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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书城网 > 听风旧事 > 001 熙熙攘攘为众生,纷纷扰扰是红尘

001 熙熙攘攘为众生,纷纷扰扰是红尘

她本是跟着娘来镇上求学。

娘说她年纪到了,也该跟哥哥一样识字了,就把她送到镇上一户人家,塞给借住的女主人护了一路的两篮鸡蛋,又给了一吊钱,嘱咐那户人家替她寻个好学堂,照顾好她。

哥哥也在云水镇上读书,可是娘没和哥哥说妹妹的事,也没和妹妹说哥哥的事。

起初兄妹俩都在云水镇读书,却从来没有见过面。

娘把带来的从山里捡摘的东西都卖了,给她买了一个头花,又给她买了一块糖,亲手再把她送回那户人家,最后好像是抹着泪坐着牛车回去了。

她的心里娘一定哭得很伤心的,就和她一样,上气不接下气。

她以为自己只是暂住在这个婶婶家里,过不了多久,娘就会来接她了,所以她没哭,把娘给她买的糖吃完了,懵懂地舔着手指,甚至还笑得出来。

直到发现娘将她丢弃在这个婶婶家里的事实,在夜里,她逃出了那个陌生的地方,挨着饿,摸着黑,借着星月的光亮想要走回黑水村。

可是回家的路途遥远,她甚至忘了来时路。

因为那时她是一路昏睡着过来的,再睁开眼睛,就到了这里。

婶婶发现她不见了,着急忙慌地打着灯笼找人出来寻她。

最后大家在官道二十里路外找见了她。

她没哭没叫喊,也没累得气喘吁吁,她不知道自己已经走了那么多的路,又走了多久,回过头时,才觉已经走出许远。

可是看向前头,家远,路也远。后头也是一样。

她失去了方向感。唱着歌哄自己,给自己壮胆。

发现身后影影幢幢时,她初时害怕,只是看着月光皎洁,周遭透亮,等看清来人,才觉不是鬼怪。

婶婶是个好人。她始终这么觉得。可她是个坏孩子。

娘最初没过多久就来见过她几次,却没有把她带回家,更未曾理会过她的无理取闹。

黑水村属云水镇管辖,但是年纪小小的她并不知道这事,如同长大后很久她才弄清楚原来湖州是偌大辰曦国南方下一个州郡,它的旁边邻着青州、南疆和乐参,而湖州的北方是一片汪洋,与雍州隔海相望,可在这茫茫大海中,却望不到一片可以栖息的土地。

可她知道。渡过这片汪洋,再翻万座大山,行万里的路,最终到一片青绿之处,云白霞红,依山傍水的地方……那有她的家。

黑水村和云水镇相距甚远,坐牛车要颠两三天的屁股,又晕又累又痛,每次娘来了,都是要她忍着,给她买糖吃。

一旦她哭了,说想爹娘,想哥哥弟弟,要回家,娘就打她,骂她不许想家,没点成绩,字都没认识几个,回去干吗。打得多了,骂得多了,于是,娘也哭。

可是没有办法,一个女娃娃,要是不走远点,要是没点见识,要是一辈子待在黑水村,十几岁未成年就嫁人,自己还是个孩子的年纪就有了孩子,自己还没有思索清楚自己为什么出生就做了奶奶/外婆,那才是最可恶最可悲的。

当今女子求学路艰难,她亦处处受挫。

借住的婶婶把她送去了镇上很好的学堂,她说那里的夫子受人敬仰,曾经是个举人,他教的东西,可要好好听。

可是婶婶不知道,学堂里学子们都比她大,都欺负她,夫子老板苦闷,是个封建的举人老爷,经常打她手心,骂她愚不可及,骂她果然是个丫头,蠢得很。

学堂里女学生很少,非常少,大多也与她没有共同语言。

她们看不上总是从乡野村间来的什么都不懂,只知道上树抓鸟下河摸鱼的野孩子。

久而久之,她逃学了。

婶婶本就有疾,听说她这么小一个孩子就逃学多次,觉得自己辜负她娘的嘱托,一时气血攻心,被她气倒了,没过多久就去世了。

她为此很后悔,后来很久之后都能记起来婶婶艰难地爬起来与她说的最后一句话:“莫要……莫要……”

那句话不完整,她也不知道婶婶“莫要”的背后是什么,直到从别人口中听说婶婶以前也上过学,甚至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周学莺”,却因为要嫁人,“周学莺”从她深爱的学堂离开了,穿喜服坐着一头驴就嫁了人。

