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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红星镇的迷人之夜

我们的计划生育造就的这一代独生子女,生活自理能力和受挫折教育都很差。他们的时代什么都不缺,他们缺少的只是吃苦耐劳,缺少的是像狼一样的性格和狼一样的精神。

就像前段时间,我给儿子念这本书,儿子津津有味地听我讲小狼的故事,我却多么希望他能有一点小狼的精神。

狼的视死如归和不屈不挠,狼群的中的友爱亲情无不震撼着我们的心灵。狼天性怕火、怕光、怕人,唯独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死。

狼的狡黠与智慧,使它具有天生的军事才能。狼顽强不屈的性格,狼的团队精神和家族责任感,使它有着顽强的生命力和强大的战斗力。二战时期**德国在大西洋海底的潜艇绞杀战,解放军出奇制胜的穿插分隔包围战术都是狼群战术的一种。

《狼图腾》中的狼不仅是坚毅的强者,还是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神灵。小说中通过牧民毕利格老人的话,表达了狼在草原上的价值和地位:“腾格里是父,草原是母。狼杀的全是祸害草原的活物,腾格里能不护着狼吗?”万物相生相克才能维护自然平衡,作者在小说中贯注了更深的对天人关系的思考。在他眼中,草原上的狼和牧民是顺乎天理而生存的,他们尊重自然规律。违背自然规律的,对自然资源疯狂掠夺的,是作者反对的。作者由此表达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这一点上来说,这又是一篇生态主义的小说。

好了,现在,我也说说小说的后记。

我完全赞同老乡,钱总的观点,小说,对狼的描述,入木三分,但是,后面,画蛇添足的评论就有些以偏概全了。

前往黑石山的陈阵和杨克用狼图腾和游牧精神对中国历史进行了全新诠释,认为只有华夏民族在性格上的狼性羊性大致平衡,华夏才疆域扩大,国富民强,经济文化繁荣昌盛。正是由于游牧民族一次次的强大输血,才使华夏民族得以保土保文保种坚持到近代。

这里面,有两层错误,首先,经历了金、元、清三次大的战乱,华夏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被曲解和消磨殆尽。其次,农耕文化相比于游牧文化,始终是一种进步和扬弃,不存在什么输血,从某种程度上,游牧文化摧毁农耕文化,这是一种倒退。

本书一直强调儒家文化和汉唐遗风,其实,说到底,就是崇文尚武,在儒家文化里,也有这个思想!

中庸,并不是后世,以讹传讹的,软弱和任人宰割,真正的理解,恰恰是平衡,就是崇文和尚武的,高度平衡。

游牧民族,如匈奴和东西突厥,先后在汉唐时期,不是也被华夏,打得找不到北,黯然远遁吗?

那两个时期,统治阶级,励精图治,宏图大略;基层民众,崇文尚武,精忠报国。

而且,名将辈出,灿若星汉!

且不说汉朝卫青、霍去病功勋卓著,单是一个陈汤,就留下了一句流传千古的名言:“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到了唐朝,更不得了,李靖,尉迟敬德、苏定方,徐世勣平定东突厥;苏定方,薛仁贵平定西突厥,其中,薛仁贵阵前连发三箭,射杀了敌军的三个将领,“将军三箭定天山,壮士长歌入汉关”传为美谈。

我特别想提出的是,唐朝到底有多强大?

一个外交官单枪匹马灭了一个国家。

647年,一个叫王玄策的唐朝外交官奉命出使天竺。这本是一次心情愉快的旅行,因为唐朝与天竺早已建立外交关系,双方你来我往,十分融洽。

然而,这次王玄策抵达天竺时,适逢天竺老国王死了,发生内乱,大臣阿罗那顺趁机篡位。新国王听说来了唐朝使者,脑子一抽风,竟派了2000人马半路伏击,抢夺了诸国进贡的财物。除王玄策、蒋师仁外,其余都遇难,王玄策被擒坐牢。

剧情进入转折点。

接着,王和兄弟蒋师仁竟然依靠智慧成功越狱。然后在戒日王之妹拉迦室利公主的帮助下,逃出天竺。

王玄策他没有回到长安,当时直接北上去尼泊尔了。

尼泊尔因畏惧大唐国威,又被王玄策忽悠的头晕眼花,他以一纸檄文,直接借了七千骑兵,1200吐蕃兵(今西藏)。

一个文官,就这样直接带兵报仇去了。

在这之前,王玄策从没有行军作战的经验。但人看了不少国产兵书。

北天竺茶博和罗城外,王玄策用“火牛阵”(战国齐将田单的专利权哦)一仗击溃印度数万象军。阿罗顺那大惊,守城不出,玄策一心报仇,拿出唐军攻城的各种手段——云梯、抛石车、火攻,狠攻月余。公元648年,茶博和罗城兵溃城破,玄策一路追来,斩杀天竺兵将三千,其兵将落水溺毙者超一万,被俘一万一千,阿罗顺那逃回中天竺。

王玄策以少胜多,已然报仇。可他不依不饶。

犯我大唐使者,虽远必诛!我要灭你国!

