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挥官一击失手,立即卸力,收回斧头时,那斧头挥舞得虎虎生风,令人看着发怵。
“这次你就认命吧!胆敢侵犯秀儿克帝国的人,没有一个完整的!”指挥官怒目圆睁,几乎迸发出火光。
他的愤怒似乎并没有令这个男人颤抖,翰墨儿的脸仍旧古井无波——他的面甲早已破碎大半,露出半张胡子拉碴,皱纹雕刻在嘴角的脸庞。
露出的右眼,并没有像政府军士兵们想象中那样如同虎豹般凶神恶煞,反而意外的呆滞浑浊,像是温图尔库市内那些赌博输光了家产而流落在街头的流浪汉。
这种生无可恋,死气沉沉的眼神令众人感到晦气。
翰墨儿拖拽着残破劳累的身躯翻滚着,想要躲避着气势汹汹的砍杀。
但是他终究没有了足够的体力,指挥官重砍下去,翰墨儿的右脚连同皮甲一起飞起。
那沉重的力道竟直接将皮甲砍断,虽说皮甲已经是七穿八洞,但想要一击砍断这低级皮甲也是不易。
果然,没有点雄才大略是无法混到一官半职。指挥官曾经也是部队中的佼佼者。再加上他一直伺机观察,体力留存,想要击败这个准城市骑士并不费力。
指挥官走向倒在地上无法动弹的翰墨儿,他锃光瓦亮的盔甲发出咣咣声。
指挥官鼻孔喷出热气,气息接触冰凉的面甲后迅速消散,只留下一层水印。
他抬起脚,想来所有人都知道接下来指挥官的行动。
果不其然,指挥官装备着钢铁脚盔的右脚猛的踩中翰墨儿的脸。他发脚左右扭转着,翰墨儿裸露的半边脸已经是红肿开来。
嘴角溢出的血液沾在指挥官的钢靴底,指挥官幸灾乐祸的俯身,透过面甲的眼部空间可以看到他上挑的眼角和眼睛中压抑不住得意之情。
虽然赢得不光彩,但他现在将自己曾经艳羡,嫉妒不已的骑士踩在脚下心里还是极其爽快。
翰墨儿冷眼旁观,那张沧桑的脸庞不带一丝感情,仿佛眼前恶狠狠甩落在地面,溅落大片血污的脚不是他身体的部位。
但翰墨儿的冷傲没有任何威慑力,他现在已经是废人,在政府军眼中是个升官进爵的物件。
后边随时准备上场的士兵见到上司将这个杀神般的男人击溃后,欢呼起来,他们的欢呼声无力而勉强,付出如此惨重代价才击败一人,实在是没有资格庆祝。
“翰墨儿!你坚持住!我们马上赶来救你!”深陷另一群士兵包围的一个骑士见到翰墨儿已然死到临头后喊道。
包围这六人的士兵们眼看胜利在望,讥讽道:“你还有心思看另一边的战况?自己都保不住了,还想救那个累赘?”
士兵们企图用心理战摧毁他们的心理底线,但这些人可是骑士,正统骑士磐石般的意志哪能让这群籍籍无名的卒子攻克?
况且只有那个骑士想要救翰墨儿,骑士之间固然以正义为信条,但大概是紫苑骑士团之前的骑士所遵守的吧!现在的骑士,大多唯利是图,更别说这些堕入匪帮的骑士。
适者生存,失败者不值得怜惜。这就是堕落骑士们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