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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红星镇的迷人之夜

个性这个词,很有意思。

个性亦称“人格”。指个人的精神面貌或心理面貌。个性(人格)一词来自拉丁文“persona”,原指演员所戴的“面具”,后来引申为人物、角色及其内心的特征或心理面貌。

可以从两方面来定义1、一个人在一定的社会环境和教育的影响下所形成的比较固定的特性。具体表现在气质、性格、智力、意志、情感、兴趣、爱好等方面。2.哲学范畴。指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个别的、特殊的性质。与“共性”相对。

当然,心理学对这个词研究的更多。

我是一个小会计,咱也不懂什么哲学啊,什么心理学的,但我理解,所谓个性,就是你一个人待着时的性情,或者说,你和别人还很陌生时,尽情展现的第一印象。

但至少有两种环境,不适合你个性飞扬。

一个是,战场。

军令如山,请收敛您,散漫自由的个性吧!

会害死能为你挡子弹的,生死战友,包括你自己。

另一个是,饭局,或俗称,酒桌。

一人向隅,举座不欢,此为一忌;言语要真诚,忌夸张油滑;语言要简练,长篇大论和引经据典,此为三忌。

无论是什么酒局饭局,到你了一定要干脆利落,三言两语完毕,千万不要表白起来没玩,特别是别人还端着酒等着喝的时候,更是不能让别人端着酒听你一说就三五分钟说不完。

引经据典太多,则又显得你拽文,不接地气。

呀呀呸,什么酒的啦?一股稻谷味!

大家一饮而尽之时,一个尖锐的c3音符,从红着脸,皱着眉,奇耻大辱似的,站总工发出。

酒,泼在地上。

嘿嘿,我觉得,挺好的呀!稻谷清香。

明先生不动声色的说。

战德成,你,怎么了?呛着了吗?

钱总,不怒而威,但还是,给了他台阶。

呵呵,没事,这个酒,刚酿出来,58度呢,可能喝不惯,我考虑不周。要不,你改喝红酒,好吗?

作为主人,我随机应变,不想破坏酒桌的气氛。

啊,不好意思,刘大军总监,我有些失态,是的,喝不惯,我换酒。谢谢。

看见所有的人,都面无表情的,注视他,站总工,赶紧就坡下驴。

罗曼,把红酒给挨着坐的他倒上了。

娘子军,有了战代表。

第二杯,请钱总提议,小弟我,大恩不言谢了。

我站起来,郑重的抱拳,邀请。

啊?大军啊,还是,明总先吧。

老乡很感动,但似乎觉得,我应该请新东家先剪彩。

哈哈哈,大军做的好!老夫,没看错人。所谓,结识新朋友,不忘老朋友,钱老弟,你先来,我最后。

明先生赞赏有加,对我笑笑。

一片和谐中,三杯提议酒,完了,接着,就是战国时代了。

你想打谁,打谁。于是,各种三十六计出来了,什么纵横捭阖,合纵连横,分化瓦解,各个击破,挑拨离间,无中生有,声东击西,指南打北,统统上演,喝到酣处,酒桌无大小了。

儿子小睿,吃完饭,领着静儿,到二楼房间,放起了音乐,这小子,还知道助兴。

恰好,就有一首林俊杰的《曹操》,很传神的,演义了,当天晚上的,明月山庄。

不是英雄不读三国

若是英雄怎么能不懂寂寞

独自走下长坂坡月光太温柔

曹操不啰嗦一心要那荆州

用阴谋阳谋明说暗夺的摸

东汉末年分三国

烽火连天不休

儿女情长被乱世左右

谁来煮酒

尔虞我诈是三国

说不清对与错

纷纷扰扰千百年以后

一切又从头

当然,作为地主的哥们,在“秦时明月汉时关”中,给各位豪杰一一敬酒,倒换《通关文书》,就不一一列举了,其中,遇到来者不善,连喝三杯,也是有的。

(三藏)师父,大师兄悟空,自蟠桃大会,酩酊大醉后,戒酒了,稳重了,只好二师兄,空喊过五关斩六将了,欧耶!

