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人家一炮打响。
起初,人们在口口相传的时候还会挂上一句就是原来的凌云楼,但不过三天,人们便懒得再提凌云楼三个字了。
火锅,成了京城的时尚文化。
不管是达官显贵,或是富贾巨商,又或是风流才子江湖术士,见了面,只要说到了吃,必然要提到火锅二字。
跟风者自然少不了,然而,学得了形却学不来神,单是天上人家的那种吃一口便飘飘欲仙的又麻又辣的味道,便是外人无法学来的。
花椒倒是不稀罕,稀罕的是那种被叫做辣椒的玩意。
有些智商在线的模仿者计上心来。
先去天上人家吃上一顿,吃完了打包,把那个叫辣椒的玩意带回来,洗吧洗吧继续用。
这种伎俩很快便被石守信发现了,连忙禀告给吴驰。
“花五分银子买一个锅底的辣椒,这生意……”
吴驰眨了眨眼,展现出了一个奸商的优秀素质。
“这样,石守信,以后呢,他们还要打包的话,别拦着。另外呀,你安排几个人,把客人们吃剩的锅底佐料捞出来,洗干净晾干了,有人要的话,就卖给他。”
石守信一听就急了,道:“那他们不就把咱们的手艺都偷走了吗?”
吴驰阴险地笑了:“放心,就算偷走了,咱们也不会亏的。这叫营销,说多了你也不懂,先照做就是。哦,对了,这其中有个技巧,一定要掌握好,要做出偷偷摸摸的样子来。”
所谓无奸不商,起初并不是奸诈的奸,而是顶尖的尖。意思是说商人在买卖稻谷的时候,一定要把量稻谷的觥斗装满了,要装出一个尖来才可以。
就是因为吴驰的横空出世,使得中华文化悄然发生了改变,奸商一词,应运而生。
事实上,吴驰并不需要这么贪。
天上人家的空间比起当初敬州的红楼来大了一倍有余,刨去了专门为柳莺儿设计的舞台,容客量也比当初的红楼多了近一倍。而且,人均消费还涨到了五分银。
再加上酒水茶水什么的,一天下来,营业额基本上都在八百两以上,而成本,仅仅是四分之一。
一天赚六百两,一个月下来就是一万八千两,一年下来就是二十一万六千两。
富可敌国啊!
喜之余,尚有忧。
生意太好,火锅佐料消耗巨大,吴驰的天庭粉丝值呈直线下降趋势。
手里攥着两块垫脚石,吴驰短时间内到不担心被淘汰的问题,但粉丝值不足,就会影响到火锅佐料的采购,而一旦影响了生意耽误了赚钱,那可就……心如刀割哦!
迫不得已,吴驰只得静下心来反复琢磨该如何赚取粉丝值。
办法确实不少,可除去了危险的,剩下的便全是辛苦的,而吴驰这货,既不想冒险,也不想辛苦。
似乎,没招。
就在吴驰一筹莫展准备脱衣服睡午觉的时候,石守信又来骚扰。
“驰哥,有人砸场子。”
“靠,撕他!撕不过,找侯益。”
“撕了,确实撕不过人家,估计侯益也白搭。”