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观中国,西周厉王时期倒是出过一个“专利法”,或许也是英文“patent”的汉语译名的来源。
然而这个专利法的精神内核却与英国专利法大相径庭。
它是西周王室对山林川泽的物产实行“专利”,由天子直接控制,不准周的平民进山林川泽谋生。
可见周厉王的“专利法”是一种国家对自然资源的垄断,
目的是增加王室收入,而不是保护创新成果。
虽然周厉王因为与民争利的“专利法”,最终被反抗的民众驱逐出境,落得个客死他乡的下场,
但其精神内核最终还是被齐国的管仲继承,并在中国开启了“盐铁专卖制度”,
即由政府对盐、铁的生产和销售进行垄断经营。
尽管这主要是出于财政和经济控制的目的,
却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相关生产技术和工艺在官方控制范围内的传承和发展。
同时也做到了寓税于价,使人民避免不了被征税,却又感觉不到被征税。
可能正是由于以上原因,这一制度在中国经久不衰,一直延续到2016年国家发改委决定废止盐业专营为止。
明清时期,景德镇的御窑厂为宫廷烧制瓷器,拥有先进的制瓷技术和工艺。
为了保证瓷器的质量和独特性,御窑厂对技术进行严格保密,严禁技术外流,
对参与制瓷的工匠进行严格管理和控制。
这在一定程度上类似于对技术的独占保护。
但它仍然是皇室权力的一种体现。
至于官方政策对技术创新的鼓励,在中国历史上却极其少见。
秦国在商鞅变法时期,倒是有过官方对农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支持和奖励。
西汉王莽时期,也有过政府对创造发明的政策支持和奖励。
游标卡尺就是那个时期出现的令人惊叹的发明,比西方足足早了1700多年!
但这两位的下场,大家都很清楚。
所以他们一死,也就人亡政息了。
由于得不到法律层面的鼓励和保护,中国古代的手工业者,
如纺织、陶瓷、冶铁等行业,往往将自己的技术视为家族或行业的秘密,
通过家族内部的传承或师徒关系进行传授,不轻易向外人透露。
例如,一些着名的丝绸织造技艺、陶瓷烧制秘方等,都在家族或特定的行业群体中代代相传。
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技术的独特性和创新性,使其能够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不断发展和完善。
在医药行业,许多中医世家都有自己的祖传秘方,
是经过长期实践和总结出来的独特治疗方法或药物配方。
为了保护秘方的独特性和商业价值,家族成员会严格保密,只在家族内部传承或传给少数亲信徒弟,不对外公开。
这也可以看作是一种对知识成果的特殊保护形式。
总之,出于国家、家族、行业利益的考量,中国古代并不缺乏对技术的垄断和保护。
却始终都缺少法律层面上对创造发明的鼓励,及对发明家的利益的保护。
尤其是缺少一种能够平衡发明家的利益和社会公众享受新技术的权利的制度。
正因如此,中国历史上的很多伟大发明都因为家族的断代而失传了。
而广泛流传到社会中的技术,大多只能止步于玩具领域,难以发挥出它们真正的潜力。
面对李国助伸出的橄榄枝,三浦按针却笑着摇了摇手:
“这只是我一时的异想天开而已,你要是这么当真的话,搞不好是会血本无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