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奇了?
没来这儿的时候,碰到好东西,它只是亮一下,并没有强弱之分。
到了这儿后,突然就丰富了起来:不论是遇到危险,还是遇到有价值的物件,都有强有弱。
但李承真是第一次见,吊坠见了活的东西也亮。
总不能是只灵兽吧?
再仔细看,就一只半大小猫,将将鞋那么长,从耳到爪一身黑,无一根杂毛。
两只眼珠又水又亮,布灵布灵的盯着李承,说不出的机灵。
李承去抓他,竟然也不躲,“喵呜”一声,又跳进他的手掌。
而后用脑袋拱了拱他的胸口,又伸出舌头,舔了舔他的手指头。
哈哈……还挺乖巧?
顺手撸了两把,正准备放它下来,一个女孩从另一头追了过来,边跑边喊:“黑哥儿……黑哥儿?”
大概十八九岁的模样,短褂长裤,却是细布,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仆妇。
看到李承抱着猫,她猛松一口气,又抹了抹额头上的汗:“黑哥儿,别挠人……”
李承瞅了瞅:“它挺乖啊?”
“乖?”
女孩愣了愣,抬起手,看着左一道右一道的爪印。
她天天给它喂食,都时不时的挨一爪子。家里其他人更不用说,除了姑娘和表少爷,哪个的脸上没几道疤?
别说抱了,见了它就跑。
但这次,好像真的没挠?
再仔细看,长相秀气,皮肤白净,高高瘦瘦……感觉,比大少爷还要好看些。
穿一身洋装,身材更显的修长,脸上挂着浅笑,让人顿生好感。
再看黑哥儿,窝在他手心里,不时的往他怀里拱拱脑袋,再舔舔手指。
彩珠都呆住了:姑娘养了它大半年,都没这个待遇。
“黑哥儿……”她唤了一声,又伸出手。黑猫“嗷呜”的一声,一爪子就抓了过来。
听它咆哮,就知不对,李承下意识的往怀里一楼,爪刃擦着女孩的手背挥了过去。
再看,黑毛微微竖立,尾巴收紧,两只耳朵贴在脑后。
这小玩意还真挠人?
他揉揉猫脑袋,把它放到了地上:“回吧!”
但黑猫竟不走,扒着他的裤脚,“喵呜喵呜”的叫。
奇了怪了?
李承挺喜欢小动物,也挺招小动物,以前去故宫,那些野猫野鸟见了他都不怎么怕。
但第一次见就死皮赖脸,赖着不走的,这黑猫真就是第一只。
不会是吊坠搞的鬼吧?
但再看,吊坠只是亮,再无异常。猫也只是往腿上蹭,好像并没有感知到吊坠。
狐疑间,女孩怯生生的朝他福了福,一脸急色:“这位先生,能不能请您帮帮忙,帮我把它送过去。等见了姑娘,它就不跑了……就在前面那家店!”
左右几步路,何况这姑娘还这么有礼貌。
“好!”
李承笑笑,刚一弯腰,猫就跳到了他胳膊上。
“谢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