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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学院论公平:转阅四六

(推荐文章一)

{详见:GB/T 7714

李松.谨防弱势群体滋生消极社会心态[J].人民论坛, 2017,(31):58-59.

MLA

李松.“谨防弱势群体滋生消极社会心态.“人民论坛 31(2017):58-59.

APA

李松.(2017).谨防弱势群体滋生消极社会心态.人民论坛(31), 58-59.}

谨防弱势群体滋生消极社会心态

李松

【摘要】弱势群体消极社会心理的产生,从长远考虑不利于社会发展。因此,需要从弱势群体利益公平保障机制、消极心理逆向引导机制及消极心理社会干预机制等方面建立引导措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发展。

【关键词】转型时期弱势群体社会心理

当前,我国处于社会全面转型过程中,社会各阶层利益日渐分化。社会弱势群体积极的心理因素在不断提升且日渐处于主导地位,但是部分消极因素也不容忽视。众所周知,社会弱势群体问题不仅仅是经济社会问题,也是政治问题。对弱势群体的关怀,不仅仅需要物质上的支持,更需要精神、心理上的疏导。

转型时期弱势群体消极社会心理的表征

相对剥夺感较为强烈。相对剥夺感作为一个群体性的心理感知,从心理学上分析,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界定。具体而言:第一,认知层面的剥夺感。即弱势群体如何认知自身,以及在认知过程中参照群体的生存状态。在信息时代,信息多元而复杂,可能会让弱势群体产生自我认知的混乱,如果选择的参照群体不当,这种相对被剥夺感就会日渐强烈。第二,情感层面的剥夺感。弱势群体在认知上产生的偏差,会给自己带来较大的负面情绪影响,可能会导致其有较强的社会挫败感甚至有被社会抛弃的感受。第三,行为层面的剥夺感。在认知、情感上产生负面错误的情绪之后,其日常行为就可能会渗透仇视社会的心态,甚至会产生反社会的情绪,有引发社会冲突的潜在危险性。整体上,植根于弱势群体内心深处的相对剥夺感,实际上是其自身生存与发展的关照,也是社会贫富差距拉大的一种体现。该心理使得弱势群体认为其本应该享受的资源和福利被他人所占有,易导致其产生过激行为。

政治信任感相对不足。客观而言,我国大多数的弱势群体成员并不缺乏参与政治生活的热情和能力。但是因为其整体经济状况的贫困以及占有社会资源的匮乏,迫使他们更多关注的是自身经济状况的改善而不是参与社会政治生活。如此就会促使他们自发的远离政治权力,沦为社会政治中的沉默阶层。弱势群体在转型时期面对生存的压力,在精神上对基层政府和组织有一定的信任感和依赖感,但是随着人口流动的加速,基层的村委会、居委会、基层党委和政府在这方面的功能发挥不太到位。加之个别基层组织和政府存在腐败现象,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弱势群体对政治的信任感,使其感受到无法依靠基层组织和政府的力量来改善自身的处境,对未来生活信心不足,由此容易产生心理上的异化。

自我效能感相对不足。所谓的自我效能感,简而言之就是弱势群体通过自身拥有的资源、能力来获得经济、社会地位的效能。显然,弱势群体在社会资源占有、职业技能等方面有所欠缺,很多人通过自身的努力,无法实现其预定的经济、社会目标,由此带来了自我效能感的不足,对社会产生失望情绪,有较强的挫败心理。当弱势群体成员长期无法通过合法途径和努力实现预定目标,很可能就引发其通过违法手段以达到目标,比如通过偷盗、诈骗等形式来实现财富的增长和经济状况的改善。个别弱势群体还可能会对社会制度及分配机制不信任,进而产生一些极端的行为。总体看,弱势群体严重的自我效能感不足可能会对社会固有秩序产生破坏。