此后,“周学莺”死了。

她猜测婶婶那最后一句话估计就是“莫要不学无术”吧。

可她不知,其实婶婶想说的是:“莫要同我这般。”

周学莺恨自己的父母,恨自己的命运,恨那二十贯钱买了她的一生,她原本该光彩夺目的一生。

周婶婶去了,此后云水镇上,再没人管她了。

娘远在黑水村,估计还以为她女儿正在好好学习呢。

婶婶嫁的丈夫是个酒鬼赌棍,听说他以前并不是这样的,他做过生意,却赔得一干二净,自此以后,拈花惹草,喝酒赌博,没一个落下的。

她讨厌这种借口。但是管他呢,她看见的就是这样的。

那个人是个人渣。

婶婶去世后,周叔叔经常酗酒。拿着她娘寄给她做束脩的钱,买酒喝,去嫖,去赌。她娘来了,就消停那一天,人模狗样的让一心只想女儿好过能识字的娘以为她的女儿过得很好,有肉有蛋吃。

娘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没有查探清楚笑呵呵地坐牛车回去了。

无论来多少次,她始终还是那句话,让自己好好读书,不要想那些有的没的。

娘走了,她想让娘把她带回去的话说不出口,眼睁睁看着那个渣滓拿着本该用在她身上的钱去买酒喝。

周叔叔丝毫不顾她的死活,他亲口对自己说过,只要她还有一口气,能从亲娘那里骗到钱给自己买酒喝,去养寡妇,就够了。

他说,女孩嘛,花那么多钱,识那么多字干什么,最后还不是要嫁人,还不是要相夫教子。十年后你就可以嫁人啦,估计也是戴朵大红花骑头小毛驴就成别人家的人了。就像你周婶婶一样。

就像你周婶婶一样……

她天生反骨,听见此话,很不高兴,想要反抗,但是周叔叔的块头很大,她只能生闷气。

云水镇上有个女夫子,女夫子开了一间女学堂,专收女子入学,可是女夫子爱钱,送到她那读书的都是家里有点积蓄的。

女夫子凶凶地,隔三岔五摆着一张臭脸拿着木制的戒尺出来赶人,一边赶一边用生气的口吻夹带私货,问她们今天的内容,回答不上的、跑得慢的总免不了挨上几戒尺。

她逃老夫子的课去听过女夫子的课也挨过。

那时她不明白女夫子的良苦用心,只知道她打掌心真的好疼,她讨厌那个女夫子,讨厌女夫子手里的戒尺,更讨厌坐在干净的学堂里指摘那些没钱读书,只能站在外面偷听,却连偷听的资格都没有的女孩子。

她随着那些奔跑四散的女孩离开时,回头看见那些衣着华丽的女孩窃窃私语,当面笑她们真是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穷酸小鬼。

她觉得世间当真不公平。

可是往前头那些女孩看去,她又想到自己。

她们甚至上不起学,而我原本也该上学的。

挨过几次打之后,就像前面更多悄无声息离开的女孩一样,她不敢再去女学堂了。她的身份让她步履艰难,她的囊中羞涩让她知世情冷暖,也许她就不该读书的。

从一开始就错了。

可是她不敢和娘说,那个她不喜欢的女夫子说她蠢,读书怎么能是错的呢。

那时她已经许久没有去过女学堂了,她身上的钱也全都被叔叔搜刮走了,有一阵子,她差点成了云水镇上乞丐的一员,敲着破碗乞讨,她几乎要赤脚走回黑水村了,但听说路上会有坏人做她们这些孩子拿去卖的时候,她胆怯了。

想起之前婶婶没有去世前,她夜里徒步走出二十里路的时候,她觉得自己变胆小了。

可是她害怕刀剑无眼,凶神恶煞的匪贼。

她本来是来读书的,结果成了乞丐,多丢脸啊!所以她想了一个折中的办法,用自己在黑水村的生活经验去捡野菜,然后拿去售卖。

她觉得自己这个方法很聪明,娘知道了,一定会夸她的。

有一天,有个买她野菜的人问她听没听说过林府,林府正缺人,愿不愿意去干活。

她大惊失色,看着这个长得一言难尽的,在旁边盯了她至少三天的络腮胡大叔,心想在官府门前卖野菜也能遇见人牙子吗?

