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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知过必改,得能莫忘

人在成长中总是会犯错误的,这是人之常情。世界上找不到一个一生都没有犯过任何错误的人。首先,让我们来理解“知过必改”。这意味着我们要勇于面对自己的过错,并积极采取行动去纠正它们。只有当我们意识到自己的不足时,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这种自我反思和修正的过程需要我们保持谦虚的态度,接受他人的批评和建议,并不断努力提升自己。说到“知过必改”应该是上至君王下到百姓每个人应该具备的本性的品质。在中国古代,这种例子不胜枚举。

春秋五霸的秦穆公就是个很好的例子。据《左传》中的《秦晋崤之战》记载崤之战秦军战败之后,秦穆公是怎样做的?由于篇幅的问题,崤之战的过程我们就不在这里细讲了。我们只说史书记载的秦穆公的事迹。记载是这样的:“秦伯素服郊次,乡师而哭,曰:‘孤违蹇叔,以辱二三子,孤之罪也。’不替孟明,曰:‘孤之过也,大夫何罪?且吾不以一眚掩大德。’”

崤之战战败百里孟明等将领率军回来的时候,秦穆公穿着白色的衣服在郊外等候(白色的衣服为丧服,是为了悼念阵亡的将士的),对着被释放回来的将士哭着说:“我没有听从了蹇叔的劝告,让你们受了委屈,这是全部都是我的罪过。”秦穆公不但没有罢免百里孟明,反而对他说:“(战败这件事)是我的错误,大夫(百里孟明的官职)有什么罪呵!况且我不会因为一点小过失而抹杀他的大功劳。”

我们再看一下晋朝的名臣——周处。《晋书·周处传》:处少孤,未弱冠,膂力绝人,好驰骋田猎,不修细行,纵情肆欲,州曲患之。处自知为人所恶,乃慨然有改励之志,谓父老曰:“今时和岁丰,何苦而不乐耶?”父老叹曰:“三害未除,何乐之有!”处曰:“何谓也?”答曰:“南山白额猛兽,长桥下蛟,并子为三矣。”处曰:“若此为患,吾能除之。”父老曰:“子若除之,则一郡之大庆,非徒去害而已。”处乃入山射杀猛兽,因投水搏蛟,蛟或沉或浮,行数十里,而处与之俱,经三日三夜,人谓死,皆相庆贺。处果杀蛟而反,闻乡里相庆,始知人患己之甚,乃入吴寻二陆。时机不在,见云,具以情告,曰:“欲自修而年已蹉跎,恐将无及。”云曰:“古人贵朝闻夕改,君前途尚可,且患志之不立,何忧名之不彰!”处遂励志好学,有文思,志存义烈,言必忠信克己。

说的是周处年少时,凶强侠气,为乡里所患。另外,义兴的河中有条蛟龙(可能是现代的鳄鱼),山上有只猛虎,(两者)一起侵害百姓。义兴的百姓称他们是三害,而这三害当中周处最为厉害。由此可见,当时的周处还是干了很多有损于百姓的事情。居来有人劝说周处去杀死猛虎和蛟龙,实际上是希望三个祸害只剩下其中一个。周处就去杀死了老虎,又下河斩杀蛟龙。周处抓住蛟龙有时浮起有时沉没,与蛟龙一起漂游了几十里远。经过了三天三夜,同乡的人都认为三害已经死了,大家在一起互相庆祝。而周处杀死蛟龙从水里出来后,听说乡里人以为自己已死而互相庆贺,才知道自己实际上被当作一大祸害,因此有了悔改的心意。于是他发愤图强,拜文学家陆机、陆云为师,终于才兼文武,得到朝廷的重用,历任东吴东观左丞、晋新平太守、广汉太守,迁御史中丞。在他战死沙场后被追赠平西将军,赐封孝侯。

历史给了人们很好的借鉴,闻过,就要敢于正视;闻过,就要有虚怀雅量。听其言,纳其说,方能集他人智慧。常自省,方能使自己日臻成熟。以上两则故事,我们可以很清楚的看到,一代君王,知错、认错因此改错,而成为五霸之一;一个浪子知错改错之后,立下了一世功勋,最终封侯。诚然,每个人都喜欢听别人说自己对,说自己好,不愿听到有人说自己有过错。