引发弱势群体消极社会心理的成因分析

市场经济带来的部分负面效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在提高人们生活水平、促进生产力的同时,其负面的影响也在日益凸显。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部分利益主体通过各种非法的或是不适当的手段侥幸获得了更大的经济利益,这种不合法的获取财富的途径,对于弱势群体而言具有强烈的负面示范效应,也可能错误地成为弱势群体满足自我效能感的一种手段。此外,我国在改革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社会问题,比如各种城市病、贫富差距拉大、医疗问题、就业问题、失业问题、住房问题等,尽管政府在采取各种措施力求解决这些问题,但难度大、用时长不可避免,由此造成弱势群体对于社会不公感受持续加剧,相对剥夺感渐强。

社会改革所引发的部分负面影响。社会改革是一个涉及到社会体制及公平正义机制建立的过程,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才能完成。当前,公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期望值与政府改革的难度和速度存在差距,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拉大、流动机制僵化等现象长期存在。由此,导致了弱势群体对社会体制效果普遍感到迷茫。

社会传媒职责错位所带来的不当影响。社会学研究表明,相同背景或是处于相同处境的人之间由于某些共同的经历和体验,在情绪上容易产生相互的模仿和示范效应。个别社会媒体热衷于对弱势群体“弱势”生活的极力渲染,当媒体将弱势群体的极端行为和心理当成是一种猎奇式的新闻来报道时,就会对其他弱势群体成员产生不良示范效果。社会大众传媒对弱势群体的猎奇式的关注,在很大程度上是媒体职责的错位。大众传媒应该为各个阶层民众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提供帮助,并倡导社会正能量。在对弱势群体干预和报道的过程中,应该承担社会责任感,做出客观、理性的宣传。

建立弱势群体消极社会心理的防治机制

建立弱势群体的利益公平保障机制。就弱势群体的社会公平而言,包括两个基本的维度:从负面维度看,当前社会弱势群体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利益容易处于缺失或受损状态;从正面维度看,各级政府部门在社会治理中采取了最大的力度,努力保障弱势群体的各方面利益,努力构建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机制。建立弱势群体消极社会心理的利益公平保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担负起主要的责任,从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构建其利益保障体系,进一步促进社会发展的公平性。

首先从经济上,要在弱势群体现有的经济利益保障体系上,扩大对弱势群体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制度的覆盖面;其次在政治上,积极探索和改革现有的选举制度体系,扩大弱势群体在政治上的参与度,完善现有的弱势群体利益诉求机制;最后在文化上,要推进文化下乡及文化创新,积极建构和发展弱势群体的文化关怀机制,做好弱势群体的精神文化服务工作。

建立弱势群体的消极社会心理逆向引导机制。如前所述,社会弱势群体容易具有“从众”心理,相互之间具有感染效应,因此需要建立其社会心理的逆向引导机制。具体而言:第一,要积极发展和培育各类社会新型组织体系,发挥这些社会组织部门贴近群体的优势,对弱势群体的消极心理进行疏导;第二,积极完善基层组织体系职能,如基层党委、工会、村委会、居委会等部门的职责,发挥这些部门在疏导弱势群体方面的独特作用;第三,积极关注弱势群体消极社会心理的网络动向,对其正面心理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网络舆论的引导工作。

构建弱势群体消极社会心理的社会干预机制。疏导社会弱势群体消极社会心理,不仅仅是经济、政治问题,也是一个社会心理问题。目前,我国需要建立专业的消极社会心理的社会干预机制,推动社会心理学的研究和发展。具体而言:第一,加强社会心理学在弱势群体消极社会心理咨询、矫治等方面的应用,按照社会弱势群体的心理特征,给予专业化的引导;第二,在农村和城市基层社区建立专业性的弱势群体心理咨询及矫治机构,通过积极的社会心理干预来消解弱势群体的极端情绪,做好一对一的心理咨询服务及重点人员心理跟踪服务。

【参考文献】

①郎晓东:《多元化语境下的信仰危机解读》,《人民论坛》,2011年第24期。

【中图分类号】C912.64

【文献标识码】A

(作者为许昌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副教授)

责编/高骊谷漩(见习)美编/于珊

(推荐文章二)