娘说了,人牙子都是坏东西,然后她趁着络腮胡大叔弯腰翻看她挖的野草时,狠狠地踹了络腮胡一脚,随后着急忙慌地想跑去官府.那人一路跟了过来,她躲在官差大哥后面,一边拽着官差大哥的袖子一边指着络腮胡大叔大喊人牙子,他是人牙子,他想拐走我。结果只听官差大哥们恭敬地喊大人,她人傻了,络腮胡大叔哈哈大笑。

原来络腮胡大叔是捕头啊。

她得知大叔的真实身份后,战战兢兢,头一回站得抽筋了,躺在地上疼得哇哇大哭。

络腮胡大叔给她找了大夫。

等到她只余抽噎了,络腮胡大叔突然板起了一张脸,说你丫头天天在官府门前卖野菜,影响很大啊。

完了。她觉得自己完了,又开始掉眼泪。

许是觉得玩大了,络腮胡大叔连忙说自己是开玩笑的,看见她就像看见自己女儿一样。络腮胡大叔家有个女儿,但他没说自己女儿几岁,于是她想当然的觉得大叔的女儿和自己一样大。

在哥哥还没有出现在她面前时,在她的印象中,是络腮胡大叔给她找的林府工作。

在问清楚她的情况之后,大叔很是遗憾地问她:“真的不想再去学堂了吗?”

她想都没想,说不想,随后又撇撇嘴,说:“我都差点成小乞丐了,我没钱,而且学堂那些男孩子讨厌死了。”

“那要是叔叔供你读书呢?”

她摇头,伸出一根手指摇了摇,很是煞有其事地说:“大叔,我是小,不是傻,我娘教过我,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要不要我去帮你教训一下那个胖叔叔?”

“大叔你是不是觉得我小我就应该是个傻瓜?大人都是这么奇怪的吗?我说过了我不是笨蛋,大叔,不要挡路。”

“……”

她好像很警惕,又好像很天真。她以为自己是个滴水不漏的天才,可是实际上,在大人眼中,可以看出来她在极力掩饰自己内心的紧张与害怕。

无论她怎么想,她终究还是个孩子。

络腮胡大叔被打败了。络腮胡大叔伤心了。络腮胡大叔把她送进林府,并且帮她看了一眼契约没什么问题,又跟她解释了好几遍契约内容,直到她能听懂之后就走了。

“你为什么要这么帮我?”她不明白,虽然她相信世界上坏人很多,但是好人也不是已经死绝,但她觉得没人会想帮助她才对,“我没有什么可以回报你的,我只是一个不乖的小女孩,什么都没有。我娘送我来上学堂,可是我逃学,顶撞夫子,和同窗说话,吵架,大家看见我生气的样子都觉得我一定会和别人打起来,可是事实上就是我不会打架,其实我也不会吵架。我不喜欢学堂,至少云水镇上的我不喜欢,因为夫子都又老又讨厌,所以我再也不会去那个破学堂见他们了,但是说实话,我也不想去做别人的婢女,我觉得我生来不该去做别人的仆人。”

“没有人生来就该去做别人的仆人,你也一样,如果可以,我也不会让你进林府里,我该让你回家,可是……你好像暂时还不能回家,只能待在云水镇。林府不是个好地方,可是它的俸禄实在是高,即使依旧有这么一部分人不愿意为了高薪而折腰,我听说你家庭情况其实还可以,起码不是为钱财生愁之际,也不必忧心自己会被卖向哪家门户大院……”

大叔还没有说完,就被她蓦地打断:“我娘不会把我卖了的,虽然她很凶,有时候对我也不好,还说一些让我很讨厌的话,但是她不会把我卖了的。”

大叔顿时语塞,有些吃惊于她反应怎么那么大,大叔好像想到什么,语气缓和了许多,腰也弯下许多:“对不起,是我有失偏颇。不过我并没有指你和你的家人,我的意思是……林府除了有点危险以外……不,近年来林府好像没发生过什么事了。它可以让你衣食无忧,你只要乖乖待在后厨,就会少很多危险。你小小年纪,该去读书,怎么就从学堂里跑出来了呢……”

“小孩子都不想读书,小孩子肯定都想玩,就像我一样。被困在那个小凳子小桌子上,每天坐到屁股疼。我想玩。我识字,我要是想学习我会自己去学的。”她倔强地回嘴道。

“可你还是个孩子啊,孩子懂的东西可不多,你识的字,估计都没有我吃的盐多呢。”大叔朗笑道。

“可我会长大的!我不会一直都是孩子。”

