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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砖的下面,竟然是一个幽深的暗格。
秦关在这聚珍堂里工作了一年多了,从来不知道这里竟然还有一道暗格。他好奇心大作,心想难不成这是老孟偷藏私房钱的地方?
他一想到抓住了老孟的把柄,不由得兴致大盛。他知道老孟是个怕老婆的主儿,若是可以凭此要挟老孟,以后他再也不敢对自己凶巴巴的,那这生意可是只赚不赔,值得做一做。忙举过来一盏灯火,朝暗格里面一照。
一看之下,顿时讶异。秦关发现里面并不是什么私房钱,而是放着一柄黑黝黝的铁剑。
这里怎么会放着一把剑?
他屏住呼吸,把剑从暗格里拿出来。上面有很多灰尘,甚至还粘连着许多蛛网,不知道这把剑已经在这里面放了多久了。
秦关用手指弹了几下剑刃,灰尘簌簌掉落,把剑放在手中仔细端详。
这铁剑入手很是轻盈,只二尺多长,两寸多宽。通体黝黑,剑锋上不做任何的雕琢,外观古朴,表面爬满了褐红色的锈迹。剑刃钝圆,丝毫不见锋利,甚至还有一些细微的豁口。
秦关有些失望。
他长期居于仙门,见多了绝世宝剑。他知道宝剑一出,必当朔气扑面,叫人胆寒,以至于吹毛利刃,削铁如泥。就算不够锋利,其外观也必精美绝伦,或是镶金嵌玉,或是花纹盘脊,叫人叹为观止,爱不释手。
他一开始看见这把剑如此隐秘的藏在暗格之中,原本以为自己捡到一个宝,获得了一把绝世宝剑。
然而事与愿违,其实这把剑既不锋利,外观也奇丑无比。实则是一把又钝又锈的破剑。
秦关叹一口气,打算把剑放回暗格之中。正要撒手,突然那剑体上闪过一道白光。
白光只是一瞬,但就是这眨眼的刹那之间,秦光仿佛感受到了一股电流从自己身体之中流过,耳朵里好像听到了一个悠长的声音在向他喊话:
“求求你,别把剑放回去啦!”
这声音清伦甜腻,仿佛是个女子的嗓音。
铁剑的白光闪过,就又变得暗淡无光。秦关还以为自己听错了,扶着头,喃喃的自言自语:“刚才幻听了么?一定是老孟刚才那个爆栗打的太重,把我打的耳鸣了。”
他一边责怪老孟出手太狠,一边又继续把剑放回暗格。正要合上盖板,心中转念一想,突然觉得这把铁剑的遭遇与自己倒是有点相似。
不管是前生还是今世,他都是一个毫不起眼的小人物。
前生的他,没有坚实的家庭背景,没有特别出众的外貌,过着平淡无奇的上班族生活。今世的他,是个微贱的仙门小厮,处处受人轻视,天天下苦力做活,被拘役在这个黝黑的库房里,枯燥而又乏味,惶惶而不见天日。
正如这把剑,其貌不扬,剑锋鲁钝,不仅被人笑称为一把破剑,还被长久的关在暗格之中,永远没有出头之日。
如此说来,秦关见到这把剑,就好像是两个落魄飘零之人在江湖上萍水相逢,倒是有些许惺惺相惜,形影相吊的感觉。
仙门之中,所有的修仙弟子尽皆配有仙器。或刀、或剑、或杖,或索,种类繁多,不可备述。佩戴仙器,即是身份的象征,也是实力的体现。
秦关一直向往成为仙门弟子,虽然这个理想对于他来说有些遥不可及。但是,要想朝着这个理想迈出第一步,一个属于自己的仙器是非常必要的。
念及此处,秦关再次把剑取出暗格,合上了那块地砖。
他昂然站起身来,潇洒的用那柄铁剑挽一个剑花,把它别在了自己的腰带之间。
此情此景,秦关倒真的觉得自己像一个飘然飒爽的修仙弟子,腰悬三尺锋芒,俊才风流的立于山峦之巅,吐纳天地之灵气,俾睨乾坤之万物。
得意之际,他的胸襟敞怀辽阔,嘴角露出一丝真诚的微笑。
“秦关!来客人了,快滚出来倒茶!”
老孟的一声大嗓门的呼喊,把他从幻想又拉回了现实之中。
刚才那一切不过是他的臆想,在现实里,他还是那个仙门之中看守库房的小厮,老孟一声使唤,他就要去帮别人端茶倒水。
他知道老孟这会儿正在气头上,若是发起脾气来,恨不得要把人生吃掉。当下不敢怠慢,把扫帚丢在一旁,匆匆走向前厅。
聚珍堂的前厅,茶几的两旁摆着两把竹椅,椅中坐着两个年轻男子。
秦关认识他们,左首的那个身材魁伟,名叫施成陆,右首的这个面相清俊,名叫易简之。两个人都是月华峰峰主灵澈上仙的亲传弟子。
他二人都是身穿白袍,背负长剑,长发飘然,一副遗世而独立,超脱凡尘之上的样子。在秦关的眼中,他们就是高高在上的修仙弟子,傲然不凡,不可一世,促显得自己这个小厮越发的微弱渺小。
面对这些趾高气扬的仙门子弟,老孟显得格外殷勤。他满脸堆笑,躬着身子道:“二位小爷,怎么今天如此有兴致,到咱们聚珍堂来了?两位大驾,真叫咱们聚珍堂蓬荜生辉呐。”
那个施成陆高高翘起了二郎腿,道:“你这破地方,我们本来也是懒得来的。只不过再过一个多月,就是家师灵澈上仙三百六十岁的生日,我们月华峰准备办一场盛大的寿宴。所以要到你这里来拿几件精美的茶具,来装点一下宴会上的气氛。”
面对施成陆的傲慢,老孟非但不生气,反而更加谄媚,笑着道:“精美的茶具,咱这里当然有!我们库房里藏有一套缠枝莲花坠玉芙蓉杯,乃是茶具中的极品,小的这就去给二位爷拿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