二师弟悟能,羡慕嫉妒恨,还,自学了现代汉语的,shishang!

啊!小曼,哦,我要敬你,一杯!哦,你,喝了酒,真好看的啦!哦,像仙女。你要是,跟了我,保证,哦,全听你的!哦,荣华富贵,来,让哥抱抱!

战总工,在金哥,帮我场子,发起的几次反围剿中,早已经,红尘自有痴情者,莫笑痴情太痴狂了。

罗曼,羞红着脸,躲到我的背后,站总工,抱住了我。

本来,凭哥们的身手,闪开,小菜一碟。

可是,我左边,是蓉儿,避无可避。

这魔爪。

你看清楚了,好不啦?哥们言行举止,五大三粗的,他怎么滴,也变不成仙女啊!

“连秘书,扶他回宾馆,丢人,丢到桃明岛了。”

老乡勃然大怒,但,语气还是淡定和冷漠的。

“我,不走!钱老板啊,看在我,鞍马劳顿,你帮帮我,让罗曼,嫁给我,好吗?她听你的。”

唉!英雄总是难过那什么关哪。

“哈哈哈,以前,你含蓄追求小曼,我也没意见,看你本事。谁知道,你这么下作,罢了,今天,我就帮你问问,省的你,不死心。小曼啊,你喜欢站德成吗?果断点,免得人家藕断丝连,幻想联翩”

钱总面沉如水。

“哎!战,我说给你早几回了!我对你,没感觉!嗯,现在,我要宣布,公开,他,大军,刘,就是,就是我的未婚夫!金大哥,是吧?”

罗曼俏脸绯红,费力的,讲完了。然后,一把搂住我。大鸟依人的,样子。平时,她的汉语,还凑合,一着急,那就语法露怯了。

俺的娘哎,这是要逆天的节奏哇!怎么就是未婚夫了,他,哥们,貌似什么也没答应吧?这,也太爱憎分明,敢爱敢横了噢!

“啊?我不服!”战总工脸红脖子粗,“他有什么好?没有我相貌英俊,儒雅智慧,海外名校,家世豪华”

偏头看看蓉儿,有点震惊和难过,哥们赶紧,摇摇脖子,不易察觉的给她一个安心的眼神。我,也不想,让她难受,可是,自己真的,什么也没有想好,心理,白纸,空无。

蓉儿,看懂了,踏踏实实的,敬她旁边的牛娜去了。

“嘿嘿,你说这话,我们哥几个,就不爱听了!”金哥,站起来,沉声寒脸。“美女喜欢谁,那是人家自己的事!再说了,小伙,我们觉得不错!”

“嘎嘎,小军很好,重情重义,文武全才的,顶一个!”

高哥偏着头,狠狠的审视着战德成。

“呵呵,晚了,哥们,噢,他比你先到!呼市,人大军,就和小曼,好上了,是吧?兄弟们。”

朱子指着我,挤眉弄眼的。

“奏是,奏是,鹅们都能证明,呀呀,你说你,还想求个甚?是吧,子江。”

高哥猛进,方言戏诸侯。

“嘿嘿!是的!老同学,你可以啊,桃花不断的哦。”

子江坦荡的说。耳朵却被牛娜,轻轻的揪了一下,你是不是,挺羡慕的啊?

“呀呀,我又乱想了,不行,我得先敬师娘一杯。”

小管,可爱的红着脸,走过来,敬罗曼。

“哈哈哈,老夫,都觉得有趣了,这都是哪位大导演,大手笔啊?什么情节,乱七八糟的。不过,钱老弟,这下你该放心了吧?大军,就算在我这里,他也是身在曹营心在汉喽!”

明先生,也不淡定了,兴奋的笑着。

“嘿嘿,我这个当舅舅的,可管不着!”老乡还是有点开心,“嗯,小曼不错,这眼光。”

在明先生和老乡,一起过来给我和罗曼敬酒时,战被连秘书扶着,满眼不甘和怨恨的回宾馆去了。

呵呵呵,我也参加的啦,辛总监和夏侯主任也一起端杯,凑热闹来了。

嗯,恭喜老板,贺喜老板!又添一亲随大将!