《孟子·公孙丑上》里面孟子的话:“子路,人告之以有过,则喜。禹闻善言,则拜。大舜有大焉,善与人同,舍已从人,乐取于人以为善”。说的是子路,如果有人把子路的过错当面告诉他,他听到后便会大喜。为什么子路会大喜呢?别人指出他的过错,让他有了能够进步的机会,这是不仅是一种修养,更是一个人的气度。无论是修行,还是做事,一个人不能发现自己的缺点,又没有人指出,别人指出后又不愿意正视和接受,这种人又怎能获得进步和提高呢?因此,人要让闻过则喜成为一种自觉、一种风气、一种自信、一种风度。

综上所述,“知过必改”这句话的意思就很明显了——知道了自己的过错就一定要改正。那“得能莫忘”是什么意思呢?

我们先说“得”字。有人解释“得”与“德”二字通假,有品德的意思。但个人都认为这种解释还是有所偏差的。“得”在甲古文中是个会意字,“得”字左上方是个贝壳的象形,即“贝”字右下方是一只手(“又”)的象形。贝壳在古时曾用做货币,所以代表的就是财物、金钱。手持金钱,即为“得到”“获得”。商代甲骨文中的“得”字,是在商金文字形的基础上增加了“彳”,即“行”字的一半,为一个路口的象形,代表道路;汉字中由“彳”作意符的字多与行动有关;这一字形大概表示有所劳作的行为或工作有所得,从而将“得到”之义表达得更为具体。《说文解字》:“得,行有所得也。从彳?(dé)声。”本意就是因为自己的行为而得到的收获。

《说文解字》:“能,熊属。足似鹿。从肉?(yǐ)声。能兽坚中,故称贤能;而强壮,称能杰也。凡能之属皆从能。”个人认为有类似于“熊”声。本义指熊,是一种食肉类哺乳动物,头大尾短,四肢粗短,脚掌大。后来假借为能力、才能的“能”。以后又从能力、才能义引申为有能力、有才能、胜任、善长、能够等诸多意思。在这里的“能”不仅仅是才能,从孔子讲的理解为品德和才能更为贴切。

“忘”是个形声兼会意字。“忘”从古至今变化不大,都是上下结构,由“亡”和“心”构成。“忘”是“亡”的后起分化字,“亡”字表示“失去”,同时用为声旁指示读音。“心”为会意符,古人认为心脏是主管思想和记忆的器官。整个字意思是(记忆)从心中失去了、消失了,就是“忘记”的含义。《说文解字》:“忘,不识也。从心从亡,亡亦声。” 由此可见“忘”字本义是失去记忆、不记得的意思。失去记忆、不记得本质上也是一种“失去”,因此“忘”也可以表示“失去”“遗失”等一系列意义。

那么,“得能莫忘”的意思就是:获得的才能一定要牢牢掌握,不要放弃。 “得能莫忘”有两重含义,一是从他人之处获得的技能,能力和高尚的品德,也就是别人教会我们,使得我们有所收获、有所提升的任何途径和人,我们不能忘,这也是知恩必报的意思。二是我们自己于修心、修身上所得的、品德和才能,我们不能忘。

这句话也提醒我们要珍惜所拥有的才能和能力。一旦我们获得了某种技能或知识,就应该坚持不懈地加以运用和发展。同时,我们也要不断学习新的东西,拓宽自己的视野和知识面。这样,我们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断前进,实现自己的目标。比如,如果你擅长绘画,那么不要忘记持续练习,参加展览等活动,以展示自己的才华。

综上两句,讲的是知道自己的过错,一定要积极改正;获得的才能和知识,一定要牢牢掌握,付诸于应用。这是中华文化修身最基本的原则,是能够做人、做事的根本。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知道自己犯了错误却不改正,或许为了保全自己的面子,或许是因为恶习成性难以改正……但是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但不改正的话最终会走向歧途。刘备白帝城托孤时曾经教育儿子阿斗:“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知错就改”应成为人生铁定的原则。而不断地获取知识,积累成为自己本身的才干,我们才能攀升到更高的高度和层次,才能够“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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