生命视野中的绿色教育

作者:张笑涛

期刊名:中国教育学刊

作者单位:河南大学教育科学学院;许昌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年份:2017

页码:P86-89

期号:第9期

摘要

绿色教育的核心理念是:在追求代际公平前提下,崇尚绿色与自然环境,尊重生命及个性发展,通过人与自然、经济社会等和谐共生实现彼此的可持续发展,主要包括环境教育、可持续发展教育和生命教育三重底蕴。基于学生生命的三种属性,绿色教育应做到:顺应学生天性,保障其自然生命安全;关照学生的社会生命,重视其日常生活世界的交往;提升学生的精神生命,不断实现其需要和境界的可持续发展。生命绿色教育的学校改革实践则包括:绿色课程研发要有综合性,保护学生的个性发展;绿色教学改革关注学生,强调学生的实践体验;绿色教育评价强调多元化,关注学生可持续发展。

(推荐文章三)

河南省城乡职业教育一体化的发展研究

作者:魏会廷

期刊名:农业经济

作者单位:许昌学院公共实验中心

年份:2013

页码:P31-33

期号:第10期

基金: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13年度项目“城乡一体化背景下的河南农民职业教育研究”(编号:2013-zc-022)

摘要

城乡教育一体化是城乡一体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城乡职业教育一体化是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的关键.本文分析了河南省推进城乡职业教育一体化的重要意义,剖析了河南省城乡职业教育的不公平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河南省推进城乡职业教育一体化的主要对策.

引证文献

[1]璩榆桐.河南省城乡一体化研究现状及研究趋势[J].华夏地理,2016,第7期

[2]刁桂梅.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中的“瓶颈效应”解析[J].职教通讯,2015,第13期

[3]王莹,宗玉美,厉开选.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农村职业教育研究:以淮阴区职业教育为例[J].考试周刊,2014,第9期

[4]闻爱军.张家港市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D].南京农业大学,2015

(推荐文章四)

{详阅:GB/T 7714

柯彪.论和谐社会视域中的代际正义[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3,(1):17-21.

MLA

柯彪.“论和谐社会视域中的代际正义.“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2013):17-21.

APA

柯彪.(2013).论和谐社会视域中的代际正义.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 17-21.}

论和谐社会视域中的代际正义

柯彪

(许昌学院法政学院,河南许昌461000)

摘要:“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特征。“公平正义、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代际正义之于代内社会的必然要求,“民主法治、诚信友爱”是代际正义之于代内社会在法治与德治方面的路径选择,“充满活力、安定有序”是代际正义之于代内社会在效率与公平方面的社会诉求,和谐社会蕴含着代际正义的价值取向。

关键词:和谐社会;正义;代际正义;代内正义

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内在本质要求,和谐则是公平正义所呈现的外在社会状态。尽管公平正义作为和谐社会的核心特征,已经成为学界不争的事实,但就和谐社会公平正义的理论探讨多限于代内社会层面,若从代际公平的视角对和谐社会的内涵进行学理阐释,就可以拓展和谐社会的理论视域,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理论借鉴和参考。

一、“公平正义、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代际正义之于代内社会的必然要求

罗尔斯认为:“正义的主要问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更准确地说,是社会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决定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之划分的方式。”[1]7完整的社会制度正义包括代内正义和代际正义,二者是同一社会制度所具有的价值属性在代内和代际两个层面的不同体现。就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而言,代际正义在价值位序上明显优于代内正义,但就代际正义自身的维护和实现而言,代内正义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却是代际正义的前提和关键。“公平正义、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代际正义之于代内社会的必然要求。

正义的实质性内容是“给人以应得”,其本质目的是利益的合理划分。利益划分不可避免地总是以某种价值观念为指导,正如美国当代法哲学家戈尔丁所言:“我们需要价值的指引,以便评价结果和事实,并权衡各种冲突的利益。”[2]

正义的价值名目主要包括秩序、自由、平等、效率、公平等,它们是代内正义和代际正义共有的价值名目。那么,代际正义何以区别于代内正义,换而言之,代际正义是否具有其独特的价值名目呢?如果有,其在代际正义诸多价值名目中居于何种地位?尤其对于代内社会而言又存在哪些制度需求呢?

