看还是会喜欢
董佳丽就是这样吧。
只是对三十多的中年人来说,理性就像一个巨无霸的压路机,很快把仅存的一丝喜欢给碾碎了。
程启喜欢那种娴静温雅,看起来静若处子气质优雅的女孩。但这种女孩大多是有问题的。
比如董佳丽,她父亲是海员,工资不低但每年只回家一月不到,她母亲是服务员。从小跟着母亲又缺父爱的她确实会娴静温雅,或者更深层的说,她的娴静温雅其实是自卑孤独所表现出来的。
这种女生很好追,对她好一点带她体验不同的新鲜的事情,再大胆一些就拿下了。
这种女生有两种极端,要么非常重情标准的恋爱脑,为了男方可以不顾一切甚至叛家离祖;要么永远捂不热心里始终在择优竞选,谁对她更好她就跟谁跑。
但很不幸,她属于后者。
初中高中和大学时,程启既给了她情绪价值也给了她经济支持,所以支撑了十二年有余。大学后她考上了公务员,自认为入道成仙后便一剑把程启给斩了。
说不上恨,因为时代浪潮下他被抛弃很正常。但更说不上爱,因为程启早已读遍了她的身体,她的灵魂。她不是程启的最优选择,上一世如此,这一世更如此。
“嗯,确实挺好看。”程启像陈述无关紧要的事一样。
“启哥,你怎么了。”韩成感觉有点不对劲,但又不知道哪不对劲。
董佳丽进屋后看了眼程启。她的课桌里有很多封语言逻辑一塌糊涂的情书,也有很多奇怪的小礼物,她知道程启喜欢她,而每次她进教室也都能感受到他眼神中所蕴含的热情与欣喜。
但今天没有。
她心中奇怪,没多想,回座位坐下了。
这时。
门口出现了一个穿abadasi的少年。
是张胜。
他用鹰鸠般的目光看着程启和韩成,然后朝两人勾勾手指。
程启按住韩成说自己应付你别管,然后就出去了。
张胜靠在墙上抖着腿,斜着脸,吊着眼,摊着手:“一百块,拿来吧。”
他比程启高一头,身子也更健壮点,对初一还没发育的新生有种天然的压迫感。
但程启是不怂的。
“没有。”
“没有?”张胜吊着的眼瞪了起来,拎起了程启衣领:“昨儿你说今天给我,你耍我呢?”
程启道:“没耍你,我姥那确实有钱。但我觉得我姥不容易,所以没拿,就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