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有减劫云的机会,沈良自然不会错过。这次救人质的赏金虽然姜红巾还没给,但是上一次救他的报酬也是不少的。
一袋子钱扔在桌子上,沈良道:“我手头上也没那么多现钱,先兑一部分嫁妆吧,剩下的随后再说。”
李疙瘩眼疾手快,一把夺过钱袋子,打开一看,直接就是一个“好家伙!二哥,原来您才是贵客呀,什么时候要打家具,直接跟小弟说,包在小弟身上!”说着,便把袋子塞进招娣手里。
招娣激动得不停向沈良磕头,直接将一整盒嫁妆都推到沈良面前:“恩公,俺信得过您,这嫁妆您先都拿着,剩下的钱您啥时候方便给都行。”
“正好相反。”沈良反手又把嫁妆盒推了回去:“我一个大男人藏着这东西,被人看见了笑话!您都替我拿着,用的时候再找你要。”
沈良是真的不想带这堆东西。本来对招娣就是可帮可不帮,若真要收下这盒累赘,那宁可不帮她了。
“这咋能行哩?”招娣一个劲儿地摇头:“嫁出去的姑娘,咋能还一直住娘家?”
“无所谓,姑娘爱住哪儿住哪儿,反正这盒嫁妆我不拿,大不了在一直在这儿摆着。”沈良袖手侧身,对嫁妆漠不关心的样子。
却见有福抱起嫁状盒,笑道:“娘,你老是叫我听婆婆的话、听你的话,现在咱们是不是也得听恩公的话?”转头看向沈良:“你说对吗,恩公?”
沈良不耐烦的眉眼微微泛出些笑意。
眼见招娣还有话说。沈良重重地往案几上扔了一个油纸包,“嘭”的一声打断了招娣。
里面是昨晚喝酒时吃剩的卤下水。
这包东西一直放在沈良怀里,大半都浸了鲜血。但血腥味压不住肉的香气。
埋藏在人类灵魂深处的对肉的渴望,只一瞬便勾住了在场的凡人。
一辈子没吃过肉的李疙瘩,有种莫名其妙的感触,就连他也不知道为什么,眼泪止不住地从嘴角流了下来,而口水却浸润了眼眶:“二哥,这是啥东西,咋比豆腐还香?”
“你自己有手,打开看呗。”
打开油纸包,呈现出的那一块块肉,是这些穷苦平民素未谋面的魂牵梦绕。
“是肉!”李疙瘩惊叫一声,捻起一块沾着人血的猪小肚便塞进嘴里,嚼也不嚼就咽了下去,啥味儿都没尝出来,却直坚大拇指:“好吃!太好吃了!”
“这血你不擦擦?”沈良觉得李疙瘩也是个猛人。
李疙瘩没想那么多:“带点血咋了?”
“那其实是人血……我一朋友受了点小刮蹭,就沾上点儿,不舍得丢。”沈良大幅度弱化了那刺激的一夜。
李疙瘩一听,下意识地把刚送进胃里的猪小肚又哕回嘴里,好在手比脑子反应快,提前捂住了,没让这块肉出口。
想了想,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嚼了嚼,把反刍上来的猪小肚原路送了回去:“当然不能丢!人血就人血吧,祭礼司和城主府的税那么重,和吸咱们的血有什么区别?疙瘩我今儿偏也要尝尝人血的味道!”
招娣、有福甚至连老胡子也不能抵抗肉的香味,分食起沾着人血的肉。
沈良则是撕咬着一块窝头,目光望向街外,略感奇怪:“回来的时候我就奇怪,今天这路上怎么一个人也没有?”
“还不是因为阙流,每个店都付了一粒金子的订金。街坊们今儿肯定抢着去奉米那儿缴祭税呀,早一天缴,能少付多少利息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