天竺兵将与我大唐外籍军团一接触便溃不成军,阿罗顺那弃国投奔东天竺,求得东天竺王尸鸠摩援兵,接着再招集散兵残将准备反攻唐军。玄策、师仁设分兵用计引阿罗顺那上钩,一举全歼阿罗顺那残部,活捉了阿罗顺那,余众尽坑杀。最后,阿罗顺那妻子拥兵数万据守的朝乾托卫城也被蒋师仁攻破,远近城邑望风而降。

中天竺灭亡!

他决定继续靠着外籍战士前进,将所有带有天竺二字的国家全歼。

天竺王尸鸠摩吓尿了,忙送牛马万头,弓刀缨络财宝若干,向唐师谢罪,表示臣服大唐帝国,王玄策方才罢兵回朝述职,同时将阿罗顺那披枷带锁押回长安。

这就是“一人灭一国”的故事。这样的事情,放在任何朝代都值得大书特书,可由于唐朝的名将太多了,王玄策的的事迹在其间不显山不露水,只有《新唐书》和《旧唐书》记了几百个字,勉强流传了下来。

我想说的是什么呢?中华民族独有的东方智慧和战争谋略及经验,早就经受了几千年的历史考验,关键是,是否,有统一的领导,有决心,和民族自豪感!

我的话,讲完了,请大家批评指正。

我的一席话,引来众人,长久的思考。

哈哈哈,小伙,我对你们的高深评论,不做分析,我只是说说我的亲身体验吧!

金哥豪爽的说。

那时候,我刚参加工作,在某旗担任民警。

有一天,大雪纷纷扬扬,道路难走。

我要翻过一座山,去勘察侦破一起盗窃案现场。同行的,还有一个中年同事。

在即将下坡,到达平地时,真的陷入巨大的危险。

刚开始,是10几只饿急的草原狼,在我们用手枪,打死2只后,嗜血的狼群更加兴奋,不要命的发起进攻,同时,还有一只,应该是狼王,凄厉的长嚎,引来了20、30只的更大的狼群。

那天,我俩都以为,要命丧狼口了。

子弹,只有10发多,而且,你不能确保,行进中,还能每发子弹,消灭一只狼吧?

这些畜生,又狡猾,它会牺牲几只,其余的,高高跃起,扑咬坐骑。

难道,他们懂得我们的兵法?

射人先射马。

后来,我常常想,说人向狼学习,有可能,但更大的可能是,狼学会了人类围猎的经验,通过基因遗传,一代代积累吧!

特别是,在早先中原地区,狼真不少!

可是,后来,被华夏民族,消灭得差不多了,剩余的,跑到草原,模仿人类的围猎,甚至战争经验,还一时成了精了!

草原无老虎,狼群称大王吧。

金哥,心有余悸的,讲完了。

哎,金大哥,后来呢?

罗曼听得津津有味。

噢,对了,后来很简单,遇到了带着自动步枪和套马杆的牧民民兵队,狼最怕套马杆了,知道,这是绞刑。而且,套马杆很长,可以远距离攻击它,而它,够不着。

哎呀,金哥的故事更精彩哦,小说中北京知青陈阵,单骑独人、赤手空拳的他误闯入狼阵,恐惧让他失去任何知觉,是大青马的勇气和智慧让他灵魂回窍,阿爸曾经的教诲让他突来灵感,竟出奇不意地用钢蹬敲击吓退狼群从而侥幸脱险。

朱子感叹的说道。

嘎嘎,鹅也讲讲主要故事情节吧。其中,最关心的是,涉及军事谋略的一段。

高哥猛进也怡然自得的讲述到,还陶醉的眯着眼睛。

陈阵原以为三头狼才能对付一只黄羊,但数几十只狼就这样对上千只黄羊进行了一次成功的围剿,它们采用围三缺一的包抄方式,包含了两翼包抄,中间穿插,分割杀单等手段,驱赶着没有经验的年轻黄羊,从山的北面,跑到山顶后,有经验的老黄羊,识破诡计,向来时的山坡,冒死高速冲击,大多数,年轻的黄羊,被驱赶着,一步步冲向山南面,而在南面的山脚下,是被厚厚的积雪,掩藏的巨大雪窝,类似于沼泽地。只有,身体很轻的小黄羊,才能侥幸脱逃。

狼群的计谋,我还是倾向于金哥的观点,可能是向我们兵法鼻祖,学习的!不是说,古代冷兵器战争中,常常有群狼,屹立山顶,观战和长啸吗?