“你很自信,你怎么就这么确定你以后会长成你想要的样子呢?世事无常。你不知道,在你做出离开学堂的决定后——嗯,那算得上是个安全的地方了,外面有太多的危险和诱惑,它们引诱无知的孩子和大人变成怪物,你甚至可能长不大。”

“我会长大的!会长成很优秀很优秀的人!”她生气了,声调陡然拔高,着急地与这个大叔辩论,“还有,事实上我并不自信。我都不懂自信是什么东西,可是夫子说我确实是个既叛逆又自负的孩子,不像个女孩,要是我是个男孩我一定会在将来有所建树,可是我是个女孩,所以我会在读了几年书到了年纪之后就被我爹娘嫁作人妇,然后和那个没见过的男的过一辈子。杨夫子杨夫子!他叫杨乐天!我永远不会忘记他!我讨厌他,甚至恨他!我很想把他白花花的长胡子一根一根都扒光,疼死他!我也讨厌那个拿我的束脩去喝酒赌博花天酒地的混蛋!如果不是他,我又怎么会被赶出来,我不喜欢他们,但是我喜欢看书,喜欢学习……”

她有些太激动了,以至于眼角蓄上了眼泪,大叔轻轻拍了拍她的后背。

“没人规定孩子们该是什么样子,我觉得杨夫子这句话说得不对。”大叔蹲了下来,终于和她平视。

她把脸偏向另一边,一边抹眼泪一边吸鼻子说:“切,他说的好多话,好多都不对呢。我在学堂的时候其实也没有感觉到不对劲,直到我离开学堂了,别人说‘旁观者清,当局者迷’,我当时也是那些笨蛋,所以在刚开始时也觉得自己是坏孩子,信了他们的话。要不是我娘交的束侑,和他们会骗人,我一定在刚踏进那个地方时就被人轰出来了。”

“那你以后会在回学堂里去吗?”

“如果有机会的话。”

络腮胡大叔走了,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说回女夫子,她是在街上碰见的女夫子。

女夫子在买菜,她在看书生写字,书生的摊位背后是一棵茂盛的桃树。

她觉得书生的字真好看,稳健有力,而且这个书生不仅会写字,还会画画,不仅如此,他还代人写信,读信,每次收钱都是三个铜板。她觉得书生真厉害。

她看得入迷,没发现有人在看她。

两个摊位临近,那个女夫子一边挑菜,一边用余光瞄她,暗中看了她很久很久,直到在记忆中对上她的脸,便上前问她为什么不去女学堂听讲课了,是不是有什么其他原因。

有什么原因呢?她说不出来,可是脑子不由自主就浮现那些话,那些讨人厌的话。她如今不是没钱,只是不想再去受气。

女夫子的眼睛锐利如刀锋,感觉一下子就可以让她受伤流血,她避开女夫子的眼神,低头嗫嚅着说她是个女孩子,从一开始就不该读书的。

谁料这话不知戳到女夫子哪根神经了,女夫子直接举起刚买的青菜围着书生摊位追着她打,一边追一边蠢货蠢货地骂她。

桃树上桃花扑簌簌地落,她扫开掉在身上的桃花,觉得自己冤啊,惨啊,去偷听免费课程被打,不去了又被打。这还能得行吗?

接下来的日子里,她总能在书生摊位遇见女夫子,搞得她都不想去书生摊位玩了。可是她小小年纪,不去学堂,在这里也没同龄玩伴,更没什么消遣的东西,而且书生本人挺好的,偶尔会给几张纸她让她照猫画虎地练字,虽然她总是半途而废,在纸上开始乱涂乱画,最后恼羞成怒把纸撕成雪花碎片用力一扬。

“看,书生,我送你的雪。”有一天她脑子跟抽了一样,把碎纸屑扬起来之后说出了这话。

书生听了笑得肚子疼,然后气得她差点不理他。

书生只能憋住笑,认真问她:“你见过雪吗?”

“没有。”

云水镇的天从来不下雪,只下雨。大的雨,小的雨,太阳雨,暴风雨,雷阵雨……甚至更离谱的冰雹都下过,就是不下雪。

“你见过吗?”她问书生。她觉得书生无所不知,应该是看过的。

可是书生也说他没看过。

“但我相信终有一日我会看见的。我听说玉京城冬天下雪很漂亮,像鹅毛,像花瓣……”

书生捻起碎纸屑,然后在指尖弹飞,刹那间,风起云涌,桌上的碎纸屑被风卷飞离开了。

书生想考取功名,想去天下繁华无极的玉京城,事实上,书生说其实玉京城并不是最繁华的,最繁华的地方在东洛,就是曾经是奚国的地方。天下皇亲国戚,富商权臣,大多在东洛有房有地,有美妾美婢。东洛就和咱们南方一样,养人,公子美人都如东洛河一般美丽。

可她不知道东洛在哪里,被书生拿着画卷轻轻敲了一下头,说:“你以后就知道了。”

在书生摊位遇见女夫子,总躲不了女夫子一问:“还有没有那种想法了?”

