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外公不喜欢娜米和外人多接触,所以她们每天偷偷约好在牛棚附近的大树下集合,一起把牛儿赶得远远的,在草丛里满地打滚、捉虫子、寻找最结实的草来“打架”,输的一方被会刮鼻子……就好像苏丁在丰收祭表演的泥偶戏里一样,娜米和安妮度过了人生中最快乐的一段时光。
只是有一件事在娜米稍微有些在意,那就是其他在农场工作的姐姐们。她们的眼神与她几年前在奴隶市场看到的那些孩子一样。可是为什么呢?她们又没有被关在笼子里,还有衣服可以穿,是因为父母不在吗?
娜米无法理解,直到她最后一次看到安妮。
她最珍惜的衣服不见了,光着的身子看起来小小的,银色的头发披散在地面,像一朵刺眼的花。她的手脚扭曲成古怪的角度,下体流出的鲜血沾染了一小片草地。她的眼神……就是那样的眼神,空洞、麻木、绝望、不解、褪去所有色彩的眼睛不再是琥珀,而像是娜米寝宫里胡乱丢弃的布娃娃,无神地看着天空,却再也不能倒映出天空的颜色。
“为什么?”她问那些依然重复着每天的工作,如同什么都没有发生的女人们。
“因为我们是奴隶啊,这就是我们的命运。”
“为什么?”她问在心目中最慈祥可亲的外公。
“出征的骑士们回来总要找点乐子嘛……啊呀!怎么可以对我的小娜米说这些。死了一个奴隶?直接丢进‘腐尸谷地’吧,对了,那边的味道越来越难闻,魔法工会的人驱逐了死灵法师,那么他们就得给我想办法把这些该死的味道也驱逐掉,做不到就休想再从我这里拿走一个子儿!”
“为什么?”她问那位看起来高大英俊,甚至还和安妮一起偷偷议论过的骑士——他是凶手之一。
“殿下,您是说那个奴隶?她反抗得太激烈,我们一不小心就……听说您很生气,这是我从老家带过来的小狗,哈,还会咬人!看它多活泼多可爱啊,送给您希望您能原谅我们。”
他笑得一如既往的爽朗,似乎那个爱笑的、崇拜他的小姑娘还比不上在他怀里不停挣扎的小狗。不,不是似乎,在他们眼中就是这样的,一个狗都不如的奴隶而已。
至少他不会因为小狗的挣扎而直接杀了它。
娜米再也没有踏入过外公的领地一步,同时她开始关注这一特殊群体。
第三次,第四次……十六岁生日的时候,她第一百零六次见到了那样的眼神。
一群不知怎么逃脱的奴隶闯入了为她举办的生日宴会,其中有一个女人怀里还抱着一个婴儿。在所有人惊慌失措的时候她喝止了皇室禁卫,并给奴隶们分发了食物。问询赶来的奴隶主迫于公主威仪自然不敢说什么,他将这些奴隶的所有权转让给了娜米,唯一的要求是带走那个婴儿。
为什么呢?因为奴隶所生的孩子必须是奴隶,这个婴儿必须在奴隶主的监视下长大、调教,直到他可以被卖出去为止。这是规矩,也是被写进了律法里的条约。
这条规矩的来源说来十分荒诞可笑,几百年前奴隶主们还不那么残暴的时候买来的奴隶可以付出一笔钱财让他的孩子脱离奴籍,成为自由民。对于没有收入来源的奴隶来说这很难,但总有人做到。于是就有那么一个成为了自由民的孩子,长大成人以后为了解救他的父母发动叛乱,并成功推翻了奴隶主(那时最大的奴隶主就是城主)。
如果故事到这里结束应该算是一个美好的结局。然而那个孩子后来占领了那座城市,成为了新一任奴隶主。他就是臭名昭著的“翻壳龟”劳伦特·莫尔斯。
大概是害怕以后会有和他一样的人出现把他或者他的后代给推翻,劳伦特联合其他奴隶主制定了“贵族之子永远是贵族,那么奴隶之子也应该永远是奴隶”的可笑规矩。
因为法律规定,娜米无法制止他带走婴儿,婴儿的父母苦求无效便抓了烛台要去救他们的孩子,却被奴隶主带来的手下打了个半死。
他们的眼神让娜米下定了决心——这种事情不应该再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