我认为,抢吃战死的士兵尸体,倒在其次,学习军事战略和战术,可能是其主要目的!完全免费的哦。这一点也不奇怪,你比如,老鼠,和人类的长期斗争,都进化出了抗药性;最典型的是细菌,耐药的基因进化,有加速的趋势。

狼群围猎成功后,只吃雪窝最外围的黄羊,而把雪窝当成天然冰箱,等到春天,冰雪融化,再慢悠悠的进去,享受美餐。

但是,人却抢了狼储存的食物。

为了报复人的贪婪,狼利用冬季风雪和夏季蚊灾的掩护,发动了两次大规模的偷袭军马群的残酷而壮烈的战役。于是人又被激怒了。来自于农耕民族的干部不顾蒙古牧民的反对,开始了大规模的围猎狼群的战斗。

狼在死亡前的尊严和牺牲精神震撼了陈阵。陈阵发现狼是动物中唯一不可驯服的、十分神秘的动物。比如,第一次面对食物或者面对大批食物的时候,会举行跑圈,类似现代宗教的感恩仪式或者祭祀;比如,狼一旦离开大地就会颤抖无力,又像希腊神话中的安泰。

人们首先用现代武器杀狼,将仅存的狼驱赶到边境外。进而,大片的开垦草原土地。几年以后,草原上鼠害横行,大片的草原沙化。在作品的最后,也就小说的尾声,来自于蒙古草原的沙尘暴已经遮天避日地肆虐北京,浮尘甚至飘过大海,在日本和韩国的天空游荡……

人类失去的不仅是草原不仅是狼,真正失去的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价值观;失去的是中华民族早期的图腾:自由、独立、顽强、勇敢的精神、永不屈服、决不投降的性格、意志和尊严。这是《狼图腾》的主题和作家悲怆的呼唤。

高哥也叙述完了。

其实,我只想说,天人合一,才是正道。

明先生特意看了看我,很有深意的提醒。

晚饭后,9点多了,牛娜要展示歌星的风采,除了明先生和钱总回宾馆休息,说他们在,年轻人放不开外,都去了镇上,一家叫桃明霓虹的KTV。

牛娜当仁不让,演唱了一首豫剧《花木兰》选段

刘大哥讲话理太偏

谁说女子享清闲

男子打仗在边关

女子纺织在家园

白天去种地

夜晚来纺棉

不分昼夜辛勤把活干

将士们才能有这吃和穿

恁要不相信啊

请往那身上看

咱们的鞋和袜,还有衣和衫

千针万线可都是她们裢啊~~~~~

有许多女英雄,也把功劳建,

为国杀敌是代代出英贤,

这女子们哪一点不如儿男

确实有专业水准,只是,看着我唱,就让我有些心虚了!

啊?哥们,没讲过一句话哦。怎么就理太偏哪?静静的听别人演唱,也是一种尊重和素质。

接着,她点了首,经常走穴,演唱的歌曲《知心爱人》。

因为是合唱,子江当仁不让的演唱了,忽而云贵高原,忽而东海之滨,时而呼啸狼嚎,间或童声奶气,搞得欢笑不断,掌声迭起!

嗯,谢谢大家的热情掌声!来到桃明,谢谢大军和蓉儿!

牛娜还很谦虚的谢幕呢。

想想后来,人说,快让杨大哥回去吧!他那嗷的一嗓子,银唱歌是要钱,他唱歌是,要命哪!

管他呢,重在参与,不是吗?

金哥继续俄罗斯风格,《山楂树》,朱子《雕花的马鞍》,高哥因为被呼市文工团演员夸奖过,就把着《天边》了。

隔了会,小睿和静儿,嚷嚷着,也要演唱。

哈哈哈,小伙,不错哦,让金童玉女,唱一个呗!

金哥拍手赞成,又笑着对蓉儿和我求情。

儿子领着妹妹,唱了首《红星闪闪》

别说,还挺不错的,很有气势。赢得了一片掌声。

嘎嘎嘎,红星镇上唱红星,好啊!

高哥还专门郑重的献花(塑料花),朱子则端起啤酒,敬两位小选手。

其乐融融!

等蓉儿演唱完《映山红》,那唱腔,民族唱法,温婉,悠长,深情。

某些人有些发呆了,以为,是妈妈,来到了小岛。

哎!小猪猪,你也来一个嘛!

罗曼碰了碰我。

在起哄中,我演唱了一首《红星照我去战斗》

小小竹排江中游,巍巍青山两岸走。

歌词,把我带到了少年,家乡龙罡河里。

掌声,还是有的。

罗曼非要和我合唱一首《糊涂的爱》

她的音域非常宽广,加上会美声,把哥们的温柔,带到夜空中去了,赢得了子江的待遇!

尖叫声,口哨声。

哈哈哈!

最让人难忘的是,蓉儿,默默的点唱了一首歌电影《渔岛怒潮》插曲,《送别》。

送君送到大路旁,君的恩情永不忘,农友乡亲心里亮,隔山隔水永相望。送君送到大树下,心里几多知心话,出生入死闹革命,枪林弹雨把敌杀;半间屋前川水流,革命的友谊才开头,那有利刀能劈水,那有利剑能斩愁。

让我惆怅不已。

晚上,送金哥们回宾馆,在罗曼门口,她借着酒兴,勇敢的,紧紧张张地,一把搂住了我,关闭蓝宝石,长久的,湿吻了,目瞪口呆的我,啊?这可真的是,法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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