看看,人夏侯主任,大管家,水平多高。不说亲信,也不说亲戚。

“哈哈哈,干了!”老乡豪情壮志。

再坐下来,小曼这大妮,可就不脸红了。我要敬谁,都是人家主动走过去,给他斟满,搞得我们的主人家,蓉儿,只能当侦查员了。

江湖又风平浪静了。

大约,感觉都是自己人了,也没有谁挑起战争了,话题,很快被明先生,引到,狼来了。

有的时候,酒桌上就这样,谁是另类,或谁不入大流,那就群起而攻之,等那人醉卧沙场君莫笑了,一干人等,没劲了。

要么,象征性的内讧一下,要么,干脆,散了。

“大军啊,你看过《狼图腾》吗?”

明先生,总是能,举重若轻,春雨润物细无声。

“哦,您说的是姜戎先生写的,那部小说吗?”

我猜,明先生,又要借古喻今,提醒我什么了。

“嗯,是的。”明先生喝了一口砖茶,睿智的评价到,“有评论称《狼图腾》是世界上迄今为止惟一全面研究狼、描绘狼、与狼共舞、人狼合一,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小说。”

“哦,说到图腾,我还是有发言权的”朱子,作为蒙古人,他来了兴趣。“狼是突厥系民族图腾,阿尔泰民族的另一支东胡也敬畏狼。汉史载,古代突厥系民族高车认为他们是一个美丽匈奴公主和一匹狼的后代。而乌孙的祖先则传说是弃婴和母狼阿史那的后代。乌孙、高车,一为匈奴养子,一为匈奴之后,加之传为匈奴别部的突厥,皆有狼祖神话,以此推之,匈奴亦当有狼祖神话,只是消失于久远的历史年代之中而已。突厥第一汗国的王族姓氏阿史那就是来自于突厥传说中的母狼阿史那。阿史那这个词在古突厥语中是指苍色的狼眼。

狼图腾代表的是天----'腾格里',草原人在死后会把尸体运到特定的地方,供狼吃掉,实施“天葬”。蒙古牧民相信狼会将他们的灵魂带上“腾格里”(蒙语:天)。他们认为只有这样做,死后才能到腾格里享福,才能回到腾格里的怀抱,在文化大革命以前,蒙古大草原上的牧民就是用这种方式下葬的,这是他们对腾格里,对天的崇拜。这种传统在内蒙和蒙古已很少见了。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20世纪60年代末,中国大陆内蒙古最后一块靠近边境的原始草原。这里的蒙古牧民还保留着游牧民族的生态特点,他们自由而浪漫地在草原上放养着牛、羊,与成群的强悍的草原狼共同维护着草原的生态平衡。他们憎恨着狼――狼是侵犯他们家园的敌人;他们同时也敬畏着狼――草原狼帮助蒙古牧民猎杀着草原上不能够过多承载的食草动物:黄羊、兔子和大大小小的草原鼠。草原狼是蒙古民族的原始图腾。狼的凶悍、残忍、智慧和团队精神,狼的军事才能和组织分工,曾经是13世纪蒙古军队征战欧亚大陆的天然教官和进化的发动机。

我们理解了狼性,也就会明白为什么成吉思汗的铁蹄能够扫荡千军万马横跨欧亚大陆,狼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能得以生存,这是每一个有危机感的民族应该思考的问题。狼是蒙古人敬畏的敌人,也是他们相伴一生、甚至是来生的朋友。正是蒙古人带着狼的精神征服了差不多半个地球,开通了东西方商业贸易与文化的交流。”

朱子,带着崇拜和敬畏的神情讲完了,猛喝一杯酒,滋滋有味的啃起了,一只鸡大腿。

“哈哈哈,各位,你们讨论狼,钱某人也谈谈看法”老乡在桌上轻轻敲击。“古代中原王朝用犬戎或者附离来指代北狄,即古代北方的突厥系游牧民族。北狄一直是华夏的心腹大患,狼子野心就是取自犬戎。而华夏的图腾是龙。这本小说,我也拜读过,小说最容易引发争论的地方在于书中观点的特异性。

