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陈余也就两只野货,没必要浪费精力去云陵镇。
刚摆开没多久,就有部落的有钱人家过来,他们对野味的需求还是很高的,因为不差钱,一百一只的野味买回去改善口味。
关键部落能够猎获到这种野味的人还不多。
“陈余,卖吗?”
一个熟人上前询问,是红山部落张家人,家里有一位武者坐镇,可能不是淬体境,但只要是武者,就比普通人强很多。
老头叫张鹤,他儿子就是武者,所以现在在家享福。
看到有人买,陈余没有不卖的道理:“原来是张老爷,卖,卖的。”
“好,两只我都要了。”
“没问题。”
“市场价两百,没毛病吧?”
“那是当然。”
野味在部落最近几年一直都是一百一只,只有拿到云陵镇的集市上才能卖到一百二一只。
但云陵镇在几十里之外,路途遥远,陈余可不想费那么大得劲去云陵镇。
“爽快。”
张鹤拿出两百联邦币递给陈余,将两只野货直接拿走,一边乐呵道:“今天捡到宝了,野鸡还是活的。”
“啧啧,野鸡血可是好东西呀。”
这种野货对有钱人来说,比养殖的东西更吃香,尤其是活着的野货,虽然一个价,但活着的,还能吃到新鲜的血,很多人就喜欢那一口。
如此快速的卖掉了两只野货,陈余觉得很舒服,便带着安惜若采购了一百块的精粮,五十块的粗粮。
其他一些土豆,蔬菜之类的。
差不多将两百块都花光了,钱真的太不经花。
采购的食物足够他跟安惜若吃一两个月,陈余也不再担心食物问题,即便是后边收获不多,也能维持生活。
回到家,陈余便着手将兔子处理干净。
然后清炖了,煮肉需要时间,到晚饭时,也就差不多了。
让安惜若看着煮肉,陈余便开始修炼引气术,引气术吸收天地灵气,淬炼肉身才是关键。
毕竟谁也不知道会不会出现什么危险。
不管是人,还是猛兽,都要提前防范,实力才是王道。
修炼刻不容缓。
“你修炼引气术一小时,获得万倍收获,肉身有所提升。”
依然是朴实无华的提示在脑海中出现。
不过经过一个小时的修炼,陈余吃的那一碗面条,也是顺理成章的被消耗干净,肚子又开始哇哇叫。
停止修炼,陈余感受了一下自己现在的身体状况。
很强,之前他有三百斤的力量,现在起码有三百五十斤左右。
这种实力提升的速度,比一般的武者效率要快很多。
毕竟陈余之前没有接触过修炼,却也听说过,要想踏入淬体境,非常难,资质差的,可能一辈子都突破不了。
就算是资质好的,也需要很久。
因为淬炼肉身,需要长时间打磨,有些人还用天材地宝淬炼。
他虽然没有用什么天材地宝,但万倍收获的能力,比天材地宝的效果不知道强了多少倍。
要是给他天材地宝,他的实力提升会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