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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雪亮的军刀

韩老实以前经常听说练兵的最高境界为“如臂使指”,就是如同胳膊指挥手指那样得心应手。而今天,就是现场观看了什么才是如臂使指!

在距离已经缩近至二百多米的时候,鲁大士带头抽出了德式军刀,锋刃向前斜指:

“万胜!”

所有骑兵都将步枪背起来,整齐的抽出军刀,然后高呼:

“万胜!”

在阳光之下,齐刷刷的军刀发出雪亮的寒芒,晃得人眼晕。

韩老实全程围观,本想大肆夸赞一番,奈何属实是没有啥文化,所以最终只能一句“卧槽”闯天下。

这鲁大士分明是利用金钩步枪的射程优势,抢先打出三轮排子枪,然后队列收缩,以减少正面受弹伤亡,待距离够了之后再拉开。

说起来简单,但是做起来可就千难万难了。

交得宽的绺子,实际在官军冲锋号吹响的时候立即扔下大车与秧子,玩命打马奔逃,其中相当部分没准能活下来,因为只要进入八百里瀚海就行。

然而他们却是二二思思的,有些舍不得装满财物的大马车以及秧子。

但很快就被排子枪打懵了,机灵的已经扭过头就打马奔逃了,交得宽更是把三个生鸡蛋喂给胯下的大白马,然后拨转马头,尥蹶子开撩。

虽然绺子有二百多人,而对面只有八九十人,但根本不是一个层面上的。就这种情况,绺子就算是有六七百人也肯定是白扯。绵羊再多,也不可能干过一头猛虎。

其他胡子见此,也是发一声喊,纷纷奔逃。绺子刚上任不久的炮头,平素自诩勇猛,荤素不忌,现在很有些头铁,所以为了显示有能水,还试图带着枪法准的老胡子用大车当掩护支应一下。

然而在看到雪亮军刀之后,却同样失去了抵抗的心思。

全都被吓掉了魂儿,不管不顾的埋着头死命奔逃。

这正是兵败如山倒,即使有不怕死、不服输的,在他人裹挟之下也只能跟着跑。

大车,不要了。

秧子,不要了。

马背上的包袱太沉,丢下,不要了!

脑袋——脑袋还得要,留着吃饭。

不过,现在脑袋要不要的问题,已经不是胡子自己所能决定的了。斜刺里又冲出一小队骑兵,虽然人数只有六七个人,但出现时机非常刁钻,犹如一把烧热的钢刀切在黄油上。

这导致胡子的奔逃方向都认不准了,乱哄哄四散开来,甚至有一头扎进追兵阵列当中的,然后骑兵手里的军刀根本不需要挥舞,只是轻轻一带,就有一团血舞喷出,乃至斗大的人头在地上乱滚。

平素凶残至极的秧子房掌柜,在凄厉高喊:“俺滴娘啊,粘管了,合字儿的拉俺一把呀!”

却哪里有人顾得上他,都在狼奔豕突。这就是爹死娘嫁人,个人顾个人!

还有的胡子已经被吓傻了,就如同呆头鹅一般勒马停留在原地,老老实实的引颈就戮。

这一仗,杀得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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