罗尔斯在谈到正义的作用时,把社会合作体系作为社会正义原则存在的必要条件。“由于社会合作,存在着一种利益的一致,它使所有人有可能过一种比他们仅靠自己的努力独自生存所过的生活更好的生活;另一方面,由于这些人对由他们协力产生的较大利益怎样分配并不是无动于衷的……这样就产生了一种利益的冲突,就需要一系列原则来指导在各种不同的决定利益分配的社会安排之间进行选择,达到一种有关恰当的分配份额的契约”[1]4。这些所需要的原则就是社会正义原则。就代际正义而言,当代人类(preseions)与后代人类(future geions)之间却不存在这种社会合作体系,因为时间的单向性保证,当代人类可以使后代人类的状况更好或更糟,后代人类对于当代人类的状况的改善与变糟却是无能为力的。一方面,纯粹时间偏爱可以让当代人类不是可能而是完全可以过一种仅靠他们自己的努力就可获得的更好生活;另一方面,由于未来世代人类在当下处于“缺场”状态,对于关涉他们切身利益的当代人类在环境资源的使用上即便不是无动于衷也断然是无能为力的。因此,就代际正义来说,“这里关键的一点是,我们不应该考虑由某一特殊的世代在某一时间段上做出的选择,而应该考虑一个在共同的正义安排下跨越许多世代的合作模型。就这一情形的本质而言,尽管连续的世代并不能参与任何互利的体系,但是他们都可以在一个被作为正义的制度而接受的制度下发挥着他们应有的作用”[3]。罗尔斯也指出,就代际正义的储存原则而言,“一个民族的生活是被作为一种在历史中扩展的合作体系来领悟的。应当用调节同代人合作的同样的正义观来指导一个民族的生活”[1]290。可见,只有跨越世代的扩展的合作体系才能使代际正义的可能性得到有效的证明,而构建这种扩展的合作体系的前提和关键就是通过正义的储存原则有效克服当代人类的纯粹时间偏爱,代际正义的社会制度以对当代人类的节制作为其核心价值。节制是代际正义区别于代内正义的独特价值名目,它在代际正义诸多价值名目中处于主导位置,规定并制约着代际秩序、自由、平等、效率和公平等价值的实现程度,是代际正义能否得以实现和维护的关键。

代际正义的储存原则之于当代人类的节制,对于代内社会具有哪些制度需求呢?罗尔斯在论及代际正义的储存原则时,要求“每一代都把公平地相等于正义储蓄原则所规定的实际资金的一份东西转留给下一代(这里我们应该记住,资金不仅是工厂、机器等,而且是知识、文化及其技术和工艺,它们使正义制度和自由的公平价值成为可能)”[1]289。这里仅提到社会资本,没有把自然资本包括在内。然而,在以实物形式存在的财富中,自然资本的消费和积累对于正义的储存原则而言意义重大。“代际正义是指社会制度的某种状态和性质,这种状态和性质以对当代人的节制作为其核心价值,以自然资源、环境资源乃至社会资源在人类各代之间的公平分配和使用、满足人类各代的生存和发展需要作为其本质内容,以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作为其最终的社会发展目标”[4]。代际正义的储存原则之于当代人类的节制,就社会制度需求而言就是要求当代人类在自然资源、环境资源乃至社会资源的消费和积累方面要处理好人与人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就是要实现代内社会的公平正义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公平正义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则是指社会呈现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局势。

