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至战国文字阶段,“豊”字下部构件被割裂为上、下两部分,下面变为一个“豆”字;上面的“山”形与“珏”逐渐融合。这个时期同时也出现了“礼”字。由于“豊”字的字义在字形上的表现不够直观,再加上字形与“丰”(丰的繁体字)极为相似,于是后人在“豊”字的基础上加上偏旁“示”,就是繁体字“礼”字。凡“示”字旁的古汉字,往往与天地鬼神祖宗有关。所以,“示”旁加一个“豊”字,更突出了与祭祀活动的密切关系。隶书将笔画平直化,或将“豊”上部两个中竖省去一个。到了现代则将“礼”简化为“礼”。《说文解字》:“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从示从豊,豊亦声。”“礼”的本义是举行礼仪、祭神求福。远古社会,人类总是匍匐在神明的脚下,对天地神只恭敬有加。班固《东都赋》“荐三牺,效五牲,礼神只”,“礼”用本义。祭拜神灵,必须恭恭敬敬,为了表示敬意(有时是为表示隆重),往往还需要举行一些仪式。后来,凡表示敬意,举行仪式都与“礼”字攀上了关系。引申开来,“礼”成为表示敬意的通称。“敬礼”“礼貌”就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的。这些仪式长期以来形成了各自的特殊规定,为大家共同遵守,于是有了“婚礼”“丧礼”“开工典礼”等形形色色的“礼”。
“豊”与“丰(丰)”本来是不同的两个字,由于近似,在周金文及战国文字中确有难以辨识之例,小篆虽然也有明确分别,但在汉魏碑铭中却多见用“豊”写“丰(丰)”的,也有用“丰”作“礼(礼)”的偏旁例子。所以有学者认为“豊、丰古同字”,就是因为二者曾长期混似及互有影响之故。不过后世的楷书将它们重新分开了。
中国古代社会,礼常常作为行为规则、道德规范和各种礼节的总称,在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这从隋唐以下,礼部是中央行政机构的六部之一就可以看出来。
从古文字字形看,行“礼”者祭神求福,使用的是珍贵的玉。很自然地,在人与人之间,表示对他人的敬意也可以借助于一定的实物形态——即所谓“礼物”。“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用的正是这个意义。
“别”,会意字,始见于甲骨文。“别”在甲骨文的字形中,左部是“刀”字;右部是骨架的象形,隶定后写作“冎(guǎ)”,是“骨”的古字。这两个不分结合起来表示用刀将骨肉分开的意思。殷人占卜用龟甲和兽骨,用于占卜的兽骨要先剔除附着在骨上的肉,这便是“别”的由来。“别”字发展到小篆阶段,骨架形已变为“冎”,“刀”移至骨架右侧。而后“冎”上部“ㄇ”逐渐演变成“口”;下部讹变为“刀”形,后来又变为“力”,写作“别”。
“别”是使骨肉分离的一种行为,它的众多意义无不是由它“分”的本义演化派生的。人分开了叫“分别”“离别”;把相似的事物分开叫“区别”“辨别”。区别的结局往往是某种类的形成,于是“别”又可以表示“类别”,如“派别”“职别”之“别”。事物可以分开则是因为相互之间有所差别,因此“别”又被用来表示“差别”,所谓“天壤之别”,指的是如同天上和地下般的巨大差别。被分出去的事物总在一定程度上归属于另外一个范畴,这样,“别”又有了“另外”的意义,所谓“别具一格”,指的是另外形成的一种风格,“别开生面”,则指另外开展新的局面。人们一般总是喜合不喜分,于是“别”又成了一个常常要遭到否定的概念,“别”字自然又被人们用来表示禁止,“别高兴”“别生气”中的“别”即属这种用法。
“别扭”的“别”,繁体写作“别”。《说文解字》未收录“别”字,《诗经·小雅·采薇》:“象弭鱼服。”汉郑玄笺:“弭弓反末别者。”唐陆德明《经典释文》:“别,《说文》:‘方血反。’”郑玄与许慎是同时代人,可见唐陆德明所见《说文》中本有“别”篆,以后缺漏。段玉裁注据此补“别”篆,并按《集韵》释为“弓戾也”(弓末端反曲处)。“别”有执拗、别扭等引申义。“别”字笔画多,简化写作“别”。明代《水浒传》等已借“别”为“别”。在“别扭”义上,“别”是“别”的简化字。
