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廿五,晴。【宜】入殓、除服、成服、修坟;【忌】开市、伐木、嫁娶、作梁。
天心正对着一面擦得光可鉴人的大理石墙面微笑。
看到墙面中映照出来的身影居然不是自己,这种感觉虽然有些古怪,但也不乏有趣。他抬手用手指作梳子,理了理鬓角滑落下来的发丝。
他的动作显示他的心情很不错。虽然要扮作他人,但能保持整洁清爽的模样,总比要扮作蹲在街头蓬头垢面的流浪汉强。
二十步外隔着一堵落地玻璃处,倚着墙根下坐着的流浪汉这时也有所感应般,抬头向天心站的位置望了过来,长而污糟的刘海遮住了他的眼睛,就连是他是男是女一时也分不清。
天心刚整理好自己,在大堂的沙发上落座,一个穿戴着领结的年轻人就轻声快步来到他身边,弯腰送上一份签单。天心接过,粗略扫过一眼,掏出西装侧袋的钢笔,在签名处刷刷几笔签下名字:廖。
示意服务生拿来他早前让餐厅准备打包好的点心,天心朝着酒店大堂电梯的方向走去,临近了忽又朝一架仕女屏风拐去,不多时就不见了身影。
没有人注意,此前还蜷缩在街角的流浪汉,不知道什么时候也离开了。
天心有个毛病,只要是得长时间开车,或可預見要在路上堵很久,他就一定要在出发前去洗手间一趟。这源于一次长时间开车,偏偏目的地沿途经过的地方都是私宅,一个公用厕所也没有。第一次,天心没忍住在小凤凰面前爆了粗口。
酒店的正门会拦住衣冠不符合要求的客人,但后门却没有这么严格。
也或许,找到合适的栖身之地是流浪汉的本能,而酒店没有关死的后门甬道是人情在这个寒冷的气候里留下的温存。
所以,当天心进入隔间的时候,就从挡板的间隙里,看到那双露出袜子颜色的鞋子。
是刚才的那个流浪汉。
天心一蹲下去,那人的声音就传了过来:“事情今天能结束吗?一想到那个恶毒的女人看到我会有的表情,我就恨不得现在就冲到她面前。”
没有反应,天心根本不理他。
那声音也不在意,仍然得意地自述着:“现在没有了朱美那女人帮她,我看她还怎么逃得了。没想到朱美那么不禁吓,要是她死前把那通电话说完就好,肯定能把大寒也吓的半死,这样才更解恨。”
天心还是不理他。
网络上有专家统计说,如果没有手机,人使用厕所的时间,平均不超过5分钟;如果带着手机,那呆在厕所里的时间长短取决于你手机电量,或者你手机里正在显示的内容长短。
跟大多数人一样,天心也有这个习惯,他专注在自己的手机内容上,一心一意。
流浪汉还在说:“我肯定,她昨天收到那个外卖后,一定会怀疑我是不是还没死。所以,一会她看到我一脸死相一定会错乱,并且,我还会把朱美死掉的事告诉她。”
“你知道你为什么能混进来吗?”天心收起手机,“只要摘掉你的头套,再穿上包里清洁工的外套,的确没有人会轻易发现你曾经是个流浪汉。”
那个声音更加得意:“我这身打扮,完全是照着我诊所里的清洁工来的,连鞋子,都特意磨了个豁口。”
天心说:“可那是在你没有开口说话的时候。”
那声音怔了怔:“啊,是我说话的语气太客气……”
天心不想再听他说下去,虽然客户最大,但是他的耐心向来不是主动技能,完全是看对象被动触发的。
他问他:“你知不知道你和真正的清洁工区别在哪里?”
“哪里?”隔间里传来衣服摩擦的声音,
天心冷冷的说:“清洁工要是有你这样重的口臭,还有谁会雇用他。”
隔间那头终于安静了下来,对方一个字都没有再蹦出。一个人即使再如何保持外在的齐整,几天没有像样的洗簌,再加上熬夜和抽烟,口气能清新才真是见鬼吧。
天心总算得以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