人类社会实践表明,危及代际正义的储存原则,使自然资源、环境资源乃至社会资源在当代社会发生无节制的耗费,其根源恰恰就在于代内社会公平正义的缺失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的割裂对立。一方面,“从当代人发展的角度看,如果失去了发展的公平性,存在发展上的剥削者和被剥削者、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必然带来环境发展的破坏性”[5]。正如《我们共同的未来》所描述的那样,穷人比富人更加依赖于自然资源,穷人会为了每日的生存而被迫过度使用自然资源,以不同的方式制造出环境压力,贫穷会导致环境退化,而没有陷入贫穷的人们其超出基本需求的虚假需求同样会导致环境退化和资源枯竭。另一方面,从人与自然关系的割裂对立来看,最典型的表现就是人类中心主义发展价值观的确立以及消费社会的形成,人凭借科学技术对自然环境进行无节制的掠夺,这不仅导致人在生产消费等领域的全面异化,而且使人缺失自由陷入社会的控制和压迫,更为重要的是,环境恶化、资源枯竭、生态失衡等现代性问题使人类后代的生存和发展陷入危机。联合国《1996年人类发展报告》也指出,无未来的增长即置自然资源耗费和环境资源恶化而不顾的增长,这种增长不仅会损害当代人的健康生活,而且会严重损害后代人的发展。西方新马克思主义者马尔库塞在批判发达工业社会中的科学技术意识形态时,也曾指出,作为连接人与自然二者中介的科学技术,无节制地耗费自然资源和环境资源,物质财富的增加满足的仅仅是人的虚假需要,人在本质上是异化的和受奴役的,只有用后技术理性克服生产力崇拜,用人的最小身心能量满足的真实需要取代虚假需要,放弃资本主义消费社会的穷奢极欲,才能把人从压迫和奴役中解放出来,自然的解放是人获得解放的前提和关键。总之,代内社会公平正义的缺失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的割裂对立具有高度关联性,其共同引发的后果就是环境资源和社会资源的无节制耗费以及人类后代的生存和发展困境。

二、“民主法治、诚信友爱”是代际正义之于代内社会在法治与德治方面的路径选择

既然“公平正义、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代际正义之于代内社会的必然要求,那么,如何通过社会制度安排使代内的“公平正义、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落到实处呢?和谐社会所要求的“民主法治、诚信友爱”是代际正义之于代内社会在法治与德治方面的路径选择。

代内社会的公平正义就是指同代人之间利益的合理分配,这种利益分配必须以秩序、自由、平等、效率、公平等具体价值名目作为正义的基本原则。罗尔斯在概括以洛克、卢梭等为代表的契约论的基础上,构建了“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正义的基本原则有两个:第一,平等自由原则;第二,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和差别原则。正义的基本原则体现出正义所蕴含的秩序、自由、平等、效率、公平等价值要求,其要义就是要平等地分配各种自由(基本权利和义务),要公平地分配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利益和负担,同时坚持各种职务和地位平等地向所有人开放,只允许能给社会最少受惠者带来补偿利益的不平等分配。在讨论代际的正义问题的基础上,主要涉及正义的储存原则和避免纯粹的时间偏爱等问题,罗尔斯把正义的原则完整地表述为:第一个原则是“每个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第二个原则是“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①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并且,②依系于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1]302。罗尔斯正义原则的词典式次序排列包含三个关键点,一是自由优先性问题,即平等的自由(基本权利和义务)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二是代际正义的储存原则优先于代内社会的效率原则和最大限度追求利益总额原则,三是代内社会公平的机会原则优先于差别原则,这三个问题集中体现着代际正义与代内正义的有机统一。那么,现在的问题就是,在满足正义储存原则前提条件下,代内社会的公平正义、人与自然和谐如何实现呢?