“尊”,会意字,始见于商代甲骨文]及商代金文。在甲骨文中其字形下面像两只手的形状,上面是一个“酉”字,代表的是酒坛子,部分字形在上面增加了个“八”字形的符号,可能表示杯子里盛满了酒快要溢出来的样子,也有人认为这“八”字表示是酒杯的盖子。结合下来的意思是双手捧酒樽,表示进献的意思,本义为一种用以盛酒的器皿。
后来为了区分,酒器改用“樽”表示;如果为陶制,还可以写作“罇”。因为古人会饮时,常常要双手捧着酒樽敬长者或宾客,因此“尊”字又引申出“尊重”的意思,用作动词时表示“盛酒”,用作形容词时表示“尊贵”;而一个人之所以被敬重或崇敬,又与他所处的地位较为尊贵有关,于是尊又由敬重引申为尊贵、高贵,如尊卑、养尊处优等。并进一步引申指受敬重、受尊重的人,如令尊、县尊等。在日常生活中,尊还常用作一般的敬词,以表示对对方的客气或礼貌,如尊姓、尊驾等。后来“尊”字又引申作量词,如“三尊佛像”等。
“卑”,会意字,也是鉴于甲骨文在甲骨文的字形中,上部是一个椭圆形的器械,下部是个“又”字,代表的是一只手;对于下面的手,大家没什么异议;而对于上面手所持之物各家说法不一,有人认为像酒器,因为执酒器为尊者酌酒的人应为卑微低下之人,所以“卑”有卑贱的意思;也有人认为像锤一类的工具,古时干体力活的人往往处于社会底层,故“卑”引申为低下的意思。《说文解字》:“卑,贱也。执事也。从??、甲。”《说文解字注》:“右重而左卑,故在甲下。”老祖宗的解释很有意思,卑就是贱的意思。
当自认为或自置于低下地位时,也用“卑”表示,但这是谦逊之义。卑由地位、身份低下转用于人格,就是“低劣”。一般对品行、言行邪恶下流,不顾廉耻的人,常骂为卑鄙无耻。卑还从低下又引申出衰微、衰弱之义。如《国语·固语下》:“王室其愈卑乎!”这是说,王室越来越衰弱了。
当然,“卑”的低下之义,除了用于以上说明社会人际的地位外,也引申为自然物的地势“低”。如《易经》:“天尊地卑,乾坤定矣。”意思是说:天处于较高的位置,地处于较低的位置,乾坤的关系就此确定下来了。
“礼别尊卑” 的意思是礼仪用来区分尊贵和卑贱,也就是通过特定的礼仪规范来彰显不同人的社会地位和等级差异。在古代社会,礼仪在确定社会秩序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天子到庶民,不同阶层的人在服饰、饮食、居住、出行等各个方面都有严格的礼仪规定。比如,天子的服饰华丽且有特定的图案和颜色,只有天子才能使用,其他人若擅自使用则被视为僭越;在朝堂之上,官员的站位、朝拜的方式等都依据官职的高低有明确的区分。
这种以礼区分尊卑的做法一方面强化了社会等级制度,使得不同阶层的人明确自己的位置和职责,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古代社会对等级秩序的重视和尊崇,礼仪成为了一种外在的表现形式,用以规范人们的行为和思想。
两句话综合下来讲的是,礼仪和音乐是区分人们地位的贵贱尊卑的。音乐因演奏者身份的贵贱而有所不同,礼仪用来区分人的地位的尊卑。那时候,音乐和礼仪都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不同身份地位的人在音乐的使用和欣赏上有严格的规定。例如,天子、诸侯、大夫等贵族阶层在举行各种仪式和活动时,会有特定的乐曲和演奏规模,而平民百姓则不能使用这些高贵的音乐。这体现了 “乐殊贵贱”。
“礼别尊卑” 如前所述,通过各种礼仪规范来明确不同社会阶层的地位差异,从服饰、言行举止到社交场合的各种礼节,都严格区分尊贵与卑贱,以确保社会等级秩序的稳定。礼序乾坤,乐和天地。所以,“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
到了春秋时期,由于种种原因,这套制度瓦解了,世道大乱,史称“礼崩乐坏”。贵族们为了争夺自己的权和利,彼此征战不息,所以自古有“春秋无义战“的说法。孔子向往周公之礼,既是他对春秋乱世的不满,也是他对西周道德礼制的向往,这是非常正常的。如果孔子持了相反的态度,赞美春秋乱世,说这是乱了敌人,那就有点匪夷所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