就跟当初她不想读书,只想跟着娘回家,娘拎着棍子追着她一边打一边问一样。若是硬着脖子再说一个不字,就被打一下,打到最后,娘俩抱在一起哭。

可是女夫子不是娘,她才不会抱着自己哭。

她也不知道女夫子怎么就那么有时间,总是来逮她,管她,趁机往她光滑的小脑袋里装点东西。

娘是在不久后得知她已经很久很久很久没去过学堂的事的,娘本来想打骂她的,结果得知她差点当了乞丐的时候,一时之间,跟泄气的球一样,只是用责备又心疼的眼神看了她一眼,可是在拍她的头的时候,可疼了!

在得知自己这些年寄的钱和抓来的母鸡,送来的鸡蛋多数都进了那个畜生的肚子里,自己的女儿沦落到小小年纪去给人当小厨娘,娘气得拿刀去了她许久没回的借住人家,让那个一脸猥琐相的叔叔还钱。

原本这钱是要不回来的,是那个络腮胡大叔帮了她们。

要回来的银两虽有点少,但是娘最后还把胖大叔家里的菜啊,鸡啊,小猪崽啊,全给薅回家了,像是土匪进村,不,才不是土匪,只是应有的资金进行了转移然后物归原主而已。娘这一把操作,直接把胖大叔想要娶寡妇的彩礼钱给搞没了。

胖大叔吃喝嫖赌样样精通,但是胆小,何况络腮胡大叔和他进行一番据称友好的交流之后,胖大叔更加不敢动什么歪心思了。

最后,没想到络腮胡大叔是女夫子的爹,女夫子是络腮胡大叔的女儿!

刚得知这个消息的她头晕目眩,觉得这世界真可怕。

她以为女夫子和书生会一直待在云水镇的,就像她自己会一直待在云水镇一样。

只是到后来,女夫子不来了。

听说她终于赚够了钱——其实女夫子并不贪财,她是在后来才知道的。

走的前一天女夫子还照常来这里给梁七开小灶,最后竟然买了一只烧鸭请梁七和书生吃饭,救命!她简直受宠若惊,因为在她眼里,女夫子贪财贪得无比抠门!因为这个,她就算吃烤鸭吃得腻死也拼命多吃了两块,惹得女夫子和书生笑她馋猫。

那天女夫子喝酒了,女夫子喝醉酒之后特别丑,力气也特别大,把她箍在怀里无法动弹,捏着她的脸让她以后一定要好好读书,有什么想做的事就勇敢大胆去做,有喜欢的人就去追,最后女夫子在她耳边小声说:“阿七啊,你以后一定要幸福啊。”

那么小声,像她们两个之间的秘密一样。

第二天她来的时候,没等来女夫子,她隐隐约约感觉到了什么,但她不问书生关于女夫子的事。书生一旦想说,她就气呼呼地不许书生说,一说就要和书生绝交,书生笑得无奈,暂且由着她了。

可是书生真不说了,她就在一边盯着书生,直盯到书生发毛,无奈,书生最后还是说了,他说女夫子带着她讨人厌的爹一起实现娘云游山水的愿望去了。

“那她们再也不回云水镇了吗?”

“兴许哪一天想家了,就回来看一眼也不一定哦,但也有可能直接在山清水秀,比云水镇更好的地方定居了。”

“世界上,哪里还有比云水镇还好的地方?”她不解地问。

书生笑了,抬头看向那棵开得茂盛的桃花树,摇头晃脑地说:“有啊。天下之大,哪处不比云水镇好?”

“我不信!”她生气地站起来。

“信不信由你,你以后多出去走走,你就知道云水镇究竟好不好了。”

女夫子走了,但是她的女学堂还继续开着,教书十一载,她也算是桃李满云水不是吗?

书生代替女夫子教了她几个月之后,也走了,朝着他心心念念的玉京城出发。

她哽咽地问书生还会回来吗,书生说:“如果有机会。”

就像书生当初送女夫子时,女夫子所说:“如果有机会。”

“你会想我吗?会想云水镇吗?会想这里的一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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