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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人人都是亿万富翁

保密局‘筹款’,是非常人性化的,公私兼顾,除了硬通货(金银)必须上交外,其他的,如首饰、布匹、米面粮油等杂七杂八的,上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太过分,上面懒得追究,也没工夫追究。

一个连经费都没有的特务组织,不让下面的兄弟捞点好处,谁肯卖命。

老胡昨晚就捞了不少好处。

可惜,附近花不掉。

胡振华侧躺在树下,用胳膊垫在脑袋下,嘴里嚼着草根。

草根里还是有些淀粉的,蚊子虽然小,可也有肉呀。

至于饮水,好在这是南方,并不缺水,不过,池塘里的水,老胡可不敢多喝。

这年代,经常死人,病死的、饿死的、战死的、夭折的,很多都曝尸荒野,所以水源不一定干净。

一沓金圆券、几件首饰,一个肚兜,还有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

这就是胡振华昨天捞的东西。

片刻后,他们的目光落在金圆券上。

“一、二、三……八!”

胡振华跳了起来,喝道:“一个亿!”

一张金圆券,面额居然是1个亿!

这么大额的钱,万一丢了?

胡振华突然回过神来,不是金圆券值钱,恰恰相反,这玩意不值钱!

如果他足够了解历史,就会知道,最大面额的金圆券,是60亿。

胡振华清点了一下,大概11张,面额都是过亿的,最多的一张,面值10个亿。

胡振华捏着下巴想了想。

“人人都是亿万富翁!”

老胡前世的梦想,穿越第一天就实现了。

金圆券这玩意,如果数学不好,根本弄不清楚有几个零。

国府还是很体贴啊,知道老百姓拉一车钱去买东西不方便,所以发现大面额钞票!

“靠!见鬼的亿万富翁!”

胡振华骂了一声,收起所有东西,金圆券的购买力如何,有待验证。

歇息了两个多小时后,老胡决定继续上路。

刚才已经向路过的老乡打听清楚了,再向南两里,有一个村庄,名叫李家宅,大约几十户人家。

村,是全国比较通用的称呼,但各地还有各自的特色,如魔都的宅、村、桥、浜、塘、泾、港、埭、湾、里、圩、舍。

两里地,并不算太远。

胡振华一手木棍,一只手抱着小土狗,慢悠悠地走着,他必须用最省力的方式前进。

路上没什么行人,现在是战争时期,如非必要,大家都还是喜欢待在家里。

国民党虽然丢了半壁江山,影响力大减,可整个长江防线都是军管区,军警宪特还是很活跃的。

老胡的近期目标是先离开可能的交战区域,最好能离长江两百公里以上,然后再寻找车站、码头。

到目前为止,老胡已经跑了二十里地,这也就是在国民党统治区内,要是在解放军控制区,别说跑二十里,就是二里都难,路条,可是出了名的防特务神器。

还有一百九十公里,任重道远呐。

李家宅对陌生人很警惕,一个在田里干活的后生看见胡振华,麻溜地跑回去示警。

之所以如此,完全是因为保长制度,又称保甲连坐制度,即邻居共同监督、相互连坐。

民国时期的保长管辖的人口可达100户,以家族为单位,合计上千人。由于保长代表着一种权力,职位备受争抢,一般由有名望的地方乡绅担任。

国民党拉壮丁、征粮、徭役,大都由保长来完成。

魔都,是国民党统治的核心区域,保长的阶级性可想而知。

如果不是实在饿的受不了,又得寻医生处理伤口,老胡才懒得进村。

村口,胡振华见到了专程等着他的保长。

保长远远地观察过老胡。

一米七五的大高个,身体健壮,一身短打,黑衣黑裤,着装虽然脏兮兮的,但成色很新,是上好的棉布。

尤其是鞋子,牛皮鞋可不是谁都能穿的起。

最重要的是,腰间微微隆起,疑似别着短枪。

保长算是见多识广,符合上述特征,不是某个大家族的护院,就是军警宪特。

只是,那只小土狗?

有点违和呀。

管他那,只要不是赤色分子,都好说。

保长拱手,

“西桑,侬好,侬自撒地方来呃?”

老胡感觉自己被雷劈了。

魔都话,老子听不大懂!

别人穿越都是完美继承宿主的记忆,增加各种技能,还有逆天的系统相随。

怎么到了老子这里,成一个人渣也就算了,技能还减少了。

这找谁说理去!

保密局魔都站行动队组员,在魔都生活了十几年,居然不会说魔都话!

胡振华拍了拍自己的脑袋。

懵!

怎么刚穿越过来那会儿能获得民国老胡的部分记忆那?

好一会儿,老胡得出一个结论:当时那货还没死透。

也只有这个解释了。

保长见老胡迟迟不语,也不着急。

老胡的后脑勺虽然简单清洗过,可还是能看到血迹。

旁边一个村民看到后,趴到保长耳边嘀咕了几句。

保长再次拱手,

“先桑?”

接着,保长又说了几句。

老胡大概明白了,保长本名李三哥,只是嘴巴有点歪,大家都叫他李老歪,渐渐地,也就不用本名了。

听了保长的大名,老胡安心不少。

这个时代的乡绅,门第观念极重,起名必定慎重。

李三哥?

这名字一听就是出身草根。

不是乡绅,定然了解民间疾苦,就没那么反动。

胡振华张了张嘴,不知道说些什么,他只会说普通话,估计村民也听不懂。

于是他拿出一叠金圆券,递了过去,又指了指自己的嘴巴。

李老歪懂了。

原来是一个化缘的。

保长嘱咐了村民几句后,将胡振华引到了自己家。

至于金圆券,还是算了吧。

那玩意一天一个价,今天还能买个馒头,明天就只能买半个,后天,顶多闻闻馒头味。

再者说,市面上东西奇缺,有钱也不一定管用。

老胡有点尴尬,虽然他继承了那个渣滓的部分记忆,可极少有关于金圆券的,只知道贬值的厉害。

那个渣滓无论是干什么,极少付钱,就连去青楼、暗门,都是赊账。

老胡之所以跑路,这也是其中一个原因。

如果留在魔都,鬼知道还有多少雷等着自己。

老胡的包里,不是没有值钱玩意,可不能拿出来,这里距案发现场只有二三十里地,首饰一旦露光,搞不好就会惹祸。

一碟玉米面杂粮馒头,共五个,一盘水煮青菜,就是穿越者老胡的第一顿饭。

小土狗口水流了一丈长,‘呜呜’叫个不停。

老胡掰开一个馒头,撕成小块,沾上青菜汤,放在小土狗面前,又向保长借了一碗水放在地上。

保长虽然有些心疼,可硬是忍住没开口。

一分钟,四个馒头进了老胡的肚子里。

老胡并不老,严格来说,只有十八周岁,孤儿一枚,常年在市井厮混,六个月前才加入保密局。

老胡都有些佩服那个渣滓了。

你要是个老特务也就算了,六个月前?

国民党在北方一败再败,你就是头猪也得考虑考虑吧。

加入的还是臭名昭着的保密局!

妥妥的大冤种、接盘侠。

此时,保密局的高层都在往羊城或东番岛跑,你们还在魔都‘筹款’,临死前还为上面攒一笔浮财。

这是什么精神,舍己为人都难以形容了。

老胡感觉自己只吃了三分饱。

可没办法,毕竟是吃白食,还能怎么地。

最后一口青菜汤喝完后,老胡长舒了口气。

肚子问题解决了,接下来该处理伤口了。

老胡指了指自己的后脑勺,并伸过去给保长看了看。

保长懂了,转身离去。

半个小时后,领着一个郎中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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