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晌午,夏日骄阳开始展现出她的威力,碧瓦朱檐的建筑物间,形形色色的人奔走着,匆忙的脚步似乎永远停不下,凌安福无头苍蝇似的走在大街上。
转悠一个上午,这个不大的县城已经被他转了个遍。凌安福看着前方从屋檐垂下的酒帘,心想,这是最后一家了,要是这家还不要的话自己可就真不知怎么办了。
这一个上午以来,他几乎问遍了整个县城的商铺,要么是嫌弃他太小,要么是工钱低到不够吃喝。
先前他厚着脸皮去问人家缺不缺账房,掌柜的一看是一黄口小儿,以为是捣乱的,直接推搡着给他轰出来了。
这年头文盲率远超出百分之九十,凌安福本指望识字算数的杀手锏,看来是指望不上了,哪家店会要一个小屁孩儿当账房啥的,就算你真的有能力人家也不要,甚至连当个小伙计都难。
他也不愿意去干这些贱役、替别人打工,这个年头资本家们可真的是吃肉喝血的。但是现在除了这些他实在想不出还能干些什么,做生意也得有本钱啊,难不成要去抢啊,怎么也得先解决自己温饱再说其他的嘛。
现在正是饭点儿,酒楼生意很好,不少衣冠楚楚的文人雅士、商贾进进出出,想来这是高端场所。被晒的昏昏沉沉的凌安福让妹妹在门外等候,自己走了进去。
刚进去店小二便迎了上来,粗略扫了一眼后挤出一个勉强的笑脸:“这位小公子,快请坐!”小二低头弯腰引领状。
凌安福连忙摆手道:“不不不,我不吃饭。你们这儿招伙计吗?我想找个活计干干。”
闻言,约莫十五六岁的小二直起腰杆儿,打量片刻后说:“哦,做工的啊。你等着,我去问问掌柜的。”小二说完便跑走。
凌安福站在门口,看着眼前文人雅士们推杯换盏、觥筹交错的场景,心里一声草泥马,妈的,果然屌丝到哪里都是屌丝,一样看着别人吃肉喝酒搂妹子。
不多时,一个戴着瓜皮帽的矮胖中年人走了过来,看了凌安福一眼后说道:“年龄有些小了,不过你要是手脚够机灵的话可以去后厨刷碗。月三钱,你先做做看吧。”
三钱,约三百文,也就是一天十文铜钱,根据凌安福最近的了解,这一天下来能买小半斤猪肉,或是好几个包子,也算是能养活自己了。但是,这还不够,这样子如何能攒钱啊,他还想着攒钱去做点儿小生意起家呢。
“呃……我会简单读写,然后算数比较好,有其它的地方安排我吗?”凌安福试探性问道,心想,刷碗是不可能刷碗的,好歹受过系统的九年义务教育,要是在大明朝沦为刷碗工,岂非受天下人耻笑,辜负了党和国家的栽培?
瓜皮胖掌柜两眼乜斜打量着眼前的小娃子,而后略火气道:“你这小儿满口胡言,快些走开,我可没工夫跟你耍嘴皮子。”说完转身便走。
凌安福呆呆地站在门口,见小二嘴皮欲动便自觉地转身走出了酒楼。
一个上午的时间,小丫头气也消了,又过来吊着哥哥胳膊了,不经意间她发现哥哥口袋鼓鼓囊囊的,便伸手去掏了一把,摸出一个绣着花的小布袋,拿在鼻间闻了一下后问道:“哥,这是什么啊?好香啊。”
凌安福低头望去,只见妹妹手上拿着一个粉色小布包,这才想起是昨天妖女塞的,自己一时忙居然给忘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