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安惜若将那绝世容颜包裹起来,陈余倒是松了一口气,这样也许可以避免很多麻烦。
安惜若的颜值要是不遮挡,的确容易引起太多不必要的争端,有些人,天生就是祸国殃民的模样,是红颜祸水,说的就是安惜若。
带着安惜若,陈余自己却很随意,一件缝缝补补的破烂长袍。
好在如今身体恢复正常之后,倒是颇有些玉树临风帅气潇洒的要饭版彦祖,所以长得帅,穿什么都好看。
就算是去要饭,也能被富婆看中。
红山部落有个小型市场,也是部落的人出售自己的野货,药材等等,也有出售米面之类的店铺。
除了本地人,也会有来自其他地方的行脚商们,他们经常会来部落收购野货,药材等等。
陈余跟安惜若到了交易地点,此时刚过中午,还有一些部落的人在此闲逛。
“咦,陈余,你身体好了?”
有人看到陈余,认出陈余之后打招呼。
陈余是个病秧子的事情红山部落几乎人尽皆知,现在看到陈余精神饱满的出现,十分惊讶。
“嗯,李老爷闲逛呢。”
陈余也十分客气的与熟悉的人打招呼问好,一个部落的,多多少少都认识,大多数关系也不是很差。
只是前身因为体弱多病的缘故,反而被大多数人知道。
“你包里面沉沉的,有东西?”
几个部落的熟人都好奇的凑过来,他们都自觉的没有去跟安惜若打招呼,因为在外面,安惜若也几乎不与外人说话。
都是因为听从她姐姐的,就只是跟着陈余跟陈余作伴而已。
陈余点点头,将兔子与野鸡拿出来摆放在地上:“弄了两只野货。”
看到陈余拿出一只兔子一只野鸡,很多人都非常吃惊,随即一个个露出羡慕的神色。
这两只野货价值起码两百,这还是在部落卖掉价格不高,要是拿到小镇去卖掉,价格要高不少。
起码一只野货卖一百二没问题。
但鉴于镇上距离有点远,一来一回需要一天时间,所以很多人会将东西攒下来去小镇卖掉。
就算是在部落,一只野货也是一百联邦币,足够一家人生活好多天了。
“陈余,你小子哪里弄的两只野货?”
“这只野鸡居然还是活的,厉害了。”
两只野货就是两百联邦币,对任何部落的普通家庭来说,都算得上一笔大钱。
羡慕的同时纷纷好奇询问。
陈余这种病秧子,怎么会逮住两只野货,太令人费解。
陈余解释道:“运气好,出去挖野菜的时候捡了一只兔子,这只野鸡也被草拌住飞不动,被我抓了。”
虽然这种解释十分牵强,但他也不能让部落的人知道他收获野味的办法。
毕竟放置的套圈,被人发现,别人也能够随便捡走自己的猎物。
迟早会被人发现,但晚发现一天,他就能多收获一些。
等他实力提升之后再想办法。
“你这运气也太好了吧。”
“两只野货,足够你生活好个月不愁。”
整个红山部落,除了打猎队的人,其他人也很难狩猎到兔子野鸡之类的猎物,所以这个小交易地点只有陈余的两只野货。
再说打猎队的人猎取的猎物,他们不会在部落出售,而是直接带到几十里外的云陵镇。
云陵镇是一个大集市,附近很多部落,聚集区的人都会带着不同的货物去云陵镇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