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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初见林冲

【点击查看锦儿配图】

【宋代民间主要流通的货币是铜钱,可铜钱沉重不便携带,本书会以银子代替。《金瓶梅》和《水浒传》都有武松打虎的情节,前者打虎赏钱是五十两,后者是一千两,金瓶梅中的物价更符合真实历史。但在虚拟小说中体现不出那种豪放的格调,本书会借用水浒的物价比例,大概相当于真实历史的十到二十倍。本书出场的历史人物其年龄和身世设定属于原创,与他们真实经历无关。】

听了高世德的话,锦儿终于哭了,她觉得自己太委屈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对别人来说一文不值,还被质疑是贪图富贵。

“我,我没有。”

“不许哭!”

锦儿鼻翼耸动,声音虽然止住了,但眼泪却吧嗒吧嗒往下掉。

“我问你,你叫什么名字?”

“锦,锦儿。”锦儿一抽一抽的回答。

“你家夫人叫什么?”

锦儿略一犹豫,还是说出了口,“林贞,娘。”

“既然你不答应我提的条件,那这笔账就算在林冲头上好了。

对了,忘了告诉你,那块玉可是太尉送的,他老人家发起怒来,啧啧,恐怕林冲性命不保啊!

我若是趁机拿捏住林娘子,那她还不是任由我,嘿嘿……不错,不错,这叫什么,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也!”

锦儿更慌了,这些年来林娘子待她不薄,‘若是因为我再连累他们夫妻二人,那我还不如现在死了算了。’

锦儿觉得本就是自己的错,自己承担就好了,大不了一死而已。

“你不能找他们,一人做事一人当,都是我的错,是生是死我悉听尊便就是。”

可怜的锦儿刚经历强抢民女案,都还没理出头绪,又身陷惊天碰瓷案。

“看不出来,你倒是挺有骨气的,你身上有卖身契约吗?”

“有,我的契约还有八年。”

锦儿被卖时只有四五岁,契约的期限是二十年的。

朝廷需要足够多的百姓保证赋税的征收额度,如果都成了奴仆,那官府找谁收税去,朝廷是有法令禁止人口买卖的。

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把卖身契上加个期限,这叫做力工,是雇佣关系,朝廷对此也没有好的办法。

有时候爆发洪涝灾害,一些百姓生存都是问题,很多人确实养活不了自己的孩子,对于这种卖儿卖女的,朝廷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的肯定是严厉打击。

像锦儿这样的期限是十年二十年的,也很普遍。

“那你随我去取你的卖身契吧,至于生死听从太尉的安排。”

‘这妮子可能是个大雷!我这是为了安全起见,可不是馋她的身子。’

……

高世德承接了之前高衙内的记忆,汴京城内古香古色的建筑,让他看着既熟悉又陌生,一行人融入来来往往的人流。

他和他带的两个护法太显眼了,街上不少人认出了他们,都对其避之不及。

‘看来之前的高衙内在汴京城还是有些威名的。’

之前高衙内的恶,是那种很低级的恶,例如牵狗纵马招摇过市,或是在街上闲逛吃东西不给钱。

他出门百姓必是退离三丈开外,不然就是挡了他的路!挡他的路,他肯定带人上去一顿猛揍。

甚至看别人长的比他帅,他也会按住对方一顿海扁,不过好在他觉得自己很帅,不然只这一条,每天就有他打不完的架。

这有点类似上学时期的不良少年,无非是想博人眼球,享受那种走到哪里都被瞩目的感觉。

现在的高世德虽然也不算好人,但他不会坏的这么低级幼稚。

高世德刚才的消耗着实不小,街道上有不少卖小吃的,他看到不错的也会驻足品尝一二,不过他会嘱咐高大付钱,可那些小摊贩都吓得连连摆手不敢收。

一个小摊贩主对高大道:“衙内能看的入眼品尝,那是小的荣幸,小的可不敢收钱。”

高二大着嗓门,举着拳头,“衙内今天发了善心,给你钱你就乖乖拿着,怎么,你莫不是想收下老子这两个沙包大的拳头。”

“哎哎哎,小人收下便是。”

高世德在前面走着,听到高二的呼喝总觉得有些不得劲,什么叫今天发了善心,“真是个不会说话的棒槌。”

他一路上走马观花般朝林冲的宅院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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