首先是狼的形象,在中国几千年的文化传统中,早已经将狼定型为凶残、愚蠢、险恶的代表,而《狼图腾》中的狼却表现出了卓越的智慧、坚毅、充满灵性和团队拼搏精神的品质。作者多次将狼的斗争智慧与古代的兵法、成吉思汗的战争相比较,满怀热情地赞美了狼的强者品性。为什么成吉思汗及其子孙能够横扫欧亚?作者认为就是因为学习了狼的精神和智慧的缘故。据说海尔总裁张瑞敏就深受小说中狼的兵法启发,以此思考企业在竞争中取胜的战术。

其次是作者彻底地鲜明地贬斥了农耕文化,而赞美游牧文化。通过赞美狼性,赞美成吉思汗,作者表达了对游牧文化的深深向往,以及对汉民族的精神羸弱的蔑视。小说中通过杨克的话充分表达了这一点:“中国汉族是农耕民族,食草民族,从骨子里就怕狼恨狼,怎么会崇拜狼图腾呢?中国汉人崇拜的是主管农业命脉的龙王爷——龙图腾,只能顶礼膜拜,诚惶诚恐,逆来顺受。哪敢像蒙古人那样学狼、护狼、拜狼又杀狼。人家的图腾才真能对他们的民族精神和性格,直接产生振奋作用。农耕民族与游牧民族的民族性格,差别太大了。”

我个人坚决不赞同这种观点!作为小说,你尽可以拟人化,你所要描述的动物,美化,是可以的,反正,你也不是主流观点,而且,这就是个文学作品而已。

但是,你要因为崇拜狼,而肆意贬低其他民族的崇拜,这就不应该了!

汉族怕狼,更是荒谬,一部《水浒传》,连老虎都不惧怕的汉族,怎么会独独怕狼?还有,龙图腾,它已经越过了一切表象的崇拜,而进入了天人合一的抽象和本质阶段,难道,不是更高级的图腾吗?

还有,农耕文化,作为人类文明进步的高级形式,已经被历史证明了,它的优越性!不能因为,某一次,或某几次,低一级文明,偶然战胜了高一级文明(偏偏还采用和吸收了高级文明的武器和发明,并最终被高级文明同化),我们就开历史倒车,对吧?

近代历史,再一次雄辩的证明了:想回到自给自足、闭关锁国的封建社会,是多么的幼稚、悲哀和沉痛!清朝的自欺欺人,被比他高一级的文明形式,资本主义的坚船利炮,打得千疮百孔。

我们现在的社会主义,是人类历史上,迄今为止,崭新的,欣欣向荣的,最高级的文明方式!它必将引领我们,走向繁荣和富强,最终,实现人类大同的**!”

老乡的发言,让我刮目相看,原本以为,这就是个成功的商人,没想到,人家也是有文化底蕴的,有政策领悟力的!

罗曼小妞,老是在桌子下面,做小动作,我知道,她在提醒我,发个言,在他舅舅面前,露个脸。可是,哎,我还需要,挣这个表现吗?

你舅舅,他心里没数吗?

今天,我是东道主,让客人尽兴,才是我最大的心愿啊!我默默的敬了金哥一杯酒,转身,准备敬高哥。

正走着,明先生,点兵了。

啊,钱老弟的高论,振聋发聩!佩服,不过,大军啊,你也说说看嘛!是不是,不感兴趣,或是没看这部小说啊?

坐回座位,喝了一口茶,我站起来,恭恭敬敬的说。

明先生,钱总,各位,那我就抛个砖?

不敢看罗曼的含情脉脉和眼里灿烂的星星,我中气十足,而又和风细雨的讲述。

狼在我的记忆中是凶猛残暴的肉食动物,狼外婆的故事伴随了我们的幼年时代。草原上的牛羊强壮了蒙古人的体魄,草原上的狼锻炼了蒙古人的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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