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家村,紧挨锦城西南城门。既占了田园风光,又染了些许繁华气息。村中商人众多,较之于周边别家村落,终究是富裕阔绰些。
陶家村的先祖,不知哪朝避难,率族人逃到了这里。喜却此处良田美景,便将子孙后代安居下来。
村民们本是同根之后,但其中有些聪慧勤俭的,持家有道,渐渐积得家业万顷……
一村之中,富贵囤金积玉者有之,贫困无立身之处者亦有之。受了穷的人,又怎么能眼见着别家飞黄腾达,最尤其那家还是自家宗祠的血脉。
故此村虽富贵名闻四方乡里,却也是诉讼最多,人情最恶的地方。外人又给它取了个诨名,叫“薄情村”。
九歌和小慈到薄情村时,雄鸡已经叫了天明。
一轮红日冉冉升起,每家每户的村民也陆续下田作业。
九歌行至阡陌,过往行人和田间农夫无不伸首观望。
小慈却嬉皮笑脸:“他们仅仅见了白姑娘美貌,却不知白樱容颜尚不及吾主美色一成。这里的村民若是见了吾主真容,只怕,魂都要丢了。”
九歌听了这般赞美,心里也没有半丝飘飘然。自古亲信讲话,总是有失公允。
坦诚的讲,九歌自己也十分喜欢白樱之容。许是她自己的貌惊艳至极,而白樱之容又极淡,飘忽若仙。恰是迥异,才有致命吸引力。
不过,九歌自己没有注意到的是:一副清雅至极的皮囊,恰恰因为暗藏了颓靡艳丽的灵魂,才生出了让世人欲罢不能的魅惑。所以,白樱在世时,她虽然也称得上遗世佳人,但唯有九歌坐拥了这具肉体之后,才有了睥睨天下的风姿。
此时此刻,驻目的人们,虽然说不出九歌之美,一双直勾勾的眼睛却赤裸裸揭穿了他们心中的龃龉。
九歌也不理会众人,怡然行在阡陌上。
不远处,匆忙传来一声烈马嘶鸣,一辆马车疾驰而来。
车上驾马的仆人挥鞭大喝,“没长眼睛的,还不快点闪开!”
九歌听见这话直接冲自己而来,她扫了一眼四周,阡陌狭窄,行人避让不及,纷纷跳进田间,可怜农民一年的收成。
独独九歌和小慈不避让,她们像生了根的树一样长在了那里。
田间人无不屏息凝视这两位姑娘,他们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却也没有一个人哪怕说一星半点。他们仅在心里嘲笑又要添两具冤魂,可惜还是两个美人。
只是,这一回,车夫竟然不要命了似地猛然扯住了缰绳。烈马提起前足嘶鸣,马车也震得上下晃荡。
车中暴跳出一位年轻男子,几乎在他掀起车帘的同时,车夫就被狠踹到了田埂上。
车夫捂着哭腔,跪着爬上小道。他嘴里含了哭声,吐字更加浑浊,“老……老爷,因为……”
那位被他叫做老爷年轻男子却暴跳如雷,破口大骂道:“该死的狗奴才,看我不把你抽皮剥筋!”
他正欲下车,却被九歌两声轻咳吸引了目光。他目光一触及九歌身下,几乎瞬间就锁在了她身上。面上的表情也立刻由狰狞变得戏谑轻浮。
他嬉笑着跳下马车,目光一步也不离九歌,“哎呀,哎呀,怪不得能吓住我的宝马。敢问这位姑娘可是要去那里,可否到寒舍一坐?”
小慈不由分说,上前一步护住九歌,她盛气凌人道,“也不看看你个奴才样的东西粗陋不堪,还想请我家……小姐下榻!更何况你那匹瞎眼杂种马,惊吓了我家小姐,你么,就等着吃牢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