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有了不同看法还是要表达,更何况还要指望这个来改分呢。李丛丛定定心神,尽量以客观的态度和准确的语言,逐项论证自己不认可的部分。在着手论述之前,她先列了一个大致提纲,避免自己被李珏的论文牵着鼻子走。
首先,她充分肯定李珏的专业性,从文物保护的角度来说,论文几乎无可挑剔。紧接着她声称,如果跳出文物保护及史学态度的框架,站在当下的发展背景来看,显然有失偏颇。
第一,自然是经济价值。当前衡量我国社会发展的主要标准仍然是经济发展水平,所以各地政府在发展文文旅产业时,定位首先是能否产生经济价值。文物保护传承固然重要,但还未成为矛盾的主要方面,所以很多地方模仿、复制景区包装,过度开发和解读历史文化,其目的只是在吸引游客,增加流量。当然,政府也自信由此而带来的一些文物景点、生态环境等不可避免的损害不可避免的损害,尚在可控范围之内,并不能算十恶不赦的罪过。
第二,是游客体验。真正有价值的文物古迹,一部分可移动的已在各地博物馆里妥善馆藏,另外一部分固定建筑、壁画类不能移动的则留在景区,如何达到既能吸引游客,又减少对文物的损害?就是个重要问题,总不能处处搞封闭、限流或者禁止拍照、触摸一类的禁令吧。这种情况下,那些不伦不类、貌似没有任何特色的项目就起到了很好的分散作用。让涌入景区的大部分游客去花时间精力去参加各种挑战、体验、游览类项目,真正核心价值的东西,大家便走马观花逛过去,减少了一景一处的逗留的时间,既丰富了游客体验,也不会因为人员集中而造成拥堵。
第三,则在保护文物。如果真的想保护和传承文物,最好的办法不是藏,而是露。有些文物古迹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自然风化、破败、坍塌、消亡,如果没有重建和修复,没有挖掘、考证、解读、宣传,恐怕迟早会消失在历史长河中。而年代越久远,越难准确传承,这也是历史在不断证实与证伪之间横跳的原因。湖北黄鹤楼的几次重建、神农架的挖掘、土司城的保存等,不都是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经济价值三者合一最明显的例证吗?
列好提纲,李丛丛又将大的提纲下细分了小点,结合读研以来走过的景点、掌握的数据、了解到的风土人情、外加大量百度的功课梳理整合,填充进去,洋洋洒洒写了2万多字。
晚上躺那儿复盘,设想着导师看到会怎么点评,又觉得有些啰嗦,连夜爬起来删减了几千字,剩下13000字左右,才又裹着被子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