民主法治是代内社会公平正义、人与自然和谐的必然选择。从国家管理制度来看,民主的基本内涵就是“人民的统治”,“人民当家作主”,民主是一种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政府公共决策的国家管理形式。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民主体现了和谐社会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使人们民主权利得以实现,使社会能够按照人民的意志来治理,体现人民的愿望和要求”[6]。民主是人们平等享有自由权利的政治保障,也是人们社会经济利益公平分配的政治基础。民主不仅为社会的公平正义提供了权益表达机制,而且为社会的公平正义提供了权益分配机制,“没有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就不可能实现公民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分配公平。没有民主的保障,也不可能妥善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7]。人与自然的关系,实质上反映了代内社会人们之间以及当代人类与未来人类之间生存发展方面的权益关系,人与自然和谐是代际和谐和代内和谐的本质要求,代内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是实现代际和谐以及人与自然和谐的关键,而只有充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才能够为代内社会人与人之间平等地享有生存发展权利、平等地利用自然环境资源奠定坚实的政治基础,并为之提供解决权益争端的政治机制。法治与民主紧密依存,民主是法治的基础和价值取向,法治是民主的规则和保障。民主社会的公平正义诉求是法治的终极价值追求,民主立法和公正司法则是法治用来化解人们的权益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佳路径;法治使民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通过捍卫公民的自由民主权利,使社会利益矛盾的化解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就人与自然的和谐而言,从公民的权利享有和义务承担来看,必须在民主政治的宪政框架内,依靠法治进行确认和保障,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从环境权利的角度看,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要求所有人,包括当代人和后代人,而当代人中,不分种族、肤色、国别和收入、地区差异,都平等地享有获得舒适优美的生存发展环境的权利。从环境义务来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要求:其一,就人与人之间而言,任何人,不管其性别、种族、国别、收入、地区差异,在享受环境权利的同时,应该平等地承担环境义务;当代人和后代人之间应公平合理地分配自然资源,当代人不能为了自己的私欲而消费掉后代人的生活资源。其二,就人与自然而言,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承认自然拥有与人类平等的价值地位”[5]。

诚信友爱是代内社会公平正义、人与自然和谐的道德支撑。代内社会的公平正义、人与自然和谐,除了选择民主法治的政治体制和治国方式外,还需要进行公民道德建设,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诚信友爱是代内社会公平以及人与自然和谐之于公民的道德诉求。诚信友爱与民主法治关联紧密,民主法治是诚信友爱的制度保障,民主能够营造宽容、诚信、协作、友爱的社会氛围,法治通过惩处失信者和补偿诚信者,形成保障诚信友爱的长效机制;诚信友爱是民主法治的道德基础,民主的发展以及立法、司法和守法之于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和实现都离不开诚信友爱的道德支撑。“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大框架内,公平正义是最高层次的伦理要求,诚信友爱是基础性的伦理要求;前者决定和保障后者的实现,后者对前者起最终制约作用。一个社会如果不能做到公平正义,是不能指望有诚信友爱的。反过来,诚信不能普遍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只能是一个抽象的口号”[8]。改革开放以来,民主法治建设在不断推进,但是离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和要求还很远,这就使得诚信友爱缺乏充分的制度保障,尤其是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经济利益成为人们竞相追逐的目标,在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不完善的情况下,见利忘义甚至损人利己的事情常有发生,与此同时,政治体制改革滞后,公共权力寻租等腐败现象层出不穷,城乡差别、行业差距、地区差异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人们的不公平感和受挫折感进一步加剧着诚信缺失,所有这些反过来又制约着民主法治的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诚信友爱的缺失不仅使得社会公平正义难以实现,而且会使市场的负外部性更加泛滥,造成对自然资源的掠夺式开发利用和严重的环境污染,使得人与自然的和谐难以实现。

三、“充满活力、安定有序”是代际正义之于代内社会在效率与公平方面的社会诉求

社会充满活力就是通过社会制度安排,尊重和肯定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创造才能和创造成果,使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这就决定了它要选择效率作为社会的动力机制和价值目标。安定有序是指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安定有序的关键是通过社会制度安排使人们之间的权益得到公平分配,它是公平正义之于社会秩序的表征和外化。在正义的诸多价值名目中,效率与公平之间的矛盾和张力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其他价值名目的实现,并最终决定着社会整体的正义状态。就代内社会而言,“如何通过公共资源的制度分配来改善社会公平和公正状况,是建设和谐社会必须考虑的重要之策,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意。同时,一个社会要满足公民对社会公平的需求,增加公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必须具备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较好的物质条件”[9]。就代际正义的维护和实现而言,“充满活力、安定有序”则是代际正义之于代内社会在效率与公平方面的社会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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